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十八卦 - 蠱 (山風蠱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十八卦 - 蠱 (山風蠱) ䷑


此卦[巽]下[艮]上,[艮]為山,[巽]為風,山下有風之象。

風者,空中之氣,流通氣候,往來寒暑,發育萬物者也。

今風入山下,閉息而不得振,風不通,則物腐而生蟲。

又[巽]為臭、為氣,[艮]為止、為覆器,
[艮]上[巽]下,是藏臭物於器中,復從而覆之也,故腐敗而生蟲。

一蟲而化為三,愈生愈多,蟲在冊中無所食,遂同類相食,是亂之義也。

「蠱」字從三蟲在一皿中,故《春秋傳》曰:「皿、蟲,為蠱。」

朱子曰:「言器中聚那毒蟲,教他自相並,總是敗壞之意,故名此卦曰蠱。」

《說文》:「腹中蠱,悔深所生。」故又有淫溺惑亂之義;
又轉訓事,或為「修飭」之義。

《序卦傳》曰:「蠱者,事也。」

《雜卦傳》曰:「蠱者,飭也。」

凡遇蠱敗,必有謹飭修治之事,猶訓亂為治之意。
是以卦名取「敗壞」之義,爻辭用「為事」之義也。


蠱,元亨,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
蠱,壞之極也。
壞極必當復治,則必有治蠱之才應世而出焉,得此治蠱之才,則足以致元亨矣。

凡用才以圖治,猶用舟楫以涉川,
《書》曰:「若涉大川,用汝作舟楫。」此之謂也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

「先甲」「後甲」,諸儒之說紛如,
馬氏以卦位言,子夏氏以癸丁言,盧氏以[賁]與[無妄]變卦言,
鄭氏取用辛用丁之義,蘇氏據盡巳盡亥之說,皆各執一見。

《全書》獨以先三後三,為六大己終,七日更始,取[復卦]「七日來復」之義。

簡端曰:「甲,事之始;庚,事之變,蠱亂極而復治,故曰甲,巽化陰而歸陽,故曰庚。」
此說最精確。

程氏謂「先甲三日」,以窮其所以然,而處其事,「後甲三日」,以究其將然,而為之防;
其說亦通。 


《彖傳》曰:
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
蠱,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
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
此卦[艮]一陽在上、二陰在下,[巽]二陽在上,一陰居下,
內外陰陽不交,內志不決,外行不健,因循坐誤,
此所以漸積而成蠱也。蠱則安得元亨?

所謂「元亨」者,必使蠱之壞者復完之,蠱之塞者復通之,斯元亨而天下治矣。

《序卦》曰:「蠱者,事也。」
飭蠱則必有事,往則不能無險,險莫如大川,以飭蠱而往,涉無不利焉。

「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」,先、後,即終始也。

原其蠱之始,要其蠱之終,先不敢荒,後不敢怠,惟曰不足,終而復始,
是非天行之健者不能也。此飭蠱之全功也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我[巽]而從,彼[艮]而止,意氣兩不相通。

意氣不通,則彼我不能合而成事,因循苟且,事必敗壞,亦勢所必至也。

譬如木朽則生蛀,穀久則變蠱,此[蠱]之象也。

[蠱]為後天之卦,[艮][巽]與[乾][坤]易位,
是父母老而子用事,故六爻中,五爻皆言家事。

初爻幹父蠱而承意;二爻幹母蠱而得中;
三爻幹之,雖有悔而五咎;五爻幹之,以「用譽」而承德;
唯四爻以「裕」而「見吝」,是失於順也。

凡人事以孝為首,即家事而推之,無事不當如是也。

至上爻居蠱之終,獨善其志,而不言飭蠱,
蓋將守其志而治身心之蠱,擴其志而濟萬世之蠱,是則人事之大者。

 

