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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易《易經》六十四卦卦義 - 47. 困卦

簡易《易經》六十四卦卦義 - 47. 困卦

䷮ 困,亨,貞,大人吉,无咎,有言不信。

《象》曰:澤无水,困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
諸事:山窮水盡,窮困潦倒。

愛情:窮困不通。

事業:窮困潦倒,有破產甚至負債的危險。

建議:所謂「窮則變,變則通」,處困卦應當堅守節操,謹言慎行,然後才能夠窮中求通。這時不只言多必失,也很可能引來羞辱。所以凡事應當多做少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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窮困,山窮水盡,水澤乾涸。

困卦為窮困的意思,卦象上澤下水,水澤無法保留住水而讓水往下漏,為澤無水之象。反之,若水在澤上,則是水進澤中,那麼反而水澤是做為「調節」水源之用,就是節卦。所以《象》曰:「澤無水,困。」

卦序上困卦是繼升卦而來,《序卦》曰:「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」進升到極點,升無可升就是困,就是窮途末路。困卦又與井卦為相綜的一對卦,困卦水在澤下,澤無水之象;井卦則是水在木上,為木桶汲水,井之象。困為水源乾涸,井卦則是水源不斷。

一般來說,卜到困卦諸事難成,凡事走投無路。錢財方面不只抓襟見肘,甚至很可能負債破產,窮困潦倒。

雖然窮困而無路可走,但要能安然面對,未來仍有轉運的時候,所以二體又有險而悅(內坎水,外兌澤),吃苦當吃補的卦象。窮困的時候除了注意堅守節操,靜守窮中求通的機會之外,應當以謹慎言語為吉,因為吉人之辭寡,特別是人在窮途潦倒時說的話,既沒份量又只會讓人以為是癡人夢話,因此這時千萬不要試圖說服別人來幫自己擺脫困境,也不要自求口實,否則反而引來罪咎與羞辱。

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四卦 - 未濟 (火水未濟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四卦 - 未濟 (火水未濟) ䷿


[未濟]反[既濟],以[既濟]之上卦反而居下,[既濟]之下卦反而居上,
水與火相背不交,是炎上者未能成其炎,潤下者未能致其潤,
此卦所以名[火水未濟]也。

 

未濟,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
不曰「不濟」,而曰[未濟],非安處不濟也,未耳。
蓋未濟而自有可濟,未亨而自有可亨,故曰「未濟亨」。

[坎]為小狐。「汔」,幾也。

濟必登岸,始為[既濟],一步不至,猶未也,「汔濟」安得為濟哉!

小狐力弱,中流失濟,尾重不掉,難免濡矣,復有何利?
故曰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」也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未濟,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
濡其尾,無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此卦下[坎]上[離],[坎]為水,[離]為火,
火上水下,水火不相交,即水火不相為用,為天地昏而未旦,宇宙混而未開之會也。

[既濟][未濟],《彖》皆言「亨」,
[既濟]之亨,已然之亨;[未濟]之亨,未然之亨。

未然之亨,而終可得亨者,以其柔之得中也。

小狐不能涉川,不自量力,貿然前進,雖幾乎濟,而終至不濟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

三四當卦之中,[坎]盡於三,故未出中;
未出中,則泊中流,欲進不能,欲退不得,是足未登,而尾已濡矣。

「不續終」者,謂續[既濟]之終也。
[既濟]之終,乃[未濟]之始,[既濟]之首,乃[未濟]之尾。

[既濟]之終而濡首,則[既濟]幾不保其終,所望[未濟]續之耳。
乃[未濟]而濡尾,則不能續[既濟]之首,即不能續[既濟]之終矣。

[既濟][未濟],首尾相接,終而復始,不續其終,
譬如寒暑不錯行,日月不代明,而天地亦幾於息矣,況於人事乎?故「無攸利」。

處[未濟]者,所當原始要終,力求其濟,勿效「小狐汔濟」而濡尾也。

在一時之[未濟]者,無他,以其位之不當也。

然位雖不當,要自有可濟之理。
[既濟]之為[既濟],無非以剛柔之相應,
[未濟]亦同此剛柔,由未而既,在此一濟,即在此一續,
則[未濟]之終,亦即為[既濟]之終,而[乾]元亦由是而始焉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人生涉世,不能無險,不能不求其濟。
當其[未濟],固不可安於[未濟],所當黽勉以期其濟。
安於[未濟],則終不濟矣,黽勉以期其濟,雖一時[未濟],而終必可濟也。

[未濟]而進為[既濟],[既濟]之亨即可為[未濟]之亨矣。故[未濟]亦亨。
處[未濟]者,由此濟彼,涉夫險中,即出夫險外,必求彼岸之登,不為中道之劃。

[既濟]之首可續,[未濟]之尾不濡,復何往而不利者哉!
人事當此,絕而復續,終而復始,
已然者保而無失,未然者進而無窮,如是則[未濟]者必濟矣。

而一時猶有[未濟]者,以其位之不當也。

按爻位必火在下,則水受其煎,必水在上,則火奏其功,顛倒失位,是兩不相用也。

不相用,則不相濟,然亦非終不濟也。

卦體上互[離],下互[坎],[坎]剛[離]柔,上下相互,即上下相應,
[既濟]之為[既濟],在此剛柔之相應,
[未濟]之進為[既濟],亦在此剛柔之相應耳。

以柔濟剛,即以終續始,復有何險之不濟哉!
天道循環,人事代更,要不外此剛柔之相應而已。

 

