《高島斷易》第十七卦 - 隨 (澤雷隨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十七卦 - 隨 (澤雷隨) ䷐


[隨]澤上雷下,[震]奮下、[兌]虛上,其中疏流,則內動不自主,而川從外;
從外,故曰「隨」,遂以[隨]名卦。

[兌]為少女,[震]為長男,以少女從長男,是[隨]之意也。

其義其象,皆取以陽下陰,陰必悅隨,朱子所謂「此動彼悅,成隨」是也。

《序卦》曰:「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」
蓋為悅之道,物來隨已,己亦隨物,此[隨]之所以次於[豫]也。


隨,元亨,利貞,无咎。

卦體[震]自下而震動,[兌]在上而感悅,從而應和之為[隨]。

蓋有捨己從人,樂取於人以為善,故[隨]之道,可以致大亨也。
[震]為健,得夫[乾],故曰「元亨」。 

[巽]於地為剛鹵,合夫[坤],故曰「利貞」。

《雜卦》曰「隨無故也」,謂上下各從其所處而安,不待有所為也。

無故則無事,無事則何咎之有?
然失之貞正,則枉己徇人,易於有咎,亦足戒也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
隨,剛來而下,柔動而說,隨。
大亨,貞无咎,而天下隨時。
隨時之義大矣哉。

此卦本[坤]下[乾]上之[否],[否]之卦、順以隨健。
今[否]之上爻,下入[坤]之初爻,而為[震],其初九為成卦之主;
[否]之初爻,上入[乾]之上爻,而為[兌]。

是以陽下陰,以高下卑,陽動陰悅,物來隨我,我亦隨物,謂之[隨]。
「剛來而下,柔動而悅,隨。」是[隨]之義也。

凡人君之從善,臣下之奉命,學者之從義,子弟之從師,皆[隨]也。

至於人之從天,欲之從理,邪之從正,為[隨]之善者也。

[隨]之道,利貞正,若反之,則謂之「詭隨」,即違夫時矣。

君子隨時而動,隨時而悅,各得其宜,是以所為無不奏功,故曰「隨,大亨貞,無咎。」

[隨]之義,以動而隨,不動則必不能隨;以悅而隨,不悅則必不欲隨。

雷發於下,雨水隨之降於上,是澤隨夫雷,上隨夫下也;
違其時,則雷不動,澤不悅,上下必不相隨。

不知[隨]之道,必宜合時,推之天下,陰陽剛柔,莫不皆然,故曰「天下隨時」,
[隨]之時義如此,豈不大哉!


以此卦擬國家,則內卦為人民,行動勤勉,從事職業,不敢上抗政府,唯從政府之所命。

外卦為政府,不挾威權,唯施悅民之命令,
故得上下君民之間,親密和悅,上倡下願,天下和平,人心鎮靜,此隨之時也,
謂之「隨,元亨利貞,無咎」。

當此之時,九五之聖明在上,居中正之位,廓然大公,相孚於善。

君能虛已從臣,臣更恭順以從君,
是以初爻則「有渝」而不失其正, 
二爻則有「繫」而不免於私,
三爻則以「居貞」而「有得」,
四爻則以「在道」而無咎,
上爻則以「從維」而「用享」。

總之,從正則吉,從邪則凶;非隨之咎,其所以隨者自取其咎。

夫人臣隨君,以誠相通,是以「元亨」;
事必「在道」,以正相從,是以「利貞」。

如是,則君之隨臣者,諫則必納,言則必聽下臣之隨君者,今無不從,命無不奉。

斯以動感悅,以悅應動,上下相隨,而泊事「大亨」,故曰「隨時之義大矣哉!」


以此卦擬人事,唯在「以強隨弱」也。

夫陽剛之人,不肯下人,是以人心常多乖離,而事業概不得成。
若能以剛下柔,措置得宜,則眾心必服,何咎之有?

