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四十三卦 - 夬 (澤天夬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四十三卦 - 夬 (澤天夬) ䷪


《序卦傳》曰:「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決也。」
夫物未有益盈滿而不潰決者,[夬]所以繼[益]也。

[夬]與[剝]反,
[剝]以五陰剝一陽,陽幾於盡;[剝]者,削也,其心險,故其剝也深而刻;
[夬]以五陽決一陰,陰幾於盡;[夬]者,決也,其氣剛,故其決也公而明。

卦體[乾]下[兌]上,[澤]在天上,有決而欲下之勢,故名其卦曰[夬]。


夬,揚于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
[夬],五陽方長,孤陰垂盡,[兌]在[乾]上,
是一陰處群陽之上,其勢足以壓制群陽,群陽雖盛,不敢以造次求夬。

[乾]為王,[兌]為口,「揚於王庭」,是聲明小人之奸狀,宣揚於王庭之上。

「孚號」者,五剛合志,眾口同聲,呼號其侶,以決一陰。

「有厲」者,譬如履虎咥人,時切危懼,故厲。

[兌]二動為[震],[震]為告,[兌]上本[坤],[坤]為邑,告邑,告坤也。

[坤]勢至[兌]己孤,告坤者欲其一變從[乾],去邪就正,歸為君子。
若恃此一陰,與五陽相抗,則疑陽必戰,「其血玄黃」,不利孰甚焉!故曰「不利即戎」。

[乾]為健行,[乾]陽剛直,不為難阻,剛德日進,斯陰邪日退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。


《彖傳》曰:
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健而說,決而和。
揚于王庭,柔乘五剛也。
孚號有厲,其危則光也。
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窮也。
利有攸往,剛長乃終也。

[兌]澤[乾]天,[兌]為附決,決之文,從夬,故[夬]取義於「決」。

一柔五剛,合而為[夬],是謂之「剛決柔」也。

[乾]健[兌]悅,[乾]健而決,[兌]悅而和,是謂之「決而和」。

五陽在下,以下夬上,不明其罪,不足以正其辜,
故必聲罪致討,顯然揚布於君廷,以示公正而無私曲也。

「孚」者,信也;「號」者,號令也;「厲」者,危也。
秉[乾]之信,號召群陽,共力一決。

[夬][履]易位,[履]五曰:「夬履,貞厲」,謂懷此危厲,及能履之而「不疚」。

[履]《彖傳》曰「光明也」,故[夬]《彖》傳曰「其危則光也。」 

「告」,告誡也,陰居上位,必有采地,「邑」,即陰之邑也。

「告自邑」,謂誡之用勸,使之自退,
告而不退,則繼之用威,必將群起而攻之,是「即戎」也。

以一抗五,勢必不利。「尚」,加也,謂陰雖加於五陽之上,至此而陰乃窮矣,
不利在陰,利在於陽。陽剛齊進,以夬一陰,是去惡務盡,往何不利?
柔消剛長,故曰:「剛長乃終也。」

蓋君子之去小人,深慮熟計,不敢輕用其夬,必先告以文德,不得已而後出以武功。

視小人之害君子,殘忍苛刻,其用心迥不同也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陽正而陰邪,剛直而柔曲。人事與國事,雖分大小,而害則一也。

一在治家,奸邪固足兆禍,群邪競進,其家必亡。
即或間容一奸,似可無害,不知遺孽之萌,由此漸滋,其終致蔓延而不可去。

一在交友,偏僻固足招損,朋比皆奸,其隙必深。
即或偶與往來,亦嘗思避,不知既入其黨,因之墜名,其終必至牽連而不可解。
譬如群島之中畜一鸇,而群島皆被其噬;
譬如百穀之中留一秕,而百穀咸受其害。

君子處此,不敢以邪勢之孤,而寬意容之;亦不敢以邪勢之孤,而輕心除之。
必為聲明其罪,宣告大眾,昭示信義,號召群陽,其事雖危,其道乃光。
而猶不欲急切用猛,有失忠厚之道,故必就其家而告之,詔以去邪歸正,勿終「迷復」。