以此卦擬國家,國家之興衰治亂,顛覆存亡,唯在[既濟]與[未濟]相續相保而已矣。

作《易》者在殷周之際,論者謂[既濟]之卦屬諸殷紂,[未濟]之卦屬諸周文,
文當蒙難艱貞,正值[未濟]之時也,而小心翼翼,不回厥德,乃所以求其濟焉。
彼密祟之距侵,皆小狐之汔濟,其何能濟哉!
惟文以柔順文明,蒙此大難,率能無畔援,無歆羨,率登道岸,其濟也。

其亨也,其得天人之相助,而成其濟也,庶幾大畏小懷,無往而不利者矣。

乃能以周繼殷,即周之[未濟],以續殷之[既濟],
則殷之變而為周者,亦即此首尾之相續也。

後世繼周而值[未濟]者,皆當取法於文也。

《詩》云:「淠彼涇舟,丞徒掉之。」可想見其濟之亨也已。


通觀此卦,[既濟]者功已畢,[未濟]者事復始,終而復始,有生生之義焉。

「生生之謂易」,《易》所以終於[未濟]也。

[既濟]者水在上,勢欲下,火在下,勢欲上,二氣參和,交致其用;
[未濟]反是,炎上者上升,流下者反下,分背不交,不相為用。

致用則其用已成,不相為用,而其用正有待也,
此即五德相乘,四時遞嬗,無絕不續之運會也。

[坎][離]之[既濟][未濟],猶[乾][坤]之[泰][否],
[泰]極則[否],[既濟]而後[未濟],其象同焉。

此卦下三爻為[未濟]中之[未濟],上三爻則為[未濟]中之[既濟],
由未而既,故爻象視[既濟]為吉。

卦體[坎]上[離]下,
[離]為日,[坎]為夜,[離]明[坎]暗,[離]虛[坎]實;
德莫大於明,道莫神於虛,故[坎]降而[離]升,
[坎]隱布內,[離]明在外,日麗天上,水行地下,[乾][坤]正位,法象之自然也。

聖人於此,當其[既濟],不忘[未濟]之念;當其[未濟],倍切[既濟]之圖,
業必慎於創始,功不隳於垂成,俾天運得以永貞,治道得以久安,豈不甚願?

無如陰陽倒置,爻位失當,[坎][離]各安其宅,水火互藏其用,卦所以為[未濟]也。

在六爻,位皆不當,而剛柔則各相應也。

初「濡尾」,無濟之具也;
二「曳輪」,得濟之具也;
三「涉川」,以躁動而凶也。

內卦三爻,皆為「欲濟」而猶「未濟」者也。

四「有賞」,以震伐而行志也;
五「輝光」,以「有孚」而獲吉也;
上「濡首」,以飲食而失節也。

外卦三爻,皆進[未濟]而為[既濟]者也。

爻以二五為正應,故皆曰「貞吉」。

初與四雖應,初當濟之始,四得濟之中,故初不如四吉;
三與上皆處極位,三以未濟而失利。

上以[既濟]而失節,故皆示以為戒,戒之正,所以保其終也。

《易》之道以不終為終,乃無終而非始,故[乾]曰「無首」,[坤]曰「大終」。

六十四卦,不終於[既濟],而終於[未濟],
為[既濟]者已盡,[未濟]者無窮,以既啟未,以未續既,
[乾][坤]之大用,即在[坎][離]之相續也。 


《大象》曰:火在水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火熱水寒,物之各異其性也;離南坎北,方之各殊其位也。

火在水上,是炎上潤下,並失其位,兩不相濟也,故曰[未濟]。

君子觀其象,而辨之居之,辨其物,使物得其宜,而不相混;
居其方,使方從其位,而不相越。

皆以審慎而出之,斯知之無不明,處之無不當,而其[未濟]者乃可進於濟矣,
故曰「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」。

 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顛倒,諸事須慎。
  • 問營商:貨物失當,地位不合,所當謹慎處置,方可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未也。
  • 問戰征:營壘器具,各失所宜,不相為用,急宜慎重審察,斯可免敗。
  • 問家宅:方向倒置,須當改易。
  • 問婚姻:門戶不合。
  • 問疾病:上下焦血絡不通,宜升不升,宜降不降,藥方最宜審慎。
  • 問失物:辨明方位,可以尋得。
  • 問六甲:上月生女,下月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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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濡其尾,吝。

《象》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
初居[未濟]之始,《彖》所云: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。」初爻當之。

[未濟]之初,與[既濟]之上,首尾相接,
[既濟]之上,以濡首而厲,初踵其後,見上之濡首,反而自懲,
[未濟]者亦可免於濡矣。

乃前首後尾,同遭其濡,頑不知戒,故曰「吝」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亦不知極」釋之,謂前覆其轍,後又不知而蹈之,故曰亦不知其極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不審前後,不顧進退,魯莽從事,是昏而無知者也。
  • 問營商:前既失敗,後又不戒,覆轍相仍,其將何以了事乎?
  • 問功名:龍頭既失,驥尾亦必難附。
  • 問婚姻:流離首尾,團聚難矣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前門後乍,方位不正。
  • 問疾病:病在下身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8】

友人某來,請占製造物品生業如何,筮得[未濟]之[睽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濡其尾,吝。」

斷曰:

初居[未濟]之初,正在濟末將濟之時,
[既濟]之終「濡其首」,[未濟]之始「濡其尾」,有首尾不相顧之象。

今君占製造生業,得此爻辭,知此業必是舊業,君接其後而重興也。
君乃不知前車之覆,貿然而蹈其後,以致製品所出,一時不能銷售。

以此質金,反致失利,得失不償,進退兩難,
幾同「小狐汔濟」,而「濡其尾」也,未免吝矣。

 

至二爻曰「曳其輪,貞吉」,在明年當以車運出外,可以販賣獲利也,君可無憂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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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
《象》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二居[坎]之中,[坎]為輪,故曰「輪」。

輪者,濟之具也。
[既濟]初爻曰「曳輪而濡尾」,有濟之具而濡者也;
此曰「曳輪」,而不曰「濡尾」,有濟之具而不濡者也;
視[既濟]之初為優也,故曰「貞吉」。

[坎]又為矯鞣,按《周禮‧考工記》:「行澤者反鞣,行山者仄鞣。」取其便於曳也。

禦輪濟水,中道而行,其濟以正,是為中行以正,吉何如之!
《象傳》所釋,最為明著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如輕車撞水,中道以濟,無往不利。
  • 問營商:有滿載而歸之象。
  • 問功名:二與五應,五為君,二為臣,二五皆吉,是君臣相濟也。有後車以載之象。
  • 問戰征:有曳柴偽遁之謀。
  • 問婚姻:有桓少君鹿車共挽之風,必得賢婦,吉。
  • 問家宅:有輪奐並美之象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胸腹作鳴,轆轆如車聲,宜開通三焦,使氣機舒展,自癒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9】

明治八年(1875)九月,朝鮮國炮擊我雲揚艦,物論洶洶,朝廷將興問罪之師。

時陸軍大佐某氏來請一占,筮得[未濟]之[晉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」

斷曰:

水火不交,不相為用,謂之[未濟]。
然[未濟]非不濟也,時未至則不濟,時至則濟,故曰「未濟亨」。

為卦皆取水火,既濟水在火上,初爻曰曳輪,是為陸道之輪車也;
[未濟]火在水上,二爻曰曳輪,是為海道之輪船也。

今雲揚艦被朝鮮炮擊,爻曰:「曳其輪,貞吉」,想雖被擊,尚可曳輪而歸,故不失其吉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中以行正」,言必得中和之道,以行其正,今年必不致構怨興兵也。

至三爻曰:「征凶,利涉大川」,恐明年有事於朝鮮。

曰「征凶」者,恐陸軍不利;
曰「利涉大川」者,知海軍必大勝也。

九四曰:「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,
自二至四為後年,必可解決朝鮮之事矣。
當以朝鮮土地屬我版圖,以之賞賜有功諸藩。

且二爻變而為[晉],[晉]者,進也,
[晉]五曰:「失得勿恤,往吉,無不利」; 上曰:「晉其角,維用伐邑,厲吉,無咎」,
是皆征伐有功之占也。

占象如是,知以後必獲大功。

但[未濟]以外卦為[既濟],內卦為「將濟」,
占在二爻,故今年未能成事,必待外卦,乃得全濟也。

後朝鮮事局平和,征討不興,於是某氏來曰:前日之占,事未甚驗,
余曰:「《易》占無不靈應,但所應有不在一時也」。

現雖歸和平,其「中以行正」一語,恰好符合,此後占象,君須緩以待之,無不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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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《象》曰:未濟,征凶,位不當也。

三爻以陰居陽,當內外卦之交,首尾俱不著岸,故爻曰「未濟」。

專以卦名歸之,謂[未濟]之所以[未濟]者,在此爻也。
三為[坎]之終,地當重要,進一步則出險,誤一步即履危,
魯莽前進,一經失足,功敗垂成,故曰「征凶」。

然[未濟]有可濟之道,有險有出險之時,
自古定大難、建大功者,罔非從「征凶」之時而興起也。

所謂「征凶」者,第誡其不可妄動,非欲其退縮不前。
三之地,正當利涉之地,三之時,正當利涉之時,此而不濟,則終不濟矣;
此而得濟,則吃濟者乃得濟矣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位不當也。」
[未濟]六爻,位皆不當,三為[坎]之終,故《象傳》專以「不當」釋之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宜鎮靜待時,躁動則凶。
  • 問戰征:宜會集海軍,水陸並進,則凶者吉矣。
  • 問營商:以舟運為利。
  • 問功名:有涉川作楫之材。
  • 問婚姻:《詩》云:「造舟為梁,親迎於渭。」迎娶則吉,往贅則凶。
  • 問疾病:[艮]為狐,病由孤祟所致,宜涉川以避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500】

三十年(1897),占眾議院氣運,筮得[未濟]之[鼎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」

斷曰:

此卦火上水下,水火不相為用,故曰「未濟」。

三爻居上下內外之交,出[坎]入[離],正當[未濟]之時,是以爻辭直曰「未濟」。

曰「征凶」者,指初之濡尾也;曰「利涉」者,指二之曳輪也,為利為凶,任人自為之耳。

《傳》則釋曰「位不當」,於此即可見眾議院之氣運矣。

蓋在政府欲效歐美之文明,以圖富強;
在眾議員,欲學歐美之自由,以圖權利,猶之火上水下,兩不相濟也。

且現時所選議員,多由賄賂而來,是明明位之不當也,由此以往,安得不凶?故曰「征凶」。

然於議院之設,苟當其位,而「中以行正」,未始無利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
但此爻處[坎]之終,猶未出險,今年眾議院,正當[未濟]之地,難期盛旺。

四爻曰:「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,
知明年眾議院,必得其人,能贊襄國家人事,勞邀厚賜,此盛象也。