[隨]者,不專己之意,即捨己從人,取人為善,其機甚捷,其理甚順,其功必易成,
故曰「元亨」。

然[隨]之理,有正有邪,苟其一於柔順,必致枉道以徇人;過於容悅,則將違道而干胐,
是失隨之正也。

惟其動其悅,悉隨夫時,內不失已,外不失人,斯隨得其正,咎何有焉!
故曰「利貞,無咎」。


《易‧象》中繫「元亨利貞」之辭者凡七:
[乾][坤][屯][隨][臨][無妄],皆在上經,[革]一卦在下經,
皆大有為之時,以我得乘時之勢,曰「元亨利貞」。

「元亨利貞」之解,詳[乾]下,須參看。

[隨]時之義甚大,推之造化,則
[震]者春也,東方之卦也,萬物隨之而生; 
[兌]者秋也,西方之卦也,萬物隨之而成。
故春生之,夏長之,秋成之,冬藏之,各隨其時也。

天下之理,不動則無所隨,不悅則不能隨,是隨之義也,人事莫不皆然。


通觀此卦,三陽三陰,
初九以陽與六二遇,陽之隨陰也;
九五之孚上六,亦陽之隨陰也。

六二以陰居陰,是陰之從陰也,故曰「繫」。 有繫必有失,不言凶咎,而凶咎可知。

六三以陰居陽,是陰之從陽也,以陰故亦曰「繋」。然繋所當繫,繫即隨,故曰「利居貞」。

九四是以陽而隨陰,逼近於五,剛而有獲,臣道凶矣。惟能感之以誠,保之以哲,復有何咎乎?

九五尊位,上動下悅之主,取人以為善,吉莫大矣。

上六以柔順居隨之極,極夫隨者也,能善用其繫,繫亦得其正也。
總之,隨之道,宜隨時為動,從宜適度,處以至誠,出以大公,
不特可感格群民,且可用享上帝,將率天下為隨時矣。
君子觀此爻,而知隨時之義甚大。

蓋前卦自[豫]來,悅以隨時,無拂逆之情。

《序卦傳》曰:「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」人能[謙]以致[豫],則能悅以隨時。
不[謙]則安能[豫]?不[豫]則安能[隨]?三者道同,而機會相因,
機會者,惟在於時而已,而「適時」莫如[隨]。 

然「隨必有事」,有事而後[蠱]此所以[蠱]次於[隨]也。

是故[隨]如文王之事殷,[蠱]如武王之造周。

夫《易》者,不測之神藏,圓妙之靈符也,
現之於萬物,推之於萬事,無所不在,無所不賅,非神聖之道,則安能如此乎?

 

《大象》曰:澤中有雷,隨,君子以向晦入冥息。

此卦以[震]陽陷[兌]陰,有「藏伏」之象。

《象》曰:「澤中有雷,隨。」不曰「雷之動」,而曰「雷之有」,
《本義》以「雷藏澤中」釋之,深得其旨。

蓋知象之取義,在雷伏勢時也。

君子觀此象,故不言動作,但言「冥息」。

雷之伏藏,在寒冬,人之冥息,在「向悔」,蓋亦各隨其時也。

君子應天而時行,時當向晦,入居於內,冥息以養其身,起居隨時,惟宜自適。

蓋其動也,與雷俱出;其靜也,與雷俱入。

[豫]之「作樂崇德」,
[大壯]之「非禮弗履」,
[無妄]之「茂對時育」,皆法春雷之動也。 

[復]之「閉關息旅」,
[隨]之「向晦冥息」,法法秋雷之藏也。

夫捨百為之煩擾,就一枕之安閒,所以養精神於鼓舞之餘,以為將來應用之地。

故以形息者,凡民所同;以心息者,君子所獨。

君子雖才德兼備,當隨時適宜,否則亦必有咎,
是以遇隨之時,韜智藏德,辭祿不居,養晦以遵時,抱道而伏處。

文王之服事殷紂,勾踐之隱會稽,皆得向晦冥息之義者也,
謂之「君子以向晦入冥息」。

互卦三、四、五為[巽],二、三、四為[艮],
[巽]為入,[艮]為止,即入而止息之象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氣運平常,宜暫時晦藏,明年利於遠行,至第五年,則可得利。
  • 問戰征:宜退守,明年當小有功,必俟六年,斯敵皆就縛矣。
  • 問商業:有貨一時難售,來春可以獲利。
  • 問家宅:防有伏怪,夜間致多驚懼。
  • 問訟事:恐有牢獄之災,明年又防征役遠行。凶。
  • 問失物:宜在枕席間覓之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  • 問行人:即歸。
  • 問出行:以明年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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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

