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十六卦 - 豫 (雷地豫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十六卦 - 豫 (雷地豫) ䷏


按「豫」字從象,從牙,左旁之牙垂地,象之大者也。
象性柔緩,進退多疑,以其外行安舒,一俯一仰,而不抑藏,
故以「安舒不抑藏」為「豫」 ,遂以[豫]名卦。

卦體[坤]下[震]上,[坤]下順而載乎上,[震]上動而振乎下,
蓋謂揚舒於外,而不抑藏於內,是以為[豫]也。

[豫]與[謙]對,《序卦》曰:「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」
此[豫]之所以次於[謙]也。

 

豫,利建侯行師。

[豫],和悅也;[震],動也;[坤],順也。上動而下順,故「利」。

[坤]為國,[震]為侯,是以利於建侯。
[坤]為業,[震]為行,是以利於行師。

夫不動則不戚,不順則不利,以順而動,所以君立而民順,師出而有功,利莫大焉,
故《傳》曰「順以動。」

主萬幫,集大眾,非[豫]不能也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
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
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、而四時不忒,
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
豫之時義大矣哉。

卦體下[坤]上[震],[震]雷[坤]地,有雷出地奮之象。

[坤],地掙也,純陰主閉,閉極則鬱結而不輰;
[震],動也,陽氣動而萬物出,故悅。

九四一陽當[坤]之爻,靜極而始動,閉極而始宣,不先不後,應時順動,故曰[豫]。

夫天下之事,逆理而動者,其心常勞,其事多難,
唯以順動,從容不迫,此心安和,故「剛應而志行」,全在順以動之也。

順而動,在天則「四時不忒」,在人則動止和順,
其「建侯」也,屏藩五國;
其「行師」也,弔民伐罪,皆出於「豫樂」之義,
謂之「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」也。

蓋「順以動」三字,為此卦之德性,「故天地如之,況建侯行師乎?」
天地順動以下,言[豫]之功用無比。

「日月不過」者,謂日月之行度無過差;
「行罰清而民服」者,謂聖代至治之準則。 

獄訟衰息,民志大畏,協中而民服也。

蓋聖人無心,唯順物而動,彼善則順其善而賞之,彼惡則順其惡而罰之,不敢稍存偏私,
刑無過刑,罰無過罰,而刑罰自清。

如此皆出於「順動」之德,三才之道,萬物之理,皆不過此,故曰「豫之時義大矣哉」。

《彖傳》前曰「順兦動」,後曰「以順動」。
「順以動」者,就卦象之自然釋之;
「以順動」者,就人事之作用而說。

曰「天地」,曰「聖人」,相對而言也,
後「則」字,對上文,當用「故」字,今曰「則」字,大有意味。

天地以順動者,即亙萬古而無有退轉,必然之定理也,以「故」字承之。

《易》中單稱「聖人」者,即指天子,
蓋必有聖人之德者,而後富有四海,尊為天子,是謂順命。 

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之聖,皆不得其時,不得其位,是則聖人之在天位,有不可必然者,
故後文以「則」字承之,是此篇之主眼,《易》教之本意也。

故以天地日月四時為賓,以聖人為主,重在聖人一句,讀者勿匆匆看過。

凡《象傳》用「大矣哉」,共有十二卦,
其上有曰「時義」,有曰「時用」,或單言「時」。

其中曰「時義大矣哉」五卦:[豫][隨][遯][姤][旅]是也,
言淺旨深,欲人熟思之也。

曰「時用大矣哉」三卦:[坎][睽][蹇]是也,
雖皆非美事,聖人有時而用之。

曰「時大矣哉」四卦:[頤][大過][解][革]是也,
皆因大事變而警誡之。要之其義各有取也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此卦五柔一剛,其人必多柔少剛,
柔主順,剛主動,柔必應剛而能行,故曰「應」。

夫「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」
天地之動,日月往來,而四時乃定,聖人則之,以定刑罰,而萬民乃服。