五曰:「君子之光」,五為君,定當入觀天顏,武功文德,並煥輝光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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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

《象》曰: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
[未濟]濟在四,[既濟]濟在三,[未濟]之四,即[既濟]之三,
故爻辭皆曰「伐鬼方。」

三居[離]知始,[離]為戈兵,故「用伐」,[坎]為鬼,故取象於「鬼方」。

「震」者,威怒之象,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。
[未濟]則有悔,濟則悔亡,故曰「貞吉,悔亡」。

「三年」者,言其久也,即[既濟]三爻所云:「三年克之」也。

「有賞」者,為獻俘授飲,至大賞是也。

「大國」謂殷,爻雖不明言高宗,要不出[既濟]三爻之義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志行。」謂班師奏凱,威震遐方,主三軍者,得行其志矣。

[既濟]三爻《象傳》曰「憊也。」為勞師遠征而言;
此《象傳》曰「志行。」 為振旅告捷而言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有此大運,「貞吉,悔亡」,名利俱全。
  • 問戰征:率軍遠征,奏凱而還,得以榮邀賜命。
  • 問營商:行商遠出,財利豐盈。
  • 問功名:聲名遠震,得承天寵。
  • 問婚姻:三年可成。
  • 問家宅:貞吉。
  • 問疾病:「鬼方」二字不祥,三年後恐難保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501】

友人某來請占氣運,筮得[未濟]之[蒙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下三爻為[未濟]之時,上三爻為[既濟]之時,
今占得四爻,知年來困苦之事,漸次可奏成功,謂之「貞吉,悔亡」。

「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者,
知君於此三年中,得以威名遠揚,賞賜榮膺,為生平業成志滿之時也。


【占例之502】

明治二十七年(1894)冬至,謹占二十八年聖運,筮得[未濟]之[蒙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」

斷曰:

四爻當內外之交,出坎入離,為脫險難而進文明,是由[未濟]而抵[既濟]也。

今占得四爻,爻曰「震用伐鬼方」,是為征清之役,必得全勝也。

「三年」者,謂戰役之久;「有賞於大國」者,謂奏凱行賞也。

廟算之精,聖武之顯,遠過湯武,洵可謂萬年有道之天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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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《象》曰:君子之光,其輝吉也。

五為[未濟]一卦之主,居[離]之中,與四相比,與二相應。

二以居中行正,四以征伐有功,
當此文德昭明,武功顯著,臣下之勳業,要即為天子之威光也,
故曰「君子之光。」

柔得中,故「貞吉,無悔」。

[離]為明,為光,德莫盛於明,業莫大於光,
六五之君,和順積中,英華發外,其光皆出於君子之身,天下莫不仰文明之化,
故曰「有孚,吉。」

《象傳》以「輝吉」釋之,謂其篤實輝光,自然昭著,吉何如也?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當全盛,百事皆吉。
  • 問戰征:[師卦]曰「師貞,丈人吉。」可並占之。
  • 問營商:其營業必關係政府公幹,或為軍餉,或為軍器,得沾朝廷之餘澤,故吉。
  • 問功名:有入覲天顏之象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大吉,當邀旋賜之勞。
  • 問婚姻:「君子好逑」,必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主貴。


【占例之503】

某縉紳來,請占官階升遷,筮得[未濟]之[訟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」

斷曰:

五爻居[離]之中,[離]為日,為光,五當君位。日有君象,故曰「君子之光」。

日光照臨,下土遍被,故曰「有孚」。

五與二應,二為臣,是先得「君子之光」者也。

今足下占祿位升,得[未濟]五爻,五為尊位,二爻屬貴下,
二爻曰:「曳其輪,貞吉」,輪為日輪,
曳夕者,有如羲和御日,是為天子之近臣,沐浴聖化。
瞻仰龍光,君明臣良,可為貴下賀焉。

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

上九,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《象傳》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
上九當[未濟]之終,反為[既濟],[坎]險已脫,上下交孚,則飲食以燕樂之。

《詩》:「南有嘉魚,君子有酒,嘉賓式燕以樂。」
《序》曰:「太平君子至誠,樂與賢者共之」,有孚於酒食之義也,故「無咎」。

然酒以成禮,不及於亂,立監立史,所以示其節也。
「濡其首」,則醉而不出,是謂伐德,亦何取於孚矣,故曰「有孚失是。」
是始為有孚而飲酒者,繼反為飲酒而失孚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不知節」釋之。
《易》之為書,患太過,更甚於防不及,欲不可縱,樂不可極,持盈保泰,無非節也。
此特於[未濟]之終,借飲酒以為喻耳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[坎]難已平,眾心歡樂,能知搏節,可以永保無咎。
  • 問戰征:此為得勝班師,飲酒策勳之時也。
  • 問營商:己得厚利而歸,從此量入為出,富可永保矣。
  • 問功名:有得而復失之患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飲食不節所致。
  • 問訟事:《序卦》曰:「飲食必有訟。」知其訟必由於酣酒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504】

二十八年(1895)七月廿七日薄暮,余與友閒敘於書樓,偶聞有叫新聞號外者,
客曰:「號外所報,不審何事,君試占之。」筮得[未濟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」

斷曰:

號外所報,必因飲酒過度,醉溺水中之禍也。

時女僕適賫號外來,展而閱之,為山陽鐵道,汽車顛覆中途,致傷旅客之報也。

後數日,會該鐵道會社員,問及當時情況,
曰:「會風雨暴作,勸令止車,機關師某不肯,臨行且滿酌火酒,
啟車而進,猝罹此禍,因此傷命云。」乃知爻辭果不虛也。

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三卦 - 既濟 (水火既濟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三卦 - 既濟 (水火既濟) ䷾


卦本[地天泰],[泰]交,故[水火濟]。
水在地中,未升於器,火在木中,尚麗於空,
卦取潤下者加諸火上,取炎上者厝諸水下,是謂[既濟]。
此卦所以名[水火既濟]也。


既濟,亨小,利貞。初吉,終亂。

「濟」者,渡也;「既」者,盡也,萬事皆濟,故曰[既濟]。

卦取[坎][離],[坎]水潤下,[離]火炎上,相交為用,
陰陽和會,百務就理,無有不亨。

然[既濟]之亨,亨猶其小者耳,故曰「亨小」。

在處[既濟]者,猶當勿侈其亨,在勵其貞,貞於初,亦貞於終,斯有吉無亂矣。
故曰「利貞」。

若不能長保其貞,則亨通未久,危亂隨之,故曰「初吉終亂。」 

 

《彖傳》曰:
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
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
初吉,柔得中也。
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《序卦傳》曰:「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」
譬如有過人之才德者,然後可以濟世,此[既濟]所以繼[小過]也。

[既濟][未濟],處《易‧下經》之終,其象皆取諸[坎][離]。
[坎][離]者,天地之大道;水火者,人生之大用。
水得火不寒,而資生之利普;火得水不燥,而烹飪之功成。

水火相濟,謂之[既濟],[既濟]者,剛柔得中,物無不濟,雖小亦通,故曰「亨小」。

《傳》曰「小者亨也」,小者尚亨,何況於大?
蓋亨之道,由[既濟]而來,則得其亨者,更當保其既濟,是宜「利貞」。

「剛柔正而位當」,[既濟]之所以為[既濟]者,在此矣。

由是而得亨,由是而得貞,亦由是而有始,由是而有終,則有治無亂可也。

《傳》曰「初吉終亂。」正為不能持終者戒焉。

故凡當[既濟]之時,所貴防微杜漸,持盈保泰,斯汲汲求治,不至有初而鮮終也。

若徒拘於目前,而志滿氣盈,不自乾惕,則治於此止,即亂於此起矣,可不慎哉!

《傳》以「柔得中」釋「初吉」,謂柔小尚得其中,則剛大無不濟矣,是以吉也。

以道之窮釋「終亂」,謂進修既以中止,則前功必難恃矣,是以亂也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人事之用,莫大乎水火。

在人身則以血氣為水,以心神為火,在日用則灌溉必需水,烹飪必需火;
且水非火,亦無以奏其功;火非水,則無以成其用。
蓋水火雖相剋,而實以相成,相成則相濟,相濟則相通。

使小有來通,即不足謂之濟也,既濟則無不通矣,故曰「既濟亨小」。

是[既濟]在人事,大而邦家,小而身心,窮通得失,生死存亡之故,皆在其中。

《傳》曰「小者亨也。」而大者要亦無不亨矣。

卦體以柔居柔,以剛居剛,各得其正,即各當其位,
譬如人事之無所偏曲,道在利貞,而邪僻自不得行也。

「柔得中」,謂[離]之中虛,虛則明,[離]在下,故曰「初吉」。
「終止則亂」,謂[坎]之中滿,滿則危,[坎]在上,故曰「終亂」。

凡人事之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,觀夫[既濟],當知所戒也。


以此卦擬國家,為卦內[離]外[坎],[坎],難也;[離],明也,
是以[離]明而濟[坎]難,即[明夷]所云「文明柔順,而蒙大難」之旨也。

以明濟難,而難定矣;是之謂[既濟],[既濟]而視若[未濟],
則濟於初,亦濟於終,斯亨者永亨,貞者永貞,而治道庶乎其不窮矣。

若[既濟]而自恃為[既濟],其道窮也!

自古帝王精一危微之傳,其在茲乎?
《大象》所云「思患而預防」者,正所以保[既濟]之終也已。 


通觀此卦,《易》六十四卦,首[乾][坤],
《上經》三十卦,終[坎][離],以其為天地之終也。
《下經》三十四卦,終[既濟][未濟],以其為[坎][離]之爻也。

天下之事,[未濟]則憂其不濟,[既濟]則宜圖其永濟。
然無終不初,無往不來,一治一亂者,天也;一陰一陽者,道也。
天無無陰之陽,世無不亂之治。

今以爻觀,六位得所,未有如[既濟]者,奇偶各三,其數均也。

以陰居陰,以陽居陽,其位當也;剛柔相配,其應正也。

[乾][坤]以來,三百八十二爻,循環往復,變化交錯,而後得[既濟]。

[離]明在內,[坎]險在外,明以消險,以開濟世成功之會,
由此而慎始圖終,有治無亂,固萬世人民之幸福也。

然亂極思治,治極思亂,天運剝復,卦象已示其機矣。

下[離]而互[坎],上[坎]而互[離],反復之象也。
以陰而乘陽,初治而終止,盛衰之兆也。

故《象》曰「終止則亂。」可知造化之數,不能長治久安者,非人力之強排,可以終濟也。

又以圖數推之:初剛、二柔、三剛、四柔、五剛、六柔;
與天一、地二、天三、地四、天五、地六,其數正合。

然至六而止,是亦天地無完數也,所以[未濟]方來,皆自然之法象。

故眾人以[既濟]為喜,聖人以[既濟]為憂,何者?