《象傳》曰: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
此卦六爻,各以隨人立義,專取相比相從,不取應多。

「官」,謂心之官,凡人作事,皆以心官主之。
「渝」者,變也,「有渝」者,謂變易其所主司也。

官雖貴有守,處隨之時,不可不知權變,變者、趨時從權之謂也。

此爻剛而得正,為成卦之主,主者,不可隨人,故不言隨。

「有渝」而得其正,故曰「貞吉」。

「出門」則所見者廣,所聞者多;
不溺於私,惟善是從,則隨不失時,變不失正,虛己從人,廣交而有功也,
故曰:「出門交有功」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正當換運之時,交入新運,一動便佳,尤利出門。
  • 問商業:貨物當販運出外,得利。
  • 問家宅:當以修造吉,或遷居出外,更利。
  • 問戰征:擊東者變而擊西,擊南者變而攻北,吉。
  • 問疾病:死藥不對症,宜改變藥餌,乃吉。或於遠方求醫,更利。
  • 問失物:門外尋之,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127】

占友人某就官,筮得[隨]之[萃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」

斷曰:

此卦兑上震下,為剛陽伏而從陰,是隨卦之所取義也。

今占得初爻,足下雖學力剛強,不得不俯從愚柔,亦時為之也。

凡始入仕途者,以不熟事務,每事須從老成之指揮,是又隨之道也。
此中固不能自主,所當捨己而從人,謂之「官有渝,貞吉」。
又不宜獨處,所當廣交以集益,謂之「出門交有功」。

後果如此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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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繫小子,失丈夫。

《象》曰:繫小子,弗兼與也。

剛有以自立,謂之「隨」,柔不足以自立,謂之「繫」,
故初、四、五,剛不言繫,二、三、上,皆柔曰繫。

隨則公,故無失;繫則私,故有失。

六二以柔居陰,與四隔位,遂繫乎四,四陽而居陰,謂之「小子」,是隔位為繫之謂也。

繫四則不能比初,初爻為隨之主,是謂「丈夫」,故曰:「繫小子,失丈夫。」

舊說謂二繫初,失在初,陽猶微,謂之小子,五居尊位,謂之丈夫。
然初為卦主,何得曰小子?五為君位,何可曰丈夫?
且陽爻為丈夫,初陽爻也,目為小子,其說亦反。 

夫人之所隨,得正則遠邪,從非則失是,六二繫失所繫,雖無凶咎之辭,其不吉可不言而知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弗兼與也。」謂天地之道,無兩全之義,
「繫小子」,必「失丈夫」,理之當然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氣運顛倒,宜自審慎。
  • 問商業:有貪小失大之懼。
  • 問家宅:陰陽倒置,有女子小人弄權,反致家主受制之象。
  • 問戰征:只能捉捕敵兵,未獲斬將拔旗之捷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  • 問失物:小品可得,大件必失。
  • 問婚嫁:恐非良緣。


【占例之128】

熊本縣人尾藤判事,曾學《易》於余,同氏有女年十八,容貌絶麗,
時某縉紳喪妻,以媒求婚於氏,氏因請占其吉凶,筮得[隨]之[兑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繫小子,失丈夫。」

斷曰:

此卦剛從柔之象,而非柔從剛之時也。

今足下卜嫁女,則女家為柔,而男家為剛也。爻象以剛從柔,殊嫌相反。

二爻曰「繫小子,失丈夫」,想某縉紳必是老夫也,令女或不喜之,
宜嫁少年小子,斯兩相得也。

氏聞之,如有所感悟曰:夫婦者,女子終生之事也,不可以親之所好,枉女子之志。遂謝縉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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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繫丈夫,失小子,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