以此卦擬國家,上卦為政府,下卦為人民,
[艮]上[巽]下,一高一低,尊卑懸殊,上下隔絕。

臣下逡巡畏縮,而無振作之才,人君因循苟且,而乏有為之志,
禍亂之萌,已伏治平之中,自此而百弊生、萬事隳,是[蠱]之卦名所由起也。

然當蠱之時,要心有幹蠱之才,而蠱乃可治。

《象》曰:「蠱,君子以振民育德。」蓋以振起其民,育養其德,為飭蠱之要道也。

此卦六爻,皆言齊家,不及治國,要之齊家,即所以治國,無二道焉。

初爻之幹蠱「終吉」,如管仲之相齊桓,孔明之輔後主是也。

二爻之幹蠱得中,如周勃之事高后,狄相之事武后是也。

三爻之幹蠱「無咎」,如伊尹之相太甲,終得復位是也。

四爻之裕蠱「見吝」,如李勣之不諫易后,終至釀禍是也。

五爻之幹蠱「用譽」,如周公之相成王,終成興周是也。

若上爻「高尚」,則如許巢之不受天下,夷齊之食周粟是也。

後世君臣,思艱圖治,所當凜「先甲」「後甲」之懼,守成始成終之道,
用震之動,法乾之健,斯「元亨而天下治」矣。

不然,柔順而自安,退止而不前,蠱壞日深,雖有善者,亦難保其後矣。
可不懼哉!可不慎哉!


通觀此卦,
[艮]以剛止在上,上亢而不下濟,
[巽]以柔入在下,下卑而不上承,剛柔不接,兩情乖隔。
下者愈卑而愈巽,逡巡不進,上者愈高而愈亢,忽略苟安。

其中日積日敞,漸積漸壞,內腐而外朽,其破敗有不可救藥者矣。

故曰:「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」是自卑於內,苟止於外,所以成蠱也。

古書曰:「流水之不腐,以其逝故也;戶樞之不蠹,以其運故也。」
故器欲常用,久不用則蠹生;體欲當動,久不動則疾生。
則知蠱之生由於止,其所由者非朝夕矣。

《象》曰:「山下有風,蠱。」風欲行,遇山阻而止,旋轉於山而不能達。

風字從蟲,故曰蠱以風化。君子欲治其蠱,則莫如「振」,「振」者,動而不止也。

「振民育德」,即「明德」「新民」之道也。是以諸爻皆曰「幹」。

「幹」者,植立之謂,所以飭治而附起之,
其義與「振」同,皆反夫止而用之也,反夫止則蠱治矣。

若四爻之「裕」,是益其[蠱]也,故「吝」。

五爻皆言「幹蠱」,有子道焉。

上爻居五爻之上,處一卦之極,有為父之象,故不言「幹蠱」。
以「幹蠱」之事,屬之五爻之王,諸爻之候,而上爻不復事其事,
故曰「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」者,謂其事更有高出王侯之上者也。
是將以一言而為天下法,一行而為天下則,
其不言治蠱,而所以治蠱者,其道可為萬世法則,故《象》曰「志可則也」。

若以「不事王侯」,謂隱居高尚者所為,仍蹈苟止卑巽之習,非飭蠱,適以滋蠱矣,
於爻義未合。

總之此卦,五爻所言,稱「父」、稱「母」、稱「子」,皆家事,
上爻則曰「王」、曰「侯」,乃國事。

邱氏日:「以此為子,是諍父之子;以此為臣,是諍君之臣。」此言得之矣。 


《大象》曰:山下有風,蠱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[小畜]「風行天上」,[觀]「風行地上」,[渙]「風行水上」,
無所阻,故皆曰「行」。

[蠱]「山下有風」,風遇山而止,故曰「有」。

「行」在外也,「有」在內也,在內必鬱而不宣,鬱久則壞,語曰「蠱自內生」,此也。

君子當此,以之振起其民,養育其德。

[艮]之止者使之動,[巽]之入者使之出,
將推己之德化民,民亦感其德,而振發有為,得以革去舊染之汙,
「日新其德」,此君子治蠱之能事也。如是而蠱濟矣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好運方來,須力圖振作,可改舊觀。
  • 問商業:防貨物堆積致壞,宜急起販運出售。
  • 問戰征:屯營宜就曠地,不宜近山,防有風鶴之驚。
  • 問家宅:須整肅門庭,凜誨淫蠱惑之戒。
  • 問疾病:防巫蠱咒詛,或腹患蠱毒之症。
  • 問訟事:想是聽人蠱惑所致,急宜罷訟。
  • 問婚嫁:恐有男女私情。
  • 問失物:其物已壞。
  • 問出行:防阻風。
  • 問六甲:防有異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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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終吉。

《象傳》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
「幹」者,木之正幹,得枝葉以附立之,所以維持木身也。
故稱人能耐事負重任,曰「幹事」。