人處天地之中,沐聖人之化,人而在下,
無所謂建侯,凡求友親師者類是;
無所謂行師,凡袪邪嫉惡者類是。

凡有所動,皆當法天地之順,斯動無過則也。

能順天地,則天地亦順之,使得永保其安豫;
若過[豫]而不省,則必將為初六之「凶」。

六三之「悔」,六五之「疾」,上六之「冥」,是自失其[豫]也。

其為[豫],乃其所為憂也,必如六二之「介」,九四之「勿疑」,斯得焉。

人固當順理而動,動順夫理,動乃無咎,所以[豫]也。


以此卦擬國家,
[震]為動而在上,[坤]為順而居下,上動下順,是上行威令,下皆順從也,
故曰「主萬幫,聚大眾,非豫不能也」。 

夫天下之人不同,其心同也,天下之心不同,其理同也,己能順理而動,則人莫不順之。

九四一陽,居執政之位,有剛明之德,威權赫赫,以統治國家,
故卦中眾陰皆和順而悅服。

[震]為侯,為建,[坤]為國,為臣民,為順,即為臣民服從之象。

四為成卦之主,與六五之君,陰陽相比,而輔佐之,使萬民豫樂和順。

至其行政,一法天道,如寒極則溫風至,暑極則涼風至,
世之所好好之,世之所惡惡之,賞罰分明,亳無私意,是[豫]之時也。

但執政負國家之重任,威權獨攬,未免近逼,
或致動群僚之「疑」,啟君心之「疾」,尾大不掉,亦可懼也。

唯當盡其至誠,勿有疑慮,乃能合眾力以安其上,
庶幾上之信任愈隆,將賞其功勞,而封建為侯,有不服王命者,即命之以征伐。

上卦[震]之方伯,動而俱進,下卦[坤]之眾民,悅而順從,
謂之「利建侯行師」。

四體[震],[震]為長子,故曰「建侯」,以一陽統眾陰,故曰「行師」。

此卦五爻以下,有[比]之眾,[比]為建國親候,故曰「建侯」,
三爻之上,有[師]之象,故曰「行師」。

「利」字括「建侯」「行師」兩行,[豫]之時勢如此。
上下悅樂之餘,[豫]之極,危之基也。
所當反之以[謙],一轉移而天下治亂安危繫焉。

唯其善則歸君,過則歸已,利公而不專,害審而不避,
是為大臣處[豫]之道,而上下交泰矣。


通觀此卦,其要旨不出「順以動」三字。

凡順之至者,不動則不悅,動而順應,故悅。
未順則不先,既順則不後,由氣機之自然而已。

[豫]之時心勞意足,其樂已極,
處樂之極,遂至縱情逸欲,流連忘返,亦恆情所不免也。

聖人憂之,故未豫而先者為「鳴豫」,不動者為「介」豫,坐而觀者為「盱」,
當豫而順者為「由」,過豫而不忘者為「疾」,極豫而忘返者為「冥」。

在初爻則戒其「窮」,在六三則警其「悔」,在六五則防其「疾」,
在上六之「渝」則危不可伏,幸其終改。

「鳴」、「盱」、「疾」、「冥」四者,居[豫]之咎,所謂「失豫」者也。

唯六二之「介於石」,為能熟察憂樂治亂之機,
故順莫善於「貞」,動莫善於「由」,「貞」以待順,「由」以行動,
由未豫而豫必至,既豫而豫不憂。

天地聖人之悅豫無疆者,惟其能處乎豫也,讀此卦而聖人諄諄於世之意,可見矣。

按,六爻言[豫]不同:
初六、上六之豫,逸豫也;
六二之豫,幾先之豫也;
六三之豫,猶豫也;
九四之豫,和豫也;
六五之疾,弗豫也。

《彖》之言「豫」,眾人和同之豫也;爻之言「豫」,各人一己之豫也。 

要之示悅豫之必與眾同,非可自私之意也。
蓋人事不可無豫,人心不可有豫也。 

 

《大象》曰:雷出地奮,豫,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雷者,得時而奮出地上,陽氣宜發,震動有聲,
足以鼓動天地之和,發越陰陽之氣,通達和暢,[豫]之象也。

故先王法[震]之動以作樂,為象其聲以鳴盛也。
先王法[坤]之順以崇德,為明其體以報功也。

蓋樂之作也,近而閨門,遠而邦國,顯而人事,幽而鬼神,無不用之。

至於薦上帝而上帝來格,配祖考而祖考來享,幽感明孚,[豫]之所以為[豫]也。

故[履]為《易》中之禮,[豫]為《易》中之樂,
人君克體此意,以使萬民樂和,[豫]之至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如春雷發動,正得時會,萬事皆吉。
  • 問商業:時當新貨初到,市價飛騰,絕好機會,必得大利。
  • 問家宅:防有變動,宜禮神祭祀,以祈福佑,得安。
  • 問疾病:宜禱。
  • 問戰征:雷厲風行,必勝之兆。
  • 問功名:所謂平地一聲雷,指日高升之象。
  • 問失物:自然出現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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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鳴豫,凶。

《象傳》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「鳴豫」者,自鳴得意之謂,悅豫之情動於心,而發於聲音也。