《象》曰:繫丈夫,志捨下也。

「丈夫」,指初九;「小子」,指九四。

初為[隨卦]之主,以剛居陽,出門有功,謂之「丈夫」,
四以剛居陰,其義有凶,謂之「小子」。

繫初失四,故曰「繫丈夫,失小子」 ,正與二爻相反。

初爻本欲出門求交,得三之隨,必與之親善,故三之隨初,有求而得也。

初以隨求人,苟枉己徇人,雖得亦失,故云:「利居貞」。

六三才雖弱,位得其正,繫「貞吉」之初,失「貞凶」之四,
是得居貞之利,即隨道之善也。
所以求道而得道,求仁而得仁,無求而亦自得也。

互卦[巽]為近利,故「有得」。
「居貞」者,謂常止分,以道自固,以義自裁,不以動而妄求也。

《象傳》曰「志捨下也」,陽上陰下,三居陽位,所繫在陽,所失在陰,故曰「志捨下也」。

一說丈夫指四,小子指初,與二爻以五謂丈夫,前後不同。
且四「貞凶」,何得云「丈夫」?初「有功」,何得云「小子」? 
於「以剛從柔為隨,以柔從人為繫」之說,亦不合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交正運,求財求名,無不如意。
  • 問商業:小往大來,必得利益。
  • 問戰征:主生擒敵將,必得大捷。
  • 問家宅:家道豐富,但防小兒輩有災。
  • 問疾病:大人無妨,小人恐有不利。
  • 問六甲:恐生而不育。
  • 問失物:得。
  • 問婚嫁:主結高親。


【占例之129】

神奈川町淨土宗成佛寺住職辨真和尚,名僧辨玉和尚之徒,修小乘之學者也,
一日來問余講《易》,感悟而欲學《易》,且云學之得成與否,請煩一筮,
筮而得[隨]之[革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繫丈夫,失小子,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」

斷曰:

[隨卦]雖為剛從柔,在爻則否,陽爻曰「隨」,陰爻曰「繫」。

今子就余學《易》,即探以內典之精奧,旁求神《易》之微妙,
是所求皆天神之道,不關塵世瑣細小務,故謂「繫丈夫,失小子」也。

故從余學易,緃使內典中有難解之事,自可求神而問之,求之必得,
現世未來,皆得安心決定也。故曰「隨有求得,利居貞」也。

和尚聞之,大悅,從此學《易》,今尚不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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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隨有獲,貞凶,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

《象》曰:隨有獲,其義凶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「獲」者,取非其有之辭,「有獲」者,謂得天下之心,使之隨己也。
是私據其所有,而不歸於五,失臣道也,故曰「貞凶」。

為臣之道無他,唯在以誠相孚而已,
「誠則明」,明則無疑,無疑則君臣一心,德施於民而民隨之。
其得民之隨者,相率而共隨於君,足以成君之功,
致國之治者,皆在此相孚有道耳,復何有咎?
否則上下疑猜,即所當獲,不免啟挾功凌上之嫌,雖正亦凶也。

九四具陽剛之才,處大臣之位,才高致謗,位重啟嫌,一涉偏私,便招凶禍。
惟其中之所存,一秉於誠,外之所行,一循夫理,盡其道以事上,
明其幾以保身,位雖高不疑於迫,勢雖重不嫌於專,
君嘉其讓,民服其謙,得隨之時,協隨之宜,何咎之有?
故曰:「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」

「有孚」者,謂有孚於九五也。
「明」者,謂自明其志也。

自古人臣處功名之際,不克保終者,多由我心之不孚,與不能自明其志也。

如漢蕭何、韓信,皆受君重任;
韓信求封於齊,求王於楚,無欲而不獲者也,久之積疑生嫌,卒不免禍。
蕭何雖素知高帝之心,得保首領而終,不免械擊之辱,
是於「有孚」「以明」之義,猶未盡者也。

如唐郭子儀權傾天下, 而上不忌,功蓋一世,而上不疑,可謂得「有孚在道」者矣。

《象傳》曰:「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」以「功」云者,釋爻之「何咎」。

蓋「有孚」者,即以孚隨之道:「明功」者,即明其隨之功也。

一說「隨有獲」者,謂以權在我,任己所為之意;
「貞」者,謂所繫國家之正務;
「凶」者,有僭逼之疑;
「有孚」者,心盡其誠;「在道」者,行盡其道;
「何咎」者,無失臣職之意也;亦通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有凶有吉,利在單月,不利雙月,明年則吉。
  • 問商業:獲利後,防有意外之禍,必俟辨明方可。
  • 問家宅:或新買,或新造,皆不吉。
  • 問戰征:小勝後,防大敗。
  • 問疾病:先凶後吉。
  • 問訟事:始審凶,上控則無咎。
  • 問失物:一時難覓,待後方見。