蠱者,事也,「有子」者,讚美之詞,即所謂有子克家是也。

「考」者,父也,殁日孝。蠱者,物腐蟲生之謂,其所由來,非一朝一夕之故,
是以蠱之諸爻,皆繫父子而言之。

孝子家庭之間,不幸而父有蠱,蠱而待幹,子心戚矣;
然幸而得幹,則「考無咎」,子亦得以無厲,故吉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好運初交,克勤克儉,克光前業,吉。
  • 問商業:舊業重興,必多獲利。
  • 問家宅:想是祖先舊宅,當改造重新,大利。
  • 問戰征:如勾踐復吳,子胥伐楚,必獲重興。吉。
  • 問訟事:前不得直,復宜上控,無咎。
  • 問疾病:雖危無妨,若無子者,占此不利。
  • 問婚姻:佳兒佳婦,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必能興家,吉。


【占例之136】

和歌山縣材木商某者,初次伐採材木,運售東京大阪等處,後得金主,業亦大振。
時東京被火,某商適有材木到東京,大得利益。
由此多財善沽,愈推愈廣,不料偶罹感冒,遂陷重症,二十餘日而死。

在家一妻一子,子男年才十五,一切遺產,如在山之材木,及運往他處之材木,
並運送船隻,與金錢出入等款,當時某商一人自主,妻子皆不詳悉也。

一日訪余,告以情實,乃為其子一筮。得[蠱]之[大畜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: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,終吉。」

斷曰:

此卦山下有風,風者鼓動萬物者也。
風在山下,止而不動,故鬱蒸生蟲,有群蟲相食之象。

今占得此爻,顯見汝父死後,所有採伐材木等,壞耗殆盡。
今汝雖幼弱,當思繼續父業,身當艱難,非常勤勉,
彼金主亦將感汝之志,出力援助,一切所存材木,并遺金之款,皆可收納也,
謂之「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,終吉」也。

後此子果能勉承舊業,益增興旺。


【占例之137】

明治二十五年(1892),熊田某養子某,占家政得失,筮得[蠱]之[大畜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: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,終吉。」

斷曰:

此卦以長女嫁少男,有一家嗣續之象。

在養父負債,非一朝一夕之故,積弊之所由來久矣。

初六者,蠱之初,其弊未深,處之不難。
是子受父債,力當抵償,故曰幹蠱,有子,父無咎也。

「幹」者,謂負擔其事而處之也;「厲無咎」者,謂雖危終無咎也。

後果如此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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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
《象》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
「幹蠱」之解,見初爻下。
此爻體[巽],以剛中之才,上應六五,[巽]順而得中道者也。

初爻言「考」,二爻言「母」,是父殁而母存也。

蠱六爻,稱「父之蠱」四,稱「母之蠱」一,蓋以婦人無專制也。
在亞細亞古來所戒,如《書》所云:「牝雞司晨,惟家之索」是也。

九二以剛中諫其母,故曰「幹母之蠱」,必若凱風七子之歌,斯為得矣。

以此卦屬之君臣,則二爻為大臣,五爻必是幼主,或母后也。

幼主則為周公之相成王,過撲伯禽,勸進豳風,皆以婉轉開導,期歸於善是也。

女主則為陳平、周勃之輔呂后,狄仁傑、婁師德之相武后,從容巽順,輔翼國政,
不使蠱時至大壞者也。

蓋治蠱固不可過柔,亦不可過剛,過剛則傷恩,過柔則流慢。

此爻剛得其中,故能酌量損益之宜,有用剛之實,無用剛之跡,
以柔濟剛,彌縫得法,自不致蠱之復熾也,故《象傳》曰「得中道也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貴將順調劑,不可草率。
  • 問商業:防有舊債積弊等事,宜寬緩調處。
  • 問家宅:恐有母黨擅權啟釁,宜忍耐善處。
  • 問戰征:防有陰險,不可直進。
  • 問疾病:壯年防是瘧母痞塊等疾,小兒或是胎氣不足,宜服柔和之劑。
  • 問行人:在半途,後曰可歸。
  • 問失物:得。
  • 問婚姻:當得佳婦。


【占例之138】

友人某來告曰:「余之親族某殁後,因其家所關,親族將為之集會妥議,苦難處分,
意見未決,為請一筮。」筮得[蠱]之[艮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」

斷曰:

[蠱]者、山下有風,剛柔不接,有因而生蟲之象,
[巽]為風,為長女,[艮]為山,為少男,是寡婦幼子主家政也。

「蠱」者,腹中之蟲,淫晦而生,且有淫惑之事。
今親族若欲顯發其隱事,勢必至破裂,其蠱之禍益甚。

二爻曰:「幹母之蠱」,必其子自能處分也,宜緩待四年後,小子長成,蠱將自絶矣,
今尚非其時也。

友人聞之,感曰:親族某氏,以若干資金,開店於橫濱,勤勉得力,獲資二十萬元。
其妻殁後,納藝妓為妾,生一子,今才十歲。
某氏殁後,因子尚幼,以母主家事。
母與某伙共營其業,遂與私通,因專委家事於某夥,
親族皆不懌之,於是某夥將割其資產之半,以為己有,故親族相會為之妥議,苦難處分。

今得此占,始知處置之法,容俟四年之後,其子成立,相扶協議,自能整理舊業也。

後遂依爻定。


【占例之139】

占明治三十年(1897)教育氣運,筮得[蠱]之[艮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」

斷曰:

此卦山下有風,風為巽,入山為艮止,是風在山中,入而不出。
風字從蟲,故致久鬱生蟲,蟲無餌,則同類相食,故名曰蠱。
就國家上見之,是風化不通,人心敗壞之象。

夫人有身有心,故教育亦即在治身治心兩事。
治身首重衣食起居,治心首重仁義道德。
人人不乏衣食起居,則恆產充足,自不至流為匪僻;
人人得知仁義道德,則恆心完善,自可以共學聖賢,
小之得一家團聚之樂,大之啟國家裕泰之休。

我國屹立於亞細亞洲中,土地延長,膏腴寒暖,皆適其宜,
不仰他國之物,而國用充足,禮教修明。
二千餘載以來,君王則聖聖相承,人民則熙熙樂業。
且全國子民,多係天家支派,中世天子賜臣下源、平、藤、橘四姓,
其實皆出於皇族,故民之見王室,猶支庶之於大宗,其相愛相戴之情,無異骨肉。

迄至武門專權而後,皇威不振,紀綱紊亂,然猶如兄弟鬩牆,終未嘗覬覦王室也,
以視他國僭奪相循,以天位作傳舍者,大不相同。
而所以歷久不替者,由全賴此治身治心教育之澤,得以綿延耳。

今自維新以來,風教一變,竟新尚奇,見異思遷,
行則有鐵道,居則有電燈,海有輪舶,陸有電線,鑿礦採金,通商開埠,
視萬國如一家,以四海作比鄰,則效泰西,日新月盛。

所謂富強之業,未始不今勝於古,而獨於教育之法,竊謂今不如古也。何則?
以今慕習歐美學術,使少年英敏子弟,往習其業,學成歸國,即奉為師長,以教授在國之子弟。
彼儼然為師者,三五年間,才學得歐洲奇異之浮文,全般拋棄我國向來身心之實學。
凡子弟受其薰陶者,不由智識之順序,不關長幼之秩序,
曰自由,倡利己,徒以優勝劣敗、弱肉強食為天則,不復知有仁義道德之天賦。
於是身教不謹,心術日壞,為子者不言孝,為臣者不言忠,為弟者不言悌,為友者不言信,
殘忍狠毒,汨沒天良,甚至視父母如路人,等兄弟於秦越,作亂犯上,無所不為,
其弊有不勝言者矣。

閱今《日日新聞》所載,殺人、盜財、奸淫、詐偽等事,風俗之壞,渾如蠱毒人心,不可救藥。
此教之來,起自泰西;西,陰方也,故謂之母蠱。
染蠱已深,未可剛克,故曰「幹母之蠱,不可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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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。

《象》曰:幹父之蠱,終無咎也。

「幹蠱」之解,見初六下,至九三而蠱已深,非有陽剛之才德,難革此弊。

此爻承父破壞之後,若復因循坐視,不思補救,是長父之惡,非為子之道也。

然過剛不中,或徑情直行,欲補父過,致傷父心,亦未免有悔也。

非剛陽之才,未易言幹,幸能幹之,雖「小有悔」,可「無大咎」,
謂之「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」。