初爻陰柔不才,居最下之位,與四相應,恃其愛眷,心滿意溢,
不勝其悅,應而自鳴,其凶可知也,故曰「鳴豫,凶」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志窮凶也。」「窮」謂滿極,初才得志,便為滿極,
蓋時方來而志已先窮矣,故凶。

一說窮在凶下,謂「志窮凶也」。

按[豫]初六,與[謙]上六相反,
[謙]上六曰「鳴謙」,應九三而鳴也,
[豫]初六曰「鳴豫」,應九四而鳴也。

鳴人之[謙]吉,鳴已之[豫]凶,故謂[謙]可鳴,[豫]不可鳴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初運頗佳,但一經得意,使爾誇張,以致窮也。
  • 問商業:初次必得利,不可過貪。
  • 問家宅:恐鳥啼猿嘯,致有怪異之驚。凶。
  • 問疾病:不利。
  • 問訟事:鳴冤不直,宜自罷訟。
  • 問失物:不得。


【占例之119】

余一日赴橫濱訪親友某氏,客有先在者,求余一占,筮得[豫]之[震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鳴豫,凶。」

斷曰:

此卦九四一陽,得時與位,威權赫赫,上下五陰皆從之。

今足下得初爻,四爻陰陽相應,有大受愛顧之象。
足下得其愛顧,藉其權勢,頗有揚揚自得之意,謂之「鳴豫,凶」。

占筮如此,勸足下宜顧身慎行。客怫然而去。

客歸後,主人告余曰:
「彼以其女為某貴顯之妾,時時出入其邸,卑鄙諂諛,無所不至。
時或假貴顯手書,歷赴諸外縣,以菅私利。
又臨豪商等集會宴席,舉動效如貴顯親族,誑惑俗人。
今君占斷,道破小人心事,使彼不堪慚愧而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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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《象傳》曰:不終日,貞吉,以中正也。

「介於石」者,謂操守堅固,而不可移動也。

夫逸豫之道,怠則失正,故[豫]之諸爻,多不得正。
唯此爻以中正居陰,其與九四之剛,非應非比,有自守獨立之操,其節之介,猶石之堅也。

夫人之處[豫]也,或洋洋而自得,或戀戀而不捨,或昏迷而不悟,是皆失其正中也。
遂致[豫]方來而禍即隨之,世之不知自守者,往往如此。

六二獨節操堅固,不為外物所動,知豫樂之不可戀,而去之不待終日,
其察理甚明,其操身甚固,其審機甚決,其避患甚速,故曰「介於石,不終日,貞吉」。

「介」者,堅確不拔之謂,所謂「不以三公易其介」者是也。

惟其能介,是以中正也,
《象傳》曰「以中正也」,惟「以中正」,故能辨之明,知之速也。

按此爻互卦為[艮],[艮]為石,故有「介於石」之象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其人品行高尚,不隨世為隆污,吉。
  • 問商業:能決定己志,不為奸商搖惑,販運快速,獲利。
  • 問家宅:主家者宜嚴正持之,凡非人來往,速宜斥絕。吉。
  • 問戰征:所謂守之如山,發之如火,能審機也。
  • 問疾病:新疾即癒,夙疾即亡,終日間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即產。


【占例之120】

明治二十二年(1889),某局屬員某氏來訪,曰:「余自明治四年創局之始,奉職一等屬,
爾來十八年,日夜黽勉,當事務多端之衝,未嘗少怠,足下之所知也。
部下新任者,多升上任,今日居我上者,大概昔日之部下也。
凡所升遷,亦非有過人之學問,余甚不慊於意,本欲辭職,猶恐別無位置,是以鬱鬱居此。
請為一筮,以占後來氣運。」筮得[豫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」

斷曰:

此卦九四一陽,專善威權,五陰不得不應之。

今占得二爻,與九四非應非比,故於足下眷顧獨薄。

在足下品行中鄭,不事諂媚,唯以堅守職務為是,確乎不拔,如石之介,
凡非分之事,唯恐浼焉,避之甚速,故曰「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」。

然自二爻進之四爻,氣運一變,三年後,必可升進。

後至明治二十四年,此人果升高等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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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

《象傳》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「盱」者,為張目企望之象,
譬如見島之飛,仰瞻太空,見魚之泳,俯眄深淵,不勝眷戀,故曰「盱豫」。

六三陰居陽位,不中不正,其所盱者,蓋上視九四之權勢,而欲趨附之也。

九四為一卦之主,居大臣之位,獨擅威福,眾陰皆歸附之,
六三是以唯盱瞻視,欲冀攀援,以固豫悅,謂之「盱豫」。

九四以其窺探竊視,不得中正,為所鄙棄,是以有悔也。

既知其悔,當幡然立改,效六二之介,決意遠避,不俟終日,悔復何有?