【占例之130】

明治二十七年(1894)六月,相識岩谷松平氏來告曰:
往年政府,下付士族以金祿公債証書,鹿兒島縣士族中,有遺漏此典者,
今欲補請恩給,請占其准否。筮得[隨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」

斷曰:

隨有獲者,是專意求獲之謂也。

鹿兒島縣士族,維新之際,偉烈豐功,為政府所優待,遍世所知也。
今欲謀請恩給,占得隨之四爻,以陽居陰,乘政府之優待,意在強求,務其必獲,
故《象傳》曰「隨有獲,其義凶也」。

然當以公平之道,請求於上,必可得許,謂之「有孚在道,明功也」。


【占例之131】

某縉紳來,請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隨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」

斷曰:

此卦吾能從人,則人亦從我。

今占得四爻,某貴顯在現職,眾人咸樂為隨從。
其所以隨從者,非服從其德量,實欲攀附其權勢也。
若因此自負得民,則不祥之道也,故曰:「貞凶」。

際此民心之歸向,以誠相孚,以明自審,
即所獲以歸諸君上,不以自私,道可孚也,功可明也,何咎之有?
反是則難免於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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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,孚于嘉,吉。

《象》曰:孚于嘉吉,位正中也。

「嘉」者,善也,謂擇善而從之。隨其善者,非隨其人也。
「孚」者,以真實誠一之心,相與感通也。 
「吉」者,謂君明臣良,天下從之,無不服從其化也。

捨己從人,樂取於人以為善,即所謂「孚與嘉」是也。

五爻陽剛中正,位居至尊,為全卦悅隨之主,是聖君至誠相感,以樂從天下之善者也。 

夫人主之尊,其所隨之可否,悉繫國家之休戚。尚賢而信之,其所以吉也。
如此則不失人,亦不失己,隨道之正也,謂之「孚於嘉,吉」。

《象傳》曰「位中正也」,以陽剛居陽位,得其正也,處中正之位,行中正道,是以嘉也。

一說此爻以陽剛,比上六之柔正,謂上六以柔居陰,有女子之象。
今九五孚之為婚,是取婚禮為嘉禮之義。
蓋隨之道,莫切乎夫婦,天下之政化,始於閨門,故曰「孚於嘉」。亦通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處盛運,萬事獲吉。
  • 問商業:以其貨物嘉美,獲利百倍。
  • 問家宅:必是積善之家,眾威信從,為一鄉之望也。
  • 問戰征:軍眾同心,必獲勝捷,吉。
  • 問婚嫁:百年好合,大吉。
  • 問訟事:和好。
  • 問疾病: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132】

明治三年(1870)某月,應某貴顯之召,貴顯曰有一事,為煩一筮,筮得[隨]之[震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孚于嘉,吉。」

斷曰:

此卦當秋冬之時,震雷藏於兑澤,有強隨弱之象,
《彖傳》謂之「剛來而下,柔動而悅,大亨貞,無咎」。

全卦初,二,五,六四爻,以剛隨柔,皆謂得位;四,三二爻,以柔繫剛,謂之失位。

惟四爻繫戀於柔,且能率眾而隨九五。
由是觀之,知有威權者,能使眾從己,相率而從九五之君也。

今占得九五,可見天下之人心,無不從君上之所命也。
天命如此,故《彖傳》曰:「隨時之義大矣哉!」

後未幾而有廢藩置縣之令。


【占例之133】

元老院議官某氏,轉任某縣知事,將赴任,請余占施政准則。筮得[隨]之[震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孚于嘉,吉。」

斷曰:

隨卦有以剛從柔之義,是降尊從卑之象。

今足下治該縣,下從民情,不涉私意,人民自然嘉樂悅豫,可以隨從歸服也,
謂之「孚於嘉,吉」。

 

從前該縣之治,紛爭不絶,某氏赴任之後,因此施治,靜穩平和,乃得無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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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拘繫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