「小有悔」者,所以警之也;「無大咎」者,所以勸之也。

「小有悔」者,固非善於事親,若因悔而不幹,則咎益大矣。

是以三爻幹而有悔,終勝於四爻之裕而得吝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宜痛革前非,縱小有挫折,終得有濟。
  • 問商業:宜重興舊業,改立章程,或有小失,必得大利。
  • 問家宅:死棟宇年久,多致槁腐,毋惜小費,急宜改造。
  • 問戰征:剛武直進,未免小敗,然必無大害。
  • 問失物:得則必得,防有小小口舌之災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但生下小孩,未免小有疾厄。
  • 問疾病:無妨。


【占例之140】

某會社社長某來,請占會社之盛衰,筮得[蠱]之[蒙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。」

斷曰:

蠱者,風在山下,為空氣不通,有因而生蟲之象。

以會社見之,社業不振,物品資本,不能通融,社員中因之生紛議也。

今占得此爻,知此社之失策,由舊而來,欲挽回之,深慮其難。

在本年雖多失策,至年度決算,可無大差,明年為緊要之時。

今後社員當拮据黽勉,除去舊弊,維持社運。

至明後年,可奏實功,定卜社運之盛大也,謂之「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」。

父蠱者,謂此弊承前而來也;明年者,指第四爻,
明後年者,指第五爻,可就四五兩爻之辭觀之。

社長聞之曰:占筮可謂適當矣。
本年以社員因循,致社業不振,而釀損失。
社員中且有不適其任者,每啟蠱惑,以及危殆,故先罷用其人,以僕自任。

如貴占料知明年社運之困,生於今日,可卜明後年之隆盛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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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
《象》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
「裕」者、寬也,與「幹」相反。

「裕父之蠱」者,謂因循苟且,憚於改作,是寬容其蠱而蠱益深也。

此爻以柔居柔,不能有為,
爻至四,蠱已過半,治之宜如救焚拯溺,迅速從事,斯克有濟。

父既柔懦而積成其蠱,子復柔弱而不能救,持是以往,必見吝也,
故曰「裕父之蠱,往見吝」。

此爻變則為[鼎],[鼎]九四之辭曰「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」,
亦可見其益吝也。

初六、六四,共陰柔,同當幹蠱之象,而爻辭不同。
初六居蠱之初,其敗未大,故雖陰柔,其功易成,是所以為吉也;
六四蠱敗過半,其壞較甚,而猶氣餒力屈,不能貞固幹事,是以見吝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亦平常,但一昧因循,終致自誤。
  • 問商業:徒知守常,不知革弊,長此以往,難以得利。
  • 問戰征:威不肅,令不嚴,未可前往也,往必見敗。
  • 問家宅:父業雖裕,敝敗已深,難保其往也。
  • 問疾病:外形尚裕,內患已深,不急圖治,後必莫救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41】

友人某來,請占富豪某氏之家政,筮得[蠱]之[鼎]。

爻辭曰:「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」

斷曰:

此卦山下有風,風者鼓舞萬物而助生育者也,山者止而不動者也。
今「山下有風」,則風入山中而生蟲,謂之蠱。

以人事見之,
則風者過而不留,為見識不定之人;
又山者止而不動,為精神萎靡之人。

如此之人,不能振作大事,徒貪目前小利,甚至與親友相殘,是人中之蠱也。

四爻以陰居陰,才智鈍而氣力弱,無義無勇者也,
當此蠱壞之家,不能奮然用力,扶弊救衰,而猶優柔偷安,坐視蠱敗,
雖在豪家,難保資產,謂之「裕父之蠱,往見吝」。

某聞之曰:某富豪之父,雖以勉強興家,因無子,養親族之子為嗣。
此子智識尋常,遠不及父。
當承家之初,雖小有負債,本有資產可抵,乃少年子弟,忽為富豪,
愚而自用,不聽人言,遂至破敗其產。占辭切當,真可感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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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
《象》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
此爻以柔居剛,又得中而居尊位,與九二剛中之賢臣,陰陽相應,
專心委任,仗翼為輔弼,匡救壞亂之舊弊,故曰「幹父之蠱」。

五爻君位,爻辭曰「父」,知帝王必有父也。
卦中初三兩爻,皆曰「幹父之蠱」,三則曰「有悔」,故僅得免咎;
初則「考無咎」,故曰「終吉」,不可謂非幹之善者也。

至五爻不特其父無過,且因而得譽,補其過,更揚其名。 
惡歸己而善歸親,其曲委彌縫,非善繼善述者不能臻此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幹蠱用譽,承以德也」,
蓋「幹蠱」則可以才濟之,「用譽」則必以德承之,故曰「承以德也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雖門祚衰薄,能自振作,自足立身揚名。
  • 問商業:舊業雖不甚佳,此番從新改作,必能獲名獲利。
  • 問家宅:祖遺之產不厚,幸能擴充前業,必至光大門楣。
  • 問戰征:能克復城池,軍聲遠播,吉。
  • 問疾病:當延名醫治之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  • 問嫁娶:定是名門貴族。