若一念以為悔,一念以為豫,遲疑不決,流連不返,悔必難免矣,故曰「悔,遲有悔」。

「遲」之一字,可謂當頭一棒,提醒昏昏,教其及早審悟也,最當玩味。

《象傳》曰「位不當也」,謂其柔居陽位,優柔不決,不當其位也。

此爻變則為[巽]為不果,故知悔而猶不改,有遲疑不決之象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非不佳,在自己作為不正,是以有悔。
  • 問商業:能窺探商情,為商家之能事,然一得消息,賣買宜決,若一遲疑,便落人後。
  • 問家宅:須防竊盜,宜速警備。
  • 問失物:速尋則得,遲則無矣。
  • 問訟事:宜速了結。


【占例之121】

某縣官吏,攜友人介書來訪,請占氣運。筮得[豫]之[小過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」

斷曰:

此卦九四一陽得時,上下五陰皆歸應之,
足下占得三爻,與四爻陰陽親比,可知長官意氣相投。

然在他人見之,或未免有阿諛長官,假弄威福之嫌。今後宜注意,毋貽後日之悔。

後聞長官轉任他縣,此人請附驥尾,其事不成,遂辭其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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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

《象傳》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九四以一剛統率眾陰,為一卦之主,凡眾陰所豫,皆由九四之豫而為豫,故曰「由豫」。

四近五,居大臣之位,承柔之君,負天下之重,包容諸柔,獨得倚任,任大責重,
故曰「大有得」也。

但當此信任過重,易致招疑,惟能開誠佈公,自然無復疑慮矣。

「勿疑」,乃能率眾柔以奉上,猶如簪之貫眾髮而不亂也。

「盍」,合也;「朋」,即眾柔也。
四剛而位居陰,猶得與諸柔相類為朋,故曰「勿疑,朋盍簪」。

夫疑則生隙,隙則生忌,忌則眾情離散,百事叢膛,
雖有安豫之鴻業,必不能得其終也,故誡以「勿疑」。

斯猜疑悉絕,上下同心,秉至誠以圖事,合群力以從公,
眾賢匯萃,德澤宏施,足以成天下之豫者,斯之謂歟?

《象傳》曰:「志大行也」,即所謂得志則澤加於民,功施於後。

大道之行,可由豫而致也,庶乎交泰之道矣。

此卦自初爻觀之,為權臣,其豫者,逸豫也。
自四爻現之,為任政之賢臣,其豫者,和豫也。 

《易》道之變動不居如此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正大運方通。
  • 問商業:匯萃眾貨,得財得福,大有之家。
  • 問功名:即卜彈冠之慶。
  • 問訟事:由此罷訟,兩造豫悅。
  • 問行人:必主滿載歸來。
  • 問出行:由此前行,一路順風,大得喜悅,可「勿疑」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易長易成,且主貴。
  • 問失物:即得。


【占例之122】

一日縉紳某來,請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豫]之[坤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」

斷曰:

此卦春雷得氣,奮出地上,有掃除穢陰,啟發陽和之象。
擬之國家,必是袪讒進賢,能致太平之碩輔也。

此爻九四一陽,居執政之大位,負國之重任,
上承君德,下集群才,斯得大行其志,以啟豫順之休也。

今占某貴顯氣運,得此爻,在某貴顯,剛毅有為,德望夙著,固不待言,
唯爻辭「勿疑」兩字最當審慎。
蓋一有疑心,則上下猜忌,庶政叢脞,必不能臻太平之治,故曰「勿疑,朋盍簪」。
是某貴顯所宜注意也。

縉紳聞之,甚感《易》理精切,曰:吾他日當轉語諸某貴顯。


【占例之123】

明治二十八年(1895)四月九日,占我國與清國和議之談判,筮得[豫]之[坤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」

斷曰:

此卦雷出地奮,有威武和樂之象。

今占四爻,爻辭「由豫,大有得」,蓋謂兩國和議,成後大得有為,豫順之休,由此來也。

又曰「勿疑,朋盍簪」,謂從此兩無猜疑,如唇依齒,並將合宇內友邦而同歡,
猶簪之貫萬縷之髮而為一也。和議之成,可預決也。

四月十七日,果議和約成。

此卦「大象」曰:「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」
曰「上帝」曰「祖考」者,即伊勢大廟以下歷代之皇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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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貞疾,恆不死。

《象傳》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「貞疾」者,痛疾,謂不可癒之疾也。上下耽逸樂,即「貞疾」之症。