如其不從,則興眾用強,勢所不免。

然不利在彼,而利終在我,一陰勢衰,眾陽力盛,所往故無不利也。

去惡如去草,務絕其根,不使復萌。
一陰雖微,務盡夬之,斯陰盡滅,而陽得盡長矣,如是而[夬]之事乃終。

法此卦義以處人事,斯陰消而家道正,邪去而交道善。
凡起居動靜,一以崇正黜邪為主,而人事全矣。 


以此卦擬國家,
就卦體而言,五陽為五君子,秉[乾]陽之德,剛方中正,群賢在位,不可謂非國家之福也。

獨惜首居上位者,為陰險奸邪之小人。如漢獻帝朝之有曹操,未高宗時之有秦檜。

方其初,在奸臣嘗屈已下賢,羅致群才以收人望;
而在正人君子,必不受其牢籠,務欲削除奸惡以清朝政。
或奏牘以辨奸,或奉詔以除亂,計謀不密,反致斥為罪臣,目為朋黨。

古來忠臣傑士,由茲罹禍者不乏其人,是皆未詳審夫[夬卦]之義者。

[夬]之卦體,上[兌]下[乾],五陽在下,一陰在上;
[夬]之卦義,合此五陽,以決一陰。

《象》為「澤上於天,夬。」意將決此天上之水,使至下流。
[夬]之不慎,勢必洪水滔天,則一陰未去,五陽反被其害矣。
《彖傳》所稱「剛」者、陽也,「柔」者、陰也,「健而悅」,而不專用其健也。

「夬而和」,決而不遽施其決也,其審慎周詳為何如乎!

「揚於王庭」,所謂聲罪致討也;
「孚號有厲」,所謂「夕惕厲」也,其深慮熟計為何如乎!

然猶不欲直行力爭也,嫉惡縱嚴,而勸善猶殷,必先進而告之曰:
「歡兜共工,聖世必流,惡來飛廉,盛朝見刃,毋恃高爵,宜早投誠,
從則復其官,不從戮於社,利與不利,請自擇焉!」

蓋所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窮也」。

吾儕同志,黜邪崇正,以光朝政,以肅官方,志在必往,以終乃事,
是所謂「利有攸往,剛長乃終也」。

自來小人之害君子也,窮兇極惡,無所不至;而君子之待小人也,每以姑息寬容,反受其禍。

《彖傳》所云:「剛長乃終」者,以示後世除惡務盡之道也。


觀六爻無一吉辭,多以凶咎為戒,所以痛絕小人,亦即以申警君子。
履之一陰,目之為虎,蓋君子之防小人,無異防虎也,否則即為所咥矣。

《彖》所謂:「健而悅,夬而和。」決陰之旨,其在斯乎!


通觀此卦,五陽一陰之卦凡四:[履][夬][姤][小畜]是也。

[姤][小畜],一陰屬[巽];[夬][履],一陰屬[兌];
[履]一陰在三,[小畜]一陰在四,是小人處君子之間。

[姤]一陰在下,是初進之小人也,其勢本孤,其力皆微;
[夬]則一陰在上,是小人居高臨下,足以壓制群剛,未可輕用力夬者也。

故《彖傳》言「健」,言「決」,言「揚」,言「號」,言「往」,[夬],示以必決之意。 

言「悅」,言「和」,言「厲」,言「危」,言「不利」,皆惕以用夬之懼。

[大壯]之誡「用壯」,[夬]之用決,其旨同也。

若藐視孤陰,恃群陽之盛勢,而造次求決,
此私智自雄,非觀變時中之道,古來黨禍,可為前鑒。

六爻之辭,多與《彖傳》相表裏:

初誡以「不勝,二惕以「有戎」,三警以「有凶」;
內三爻為[乾],[乾]健也,健所以宜進也。

四曰「牽羊悔亡」,五曰「無咎」,上曰「不可長」;
外三爻屬[兌],[兌]和也,和乃可以用夬也。

在五陽秉剛決柔,是以盛決衰,以強決弱,宜若易易,而《易》辭諄諄垂誡,不勝危懼。

蓋謂君子易消,小人難退,由來已久。
[夬]之一陰,決之未盡,[姤]之一陰,即生於下。

陰陽消長,不能與造物爭,而因時保護,唯存乎其人而已。


《大象》曰:澤上於天,夬,君子以施祿及下,居德則忌。

[兌]為澤之氣,上天則化雨而下降,有[夬]之象,故曰「澤上於天,夬。」

君子法此象,取上之富貴德澤,施之於下,故曰「施祿及下。」

祿之及下,猶天之澤於萬物也;下之待祿,猶萬物之待澤於天也。

君子與賢者,共治天職、共食天祿,未嘗以德自居;
若居德自私,靳而不施,失夬決之義,故曰「居德則忌。」

「忌」,禁忌也。
凡行惠施恩之事、喜決而忌居,乘危構怨之事、喜居而忌決,
是尤聖人言外之意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氣運強盛,財宜散,不宜聚,聚則有禍。
  • 問戰征:賞要明,罰要公,切勿誇張自伐,克減軍糧
  • 問營商:獲利頗厚,但利己利人,分財宜均,若靳而不施,必致眾嫉。
  • 問功名:澤上於天,有居高位之象;盈滿致損,所當自警。
  • 問家宅:澤上於天,防有水溢之患。
  • 問婚姻:[夬]有「決絕」之義,且[夬]反為[姤],[姤]曰「勿用娶女」,此婚不成。
  • 問訟事:夬者決也,有斷之義,一斷便可了訟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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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壯于前趾,往不勝為咎。

《象》曰:不勝而往,咎也。

初九居卦之下,為[夬]之始,是率先而用[夬]者也,故曰「壯於前趾。」

壯趾之辭,與[大壯]初爻同,所謂「前」者,較[大壯]尤長一陽也。

夫以最下之陽,往而決最上之陰,上下懸殊,其不勝也必矣。
若其徑情直往,不特無濟於事,反以招咎,亦何取其往乎!