未治易治,既治難保。六爻之孜孜以保濟者,各有次序焉:

初為濟之始,力求其濟者也;
二得濟之中,不失其濟者也;
三涉濟之險,言其濟之甚難也;
四處濟之時,懼其濟而復失也;
五受濟之福,喜其濟之合時也;
六當濟之極,慮其濟之不可久也。

凡卦皆至終而窮,[既濟]之終,則為[未濟],六十四卦窮於[未濟]。

[既濟]變而為[未濟],豈但[既濟]之窮而已哉!則「初吉」其可恃乎哉? 


《大象》曰:水在火上,既濟,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

水性潤下,火性炎上,水在火上,火在水下,二者相資為用,得以成[既濟]之功也。

君子玩其象,而凜凜焉,不以[既濟]為可恃,更以[既濟]為可危。

[坎]險在外,防患之象;[離]明在內,預思之象。

禍每生於不測,害即伏於既安,預時而防之,則可以保其「初吉」,
即可以戢其「終亂」,故曰「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」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全盛,盛極必衰,須防後患。
  • 問營商:目下貨物,得時得價,正當滿足,須留後步。
  • 問功名:居高思危,得防其終。
  • 問戰征:大難既平,大險既定,戰勝功成,還宜圖始保終,毋貽後患。
  • 問家宅:大廈既成,苟完苟合,貽謀孔遠。
  • 問婚姻:有好合百年之兆。
  • 問疾病:大病既痊,更宜自保。
  • 問訟事:毋再涉訟。
  • 問六甲:春夏生女,秋冬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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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

《象》曰:曳其輪,義無咎也。

[既濟]爻義,大略與[泰]同。
[泰]下卦三爻,為[泰]中之[泰],上卦三爻,為[泰]中之[否],[既濟]亦然。
其所以分內外者,[離]為明,[坎]為險,猶[泰]以[乾]為有餘,[坤]為不足也。

[既濟]初爻,以「濟渡」取義,故有「曳輪濡尾」之象,
[坎]為輪,為曳,初為尾。
「曳其輪」者,曳之前進,是用力而求濟也。
按《詩》:「濟盈不濡軌,始濟而濡及馬尾。」言濟之難也。
然尾雖濡而曳不倦,曳者、濟矣。
初居濟之始,力求其濟如此,故「無咎」也,《象傳》即以「無咎」釋之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未脫險,當自奮勉,可以無咎。
  • 問營商:初次經營,跋涉多艱,前而不止,雖危得濟,無咎。
  • 問功名:先難後獲。
  • 問戰征:雖有車脫馬蹶之危,一鼓而進,當必可獲勝也。
  • 問家宅:初次遷居,雖此宅或輪奐不美,或首尾不完,居之無咎。
  • 問婚姻:火為水妃,初聘則吉。
  • 問疾病:初病,雖危無咎。
  • 問六甲:初胎生女。
  • 問失物:物已沾水,當就車中覓之,可得。
  • 問行人:在途,稍有水災,無咎。


【占例之490】

明治二十一年(1888),縉紳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[既濟]之[蹇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」

斷曰:

「輪」,車輪,涉水之具;「尾」,馬尾,為水所濡也。
是為曳輪濟水,馬尾被濡,蓋言初濟之難。

初能用力求濟,終得無咎,足見人當涉險之時,奮力脫險,險無不可濟也。

今貴下占時運,得既濟初爻,知貴下方今盛運已來,時安身泰,
但險難初脫,尚小有災害,可無患也。

明後二三年,尤須謹戒,四年後則吉福來臨,全盛有慶,無往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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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《象》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火為水妃,故二[離]象婦。「茀」,車蔽也。

《爾雅》:「輿革,前謂之艱,後謂之茀。竹,前謂之禦,後謂之蔽。」
曰「茀」,曰「蔽」,以竹革而異也。
《詩》則統謂之「茀」,「碩人翟茀以朝。」

《孔疏》云:「婦人乘車不露,車之前後,皆設障以自隱蔽,謂之茀。」
喪茀者,失其所蔽也。

二當臨濟之時,驅車前進,車在前,茀在後,
中途喪茀,停車而逐,將有欲濟而不及者矣,故示之以「勿逐」。

「七日得」者,「得」猶「復」也。

陰陽之數,至七而復,一卦六爻,循環往復,
自二後至七,又值二爻,故不過七日而自得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中道」釋之,日辰十二,七日正當中也。

「喪茀」者,或云二乘車適五,四當其前,四[坎]為盜,是竊茀者也。其說亦通。

茀,《釋文》:「茀,首飾。」按《詩》屢言「茀」,皆作「車蔽」,
且初曰「曳輪」,二曰「車茀」,象正相合,當作「車蔽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小小得失,切勿介意,方得脫大難,成大功也。
  • 問營商:有失而復得之象。
  • 問功名:七年內,定可復職。
  • 問戰征:中途被劫,喪其輜重,七日內,必獲勝仗。
  • 問婚姻:早則七月,遲則七年,可復團聚。
  • 問家宅:其宅被人居,七年後,即可歸還原主。
  • 問疾病:七日必癒。
  • 問失物:不久可得。
  • 問六甲:七日內可產,生女。


【占例之491】

一友訪余山莊,談及某貴顯,曰:「貴顯以未賜勳章為憾。請為一占。」

筮得[既濟]之[需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」

斷曰:

茀為車蔽,言婦人乘車,設之所以自蔽也。喪茀則失其所蔽矣。

「勿逐」者,謂區區小失,不必追逐,不久自可後得,
喻言人當建大功,立大業,瑣屑微物,得喪本不關榮辱也

今為某貴顯占勳章,得此爻象,爻象所言,顯然明示,勸貴顯不必憂慮。

「七日得」者,謂不久定可榮膺龍賜也。

後友人復來曰:「占筮甚靈,某貴顯已得龍賜勳章!」

爻辭之言,恰如為某貴顯特設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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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《象》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

高宗,殷中興之主;鬼方,西羌國名。

按《竹書紀年》,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,次於荊;三十四年,克鬼方,氐羌來賓,
即「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」,實事也。

[既濟]爻象,初二皆在濟中,至三始濟,故取三年克鬼方以為況。

高宗賢主,鬼方小國,六師所加,三年乃克,師亦憊矣,以喻濟[坎]之難如此。

天下之事,每以艱難得之,安樂失之,
當其始,數載經營而不足,其後一旦敗壞而有餘。

而其弊皆由於遠君子而近小人也,故戒曰:「勿用小人。」

處[既濟]者,所當凜凜焉。

[師]上爻曰:「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」與此爻辭,意正同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忍苦耐勞,所謀必成。
  • 問營商:數載經營,方可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辛苦而成。
  • 問戰征:勞師久征,所攻雖得,然亦憊矣。
  • 問婚姻:三年內可完配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陰象太重,三年後,方可居住。
  • 問疾病:此病一時無恙,三年內,必難保全。
  • 問訟事:三年可了,防小人又復生事,宜戒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492】

某商人來,請占謀事成否,筮得[既濟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」

斷曰:

「高宗伐鬼方」,歷三年之久,而乃得克之,
以喻三爻處內卦之終,歷初二之難,而始得濟之,其象正同,視此既可知謀事之非易也。

今君占謀事成否,得此爻辭,知君所謀之事,一時必難就緒,
早則三月,遲則三年,方可合議成就。

成後二年,定有大來之吉,
但其事與君子合謀,自有利益,
與小人合謀,必至敗壞,君其由當注意焉。


【占例之493】

三十年(1897),杉浦重剛氏來,曰:
「足尾礦毒事件,紛紛滋議,朝野騷然,請占其結果如何?」筮得[既濟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」

斷曰:

按九三[艮]爻,[艮]為鬼門,故曰,「鬼方」。

三居[坎][離]之間,
[坎]為毒,為疾,[離]為大腹,三與上應,三至上三爻,故曰「三年」。

「克之」者,治之也。
象為腹受其毒以至死亡,其毒實起于[離]火,出自[坎]水,非一日矣。

爻辭所云「高宗伐鬼方」者,「鬼方」,喻言其地之險也。
高宗賢主,喻言必有能人治之也。

今占足尾礦毒,得此爻象,按足尾銅山,每年出銅一千二百萬斤,其價不下三百萬元,
政府稅收,得十五萬元,礦局夫役,約有一萬八千人數,皆賴此為生活,
是我國礦山之最大者也。

毒由礦局銅出丹礬,丹礬有毒,毒入河流,平時未聞其害,因洪水浸田,其毒遂滋。

原洪水沖決,由于堤防不固,堤防之害,咎歸土木局,
至土木局修築堤防,必需經費,其責又歸大藏省。

今礦毒事件,分議未有的論,多為小人從中蠱惑所致,恐此案亦將亙三年之久乎?

必于此事無甚關係者,不許干涉,謂之「小人勿用」;
修築堤防,以杜[坎]水之害,此案自得終局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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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
《象》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
按「繻」為采,「袽」為敝衣。

四處內外卦之交,出[離]入[坎],
「繻」有文明之象,蓋取諸[離];
「袽」為敗衣,[坎]為破,蓋取諸[坎]。

言四當[既濟]之盛,衣冠濟濟,文物聲名,煥然一新,
然天命靡常,盛倏為衰,新倏成故,若不因時彌縫,曾不幾時,立成敗壞,
猶是采之華裳,未幾而為敝敗之殘絮矣。故曰「繻有衣袽」。

[既濟],由[乾][坤]二五相易而來,
「終日戒」即[乾]「終日乾乾,夕惕若」之意。

當[既濟]而益勵危心,其戒慎無已時也,故曰「終日戒」。

《傳》釋以「有所疑」,[坎]為疑,疑者,未然而憂其或然,亦戒也。

「繻」,王弼謂「宜作 『濡』」,衣袽謂以敞衣蹇舟漏也。

王弼之解,強從濟字取義,謂濟必有舟,舟或有漏則濡,濡則敞衣塞之。
於爻辭「襦有衣袽」一語,添生枝節,自圓其說,未免矯強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當全盛,然不預防,衰即立至,所宜謹戒。
  • 問營商:如舟行,中流舟漏,急宜補修。
  • 問功名:有忽賜忽褫之懼。
  • 問戰征:奪幟易幟,勝當慮敗,所貴臨事而懼。
  • 問婚姻:古人多以衣服比夫婦,為不可嘉新而棄舊也。
  • 問疾病:是老弱之症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4】

一日西村舍三氏來,曰:
「於奉職土木局長,數年來為治水巡迴全國,已三次矣。
溯自維新以前,各藩自保疆土,堤防山林,各有禁令,
是以林木暢茂,土脈堅固,無堤防潰決之患也,
維新以降,政令一變,山阜陵谷,無不開塵,泥土流出,壅塞河道,以致河流不通,溢出提上。
洪水泛濫,為災非淺,乏奠平之策,子幸一筮,以示處理之方。」