此爻柔中而居尊位,信任九四,九四陽剛得權,眾皆歸之,
六五柔弱之君,受制於專權之臣,欲豫而不能自由,戰兢恐懼,中心凜凜,
常如痛疾之在身,故曰「貞吉」。

疾者,豫之反也,《書‧金滕》曰:「王有疾,不豫」是也。

顧六五雖陰柔,其得君位者,貞也,其受制於下者,疾也,
雖失權,其位未亡,故曰「恆不死」。
《孝經》曰:「天子有諍臣七人,雖無道,不失其天下。」此之謂也。

夫昇平之久,人主恆耽逸豫,非以剛暴失勢,必以柔懦失權。
失孤於上,權移於下,雖未逮亡,而國事日非,為人君者,安可不戒哉! 

《象傳》曰「中未亡也」,蓋為四所逼,心恆有疾,幸而得中,故未亡,
然曰「未亡」,亦幾乎將至於亡矣,危矣哉!

按六二與六五,並貞者也。貞者不志於利,故不言豫,
然其所以貞不同,故六二得吉,六五得疾。

六二本不屑從四,可則進,否則退,故吉;
六五以陰居陽,力不能以制四,而心甚疑忌之,故其貞適足為疾而已。

貞雖為疾,其「中之所守」未亡,故「恆不死」,可知居貞之可恃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知其人本尊貴,因素性柔弱,不能自振。
  • 問商業:其基業甚好,因用人不當,錢財落他人之手,幾致虧耗。
  • 問家宅:恐被借居者侵佔,業主反不得自主。
  • 問戰征:以偏將擅權,主帥失威,雖未喪師,亦倖免也。
  • 問疾病:是帶病延年之症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必有病。
  • 問失物:可得。


【占例之124】

相識之富豪某,請占其氣運,筮得[豫]之[萃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貞疾,恆不死。」

斷曰:

此卦就一家而論,有家產殷富之象。
九四一陽擅權,上下五陰皆應之,如一家之中,舊管家統轄家政,主人居虛位而已。

今足下為海內屈指富豪,承累世之舊業,
專任一能事管家,統轄事務,主人不得自主,而反受其所制,
雖豫樂而不能自由,其狀恰如宿疾在身,心甚怏怏。
幸守此祖宗遺規,不致損墜,謂之「貞疾,恆不死」。


【占例之125】

明治二十八年(1895)十月以來,余橫濱本宅仕女,年四十五,罹疾幾至危篤,醫師多言不治。
筮得[豫]之[萃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貞疾,恆不死。」

斷曰:

[豫]者,雷出地奮之象,在人為得春陽之氣,精神尚能透發,未至衰亡。

此疾雖危重,尚不至死。
但快癒之後,不能強健如故,猶可延其餘喘也,謂之「貞疾,恆不死,中未亡也」。

後果得快復,今(三十二年)尚存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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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冥豫。成有渝,無咎。

《象傳》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

「冥豫」者,昏冥於豫,而不知返者也。

此爻以陰柔之性,居豫樂之極,縱欲而不顧,極樂而無厭,故謂之「冥豫」。

上六居[豫]之終,在卦之上,縱情逸欲,不覺其非,如入幽冥之室。

下卦[坤],[坤]為冥,是過順之吝也;
上卦[震],[震]則動,動則變,變則渝,是以「有渝,無咎」。

凡人之溺情私欲者,亦苦於不知改變耳。
此爻有雷厲之性,雖昏迷既成,一旦陽剛發動,便能改志變行,復歸正道,夫復何咎?

《象傳》曰:「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」示逸豫之不可長,以勸人之反省自新也。
故爻辭不責其「冥」之凶,而反稱其「渝」之「無咎」,意深哉!

此爻變則為[晉],則無冥暗之咎。

凡《易》曰「渝」者,當以變卦觀之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歹運已極,好運將來,幡然振作,大有可為。
  • 問商業:宜作變計,改舊從新,必得利益。
  • 問家宅:老宅不利,或遷居,或改造,吉。
  • 問戰征:宜別遺主帥,改旗易轍,乃可得勝;或更就別路進兵。
  • 問訟事:宜罷訟和好,無咎。
  • 問六甲:逾月可產,得女。


【占例之126】

友人某來謂曰:「現今商事繁忙之時,別有見機,著手一事,請占其成否?」
筮得[豫]之[晉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冥豫。成有渝,無咎。」

斷曰:

「冥豫」者,昏冥於豫,是所謂沉溺而不悟者也。
在商業上,是妄想圖利,而不知其害也。
急宜變志,斯可免咎。爻象如是,當知所戒。

某聞此言,大有所感,返守舊業,免致破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