《象》曰:拘繫之,上窮也。

「拘」者,執而不棄之謂也;「維」者,交結也。
管子曰:「禮義廉恥,謂國之四維,乃維民之道。」

蓋其所隨,極其誠意纏綿,固結而有不可解者矣。
至誠之極,可以孚君心,可以享鬼神,是隨之極則也。

「王」者,指周王而言;「西山」指岐山而言。

此爻以陰居[隨]之極位,天下之臣民,[隨]順化服之極也,故不復言[隨],
反將拘繫九五,九五亦從其所繫而維之。

居[隨]之極,效至誠於君,相知之深,相信之篤,終紿無間者也。

譬如一物,人之愛好,惟恐或失之,既「拘擊之」,又從而雜之,
即所謂「拳拳服膺,而不失」之意也。

昔周大王避戒狄之難,去豳移居岐山之下,民之從之者如歸市,是「拘繫之」也,
大王亦即以道維之。

夫大王之去豳也,勢窮而人益隨之,故周室之業,自此而興。

文王之時,天下之人,無思不服,而文王尚守臣節,享大王於封內之西山,不敢僭郊之禘禮。

固結其鬼神,正所以固結於君也,故有此上六之誠意,足以通神明,神明亦隨之,
謂之「王用享於西山」。

凡《易》之爻曰「王用享」者三,皆謂王者用,
此爻則以賢臣而享山川,非指其爻而為王也。

若夫使之主祭,而百神享之,可以見王者之克當天心,莫大於用賢也。

《象傳》「上窮也」者,「上」,即尚字,是謂隨道之極,無以復尚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左支右絀,不甚如意。
  • 問商業:堅固結實,穩當可做,但未能事事舒展。
  • 問家宅:恐防範約束過嚴,家人怨苦。
  • 問疾病:禱之則吉。
  • 問婚嫁:有赤繩繫臂之緣。
  • 問訟事:恐有桂桔果繫之患。
  • 問失物:是自己包裹藏之,未嘗失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34】

南部山本寬次郎氏,余之舊友也。
維新之際,赴函館之役,邊地戰爭之時,在將帥中頗有勇武之名。
明治十二年(1879)七月,與舊藩士五人,過訪敝廬,謂余曰:
君有談《易》之癖,以為快樂,予甚苦之,若換以他樂如何?

君自言《易》占必中,謂政府所不可不用;陸海軍關人命之重,繫國家之存亡;
裁判所,明是非,分曲直,皆不可不用。然於未來之事,或中或不中,恐難一一預知。

余曰:小人聞道而笑之,「不笑不足以為道」,《易》豈如足下所言哉?
余二十年之久,未賞一日廢《易》,所以然者,以百占百中也。

山本氏聞之,笑曰:果如君言,則吾命何時而終?願一占遲速,俾可前知。

余曰:是極容易。筮得[隨]之[無妄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:拘繫之,仍從維之。王用享於西山。」

斷曰:

隨者為震之長男,從兑之少女,又為歸魂之卦。
今占得上爻,君之命,可終於本年也。
君之妻子墓祭之象,正見於爻辭:「拘繫之」者,謂繫連於君者;
「維之」者,謂有子女;「亨於西山」者,謂葬足下於宅之西也。

山本氏聽畢,冷笑,如不介意,諸士或疑或笑。

既而其年十月,南部某寄書於余云:山本氏昨夜急罹中風,半身不遂,因召喚妻子於本國。
其妻子未至之時,請借神奈川別邸中一戶為寓。未幾妻子來迎,同歸盛罔,迨一二月不起。

於是當時諸士,聽全言而笑者,皆為驚嘆。


【占例之135】

明治二十一年(1898)十月,憲政黨分離為二,
舊改進黨稱政本黨,舊自由黨稱憲政黨,各樹旗幟。

時策士井上角五郎,尾崎三郎,雨宮敬治郎等,見憲政黨權力之薄,使之提携山縣內閣,
乘其虛,將使實行板垣伯所主張鐵道國有論。

三氏來請占憲政黨內閣之提携成否,筮得[隨]之[無妄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:拘系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於西山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下卦之雷動,上卦之澤悅。
《繫辭傳》曰:「服牛乘馬,引重致遠,以利天下,蓋取諸隨。」

由是觀之,憲政黨不啻隨從政府,粉身碎骨,能貫彻政府之意向。

今占得上爻,其辭曰「拘繫之,乃從維之」,謂提携之密著也;
「王用亨於西山」,謂政府得憲政黨之援助,海陸軍擴張之費用,得如其意,
喜悅之餘,得舉行靖國神社之祭禮也。

後果如此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