筮得[既濟]之[革]。

《爻辭》曰:「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」

斷曰:

爻辭「繻有衣袽」,「繻」作為濡,為濡漏之象,「衣袽」敝衣,為塞漏之用。
「終日戒」者,為危險之至,非一時可濟,須終日防備也。

舟漏雖小,而治水之法,爻已顯示其象矣。

足下占治水之方,得此爻辭,所謂危者防之,漏者塞之。

爻曰:「衣袽」第即一物以喻之而已,或用沙土,或用木石,皆可以「衣袽」例之,
因地制宜,由小及大,皆在足下酌行之耳。

「終日戒」,三字,最為切要,所當刻刻預防,不可稍懈,有危心無危地也。
治水之道,無過于此。


【占例之495】

 知人阪田春維氏,嘗奉命赴澳國博覽會,余一日訪其家,其母語余曰:
「前有電信,報告歸期,今延期未歸,併無後電,心甚憂之。」

請余一占,筮得[既濟]之[革]。

《爻辭》曰:「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上[坎]下[離],[離]南[坎]北,
今四爻出[離]入[坎],是船以過赤道,而在北洋之象。

依爻辭,知有行舟破漏之患,實為可慮,然離陰變為坎陽,生命無害。
又進一爻,則五爻之陽,變而為陰,是水變為地,既全身上陸之象,其免難也必矣。

時其家有洋學生三人,聞此斷語,竊相誹笑。

余曰:「《易》理甚妙,非諸君所知也,諸君不信,待春雄君歸時,可知靈驗矣。」

後數日,春雄氏歸,曰船抵赤道以北,為暗礁所傷,是以著港,致遲延也。

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
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

《象》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。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

五與二相應,猶東與西相對。
五為君,二為臣。東鄰為君,是紂之國中,西鄰為臣,是文王之國中也。

按紂都在東,岐周在西,東鄰西鄰,鄭謂殷周是也。

[離]為牛,[坎]為豕,殺牛而凶,不如殺豕受福,言奢而慢,不如儉而敬也。

上卦處[既濟]之後,下卦當「甫濟」之時,殷天子祭用太牢,故殺牛;
周西伯不得用牛,用豕,故為禴。

當時殷道已衰,時為[既濟];周德方新,時為「甫濟」。
[既濟]者,時已去;「甫濟」者,時方來。
已去不復也,方來者未有已也,則殺牛不足侈,而禴祭大可恃,
故曰:「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祭,實受其福。」

九五陽爻,陽為實,五體[乾],[乾]為,《象傳》以「吉大來」釋之。

[泰]曰:「小往大來,吉亨。」
自外而內曰「來」,卦以二五相易,為[乾]成[泰],謂福自[乾]來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已盛則退,方盛則進,宜保儉約,毋侈奢華,吉凶皆由自取也。
  • 問戰征:盛氣在西,宜順天修德,不宜暴兵耀武。
  • 問營商;合夥同業,殷富者亦奢,不如儉約者,實獲其利也。
  • 問功名:已成者宜慎,未成者大可望也。
  • 問婚姻:宜就西鄰訂姻,吉。
  • 問家宅:宅以西首為吉。
  • 問疾病:宜禱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6】

橫濱辦天通橘屋者,余之所知也,其鄰家,有岩井屋某,專售西洋家具。

明治元年,余因橘屋介紹,賣與木材,價值數千元,
豈知彼佯飾富裕,內實貧困,閱數日不償其價,余乃憂之。

以一占決之,筮得[既濟]之[明夷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」

斷曰:

爻言「 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」,
卦以九五為東鄰,以六四為西鄰,五為主爻,五與二應,是主不如應也。

今就所占論之,則以岩井之賣主為東鄰,以橘屋之介紹為西鄰,
如此疑橘屋,有於中取利矣,我將向橘屋索價,橘屋必不能辭責。

以橘屋當西鄰,爻位屬[離],[離]火也,賣者為木材,
木以生火,火得旺勢,則[坎]水受煎,東鄰亦不能不出而償價也,
且[離]為女,可著女人而往索之。

後余果與橘屋妻女相謀,乃得受值。

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    =====

上六,濡其首,厲。

《象傳》曰:濡其首,厲,何可久也。

上為首,初為尾,是首尾相接也。

上處[既濟]之極,反之即[未濟],已然者甫能過,未然時相待,進而不已,
身雖未溺,首先犯焉,故曰「濡其首」。

夏殷之盛,未幾而壞於桀紂,文武之興,未幾而降為幽厲,
所謂治曰少而亂曰多者,古今有同慨焉,故曰「厲」。

《象傳》曰「何可久。」所以戒之者深矣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好運已過,深為可危,宜慎。
  • 問戰征:上處[坎]險之極,上為首,恐首將有不利。
  • 問營商:頭幫買賣,必難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可許奪元。
  • 問婚姻:元配有災,續弦無咎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長房不利。
  • 問訟事:防首領難保。
  • 問疾病:患在首面,可危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7】

友人某來,請占行運,筮得[既濟]之[家人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濡其首,厲。」

斷曰:

上處[既濟]之終,不保其終,[既濟]即轉而為[未濟]。

上為首,是首先濡矣;
喻言人生在世,前運既過,後運將來,既過者其險已平,將來者其險正多。

知足下方今,正當交運之時,前運大佳,後運獨當僅慎,可以出險脫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