【占例之142】

友人某來,請占某豪家改革,筮得[蠱]之[巽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」

斷曰:

蠱謂食貯器中,覆之而風不通,腐敗生蟲之象。

以國家擬之,必是幼主承統,深居九重,不接外臣,母后垂簾,掌握朝政,
於是小人充朝,君子退野,為宵小蠱惑之時。

今六五之君既長,與九二剛健之大臣,陰陽相應,立策定謀,洗除國家積年之舊弊。
當其改革之際,尤為非常之戒嚴,前後七日,兢兢業業,謹慎周密,
謂之「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」也。

想在豪家家政改革,亦同此理。
某豪商內政之弊害,非一朝一夕之故,今得善良之夥友,洗除積年之宿弊,必能奏改革之功也。

然此事宜剛不宜柔,宜速不宜緩,不出七日,當果決專斷,謂之「幹父之蠱,用譽」。

友人聞之大感,云主人夫婦以下,皆已允可,僅僅數日,已得斷行。後果能充復其舊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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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
《象》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
此爻為成卦之主,以剛明之才,居[艮]止之極,不比九五,亦不應九三,逍遙於外。
高居卦極,不關世之毀譽榮辱,其清風高節,足以振起頹俗,激動人心,
其益世豈鮮少哉!九五者、王也,九三者、侯也,不比應之,
故曰:「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」

上九高尚,固非放情物外者所可託也,是不僅治一時之蠱,實足治萬世之蠱也。
其志之可則,豈有過哉!故《象傳》曰:「志可則也」。

一說:此卦自初爻至五爻,皆以蠱言,不言君臣,而言父子,
人臣之事君,與人子之事父一也。

此爻位居最上,獨以「不事王候」言者,蓋非君非君、亦非子,是身居父位者也,
故高尚其志,不復事天下之事,而其志之所存,實足為天下法則者矣。

凡讀《易》者,須先熟察其卦爻之象,與卦爻之時,然後能讀得其辭義也,
不然而徒拘泥文字,雖終身讀《易》,不能得其要。

如此爻《象傳》,無難得其旨,何則?
「不事王気,高尚其事」之人,雖有才德,不為人所知,不為世所用,
古今來亦不乏其人。

若必指是等人,而稱之曰其「志可則」,則聖賢君子之用世者,反將日其志不可則,
不幾大妨名教,有害綱常者乎?

蓋上九備陽剛之德,居全卦之極,當此蠱壞日甚,不忍坐視天下,
是以自初六至六三,奮振其才力,以濟時艱,以光前業;
迨蠱壞既除,人人得浴太平富貴之澤,上爻獨脫然勇退,「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」,
是見幾而作之君子也,其志豈不可則哉!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宜以退為進。
  • 問商業:目下貨價,必將逐漸增高,不必急售。得利。
  • 問家宅:宜傍高阜之地,吉。
  • 問疾病:卦為歸魂,恐天年有阻。
  • 問婚嫁:必是女貞男良,天緣巧合。
  • 問戰征:想已值戰勝凱旋之時。
  • 問出行:宜行商,不宜求名。


【占例之143】

友人某來,請占某貴顯之氣運,筮得[蠱]之[升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」

斷曰:

蠱者,由風入山中,鬱積而生者也。
以國家擬之,政府為山,有高傲之象,人民為風,有卑從之象。
一高一卑,兩情不洽,渾如物入器皿中,風息不透,濕熱鬱蒸,變腐成蠱,同類相食也。

曩年外交未通,攘夷鎖國時之政略,恰相似也。
然當維新之際,二三雄藩,首創改革,奮發有為,
在幕府諸士,悲墜祖先之遺業,慷慨切齒,欲一死守之,戰爭不止。

是時某貴顯,能洞見內外之大勢,調劑兩間,以樽俎息干戈,不使內懮外患,一時並起,
是誠治蠱之能臣,非庸庸者所能及也,其功不亦偉哉!

今占得此卦,值上爻之位,即為某貴顯功成身退之象,謂之「不事王候,高尚其事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