爻辭為初當觀變待時,量力而進,毋以躁妄速禍也。
《象傳》以「不勝而往」釋之,謂於未往之先,而已知其不勝也,較爻辭而益激切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負氣太盛,任意妄動,動必得咎。
  • 問戰征:將微位卑,恃勇直前,必致敗北,咎由自取也。
  • 問營商:不度地位,不審機宜,率意販貨前往,不特傷財,更防損命,宜慎宜戒!
  • 問功名:躁進取敗。
  • 問婚姻:門戶不當,不合,合則有咎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地勢低下,遷居不利。
  • 問行人:宜即歸,可以免咎。
  • 問失物:不必往尋,尋之反有餘禍。
  • 問訟事:宜即罷訟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340】

豐島某來,曰余近有所謀,請占其成否。筮得[夬]之[大過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壯于前趾,往不勝為咎。」

斷曰:

「夬者,決也」,卦義在用剛決柔。初爻之司,謂「不勝為咎」,是謂不可率而前往也。

今足下謀事,卜得初爻,就卦位言,初居最下,就爻辭論,往必不勝。

想足下所謀之事,地位必高,非易攀及,
雖與足下同志者尚不乏人,而足下獨欲奮身前進,不自量力,不特其謀難成,反致招咎。

足下宜從緩圖之。

後某不從占斷,遽往謀事,果招其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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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

《象》曰:有戎勿恤,得中道也。

二居[乾卦]之中,得[乾]「夕惕」之義,故曰「惕號,暮夜」。

「惕號」者,內凜警惕,而外嚴號令也,即《彖》所云「孚號,有厲」之旨。

「暮夜」者,凡陰爻皆屬[坤]象,[坤]為夜,
況寇盜竊發,乘其不備,多在昏暮,故嚴密周防,暮夜尤宜加警。

二動體為[離],[離]為戈兵,故曰「有戎。」

「勿恤」者,九二為[坎]爻,[坎]為恤,[坎]得正,故「勿恤」。

「有戎,勿恤」,謂有備無患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得中道」釋之,二居[乾]之中,
謂「有戎,勿恤」者,能得「大哉乾元」,「剛健中正」之道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途中正,事事謹慎,即有意外之事,皆可坦然無患。
  • 問戰征:軍事最患夜襲,宜時作警備,可以無憂。
  • 問營商:販運貨物,盜警水火,總宜保險,始可無慮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陽剛過盛,二爻動而變[離],火災宜防。暮夜更當小心。
  • 問婚姻:婚字從女,從昏,故稱「昏禮」,有暮夜之象。
    《詩》云「弋鳧與雁」,弋有戎象。「勿恤」,即有喜也。婚姻吉。
  • 問訟事:即可斷結無憂。
  • 問疾病:日輕夜重,是陰虛火盛之症,當慎意調治,可以無患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341】

某豪商家甲幹某來曰:「僕為商用旅行,暫以店事托友代理,
不料彼等通同舞弊,擅支餘金,又復偽抬貨價,捏造虛帳。
余近已得悉奸狀,意將揭發其私,以正其罪,抑將隱瞞其跡,以了其事乎?二者若何?
請為一占。」筮得[夬]之[革]。

爻曰:「九二,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」

斷曰:

[夬]者,以剛決柔,為決去小人之卦也。

上爻一陰,是奸惡之渠魁也,五陽在下,合志去讒。

《彖》曰「孚號,有厲」,謂明信發號,而不勝危厲,奸惡之難除如是。

今足下占得二爻,辭曰:「惕號,暮夜有戎,勿恤」,
凡作偽舞弊,皆為陰謀,陰為夜,且鼠竊之徒,晝伏夜行,其象亦為「暮夜」,
而因事防維,亦要在「暮夜」之間。

「惕號」者,為警惕申令,如防盜然,終夜擊柝也。

[兌]為口,惟口興戎,足下若過於嚴詰,彼等皆為窮寇,小則口舌,大則用武,在所不免;
足下理直辭當,彼即用武,亦無憂也,故曰「勿恤」。

至[夬卦]全義,雖在決去小人,
而《彖傳》稱「健而悅,決而和」,
是[夬]之中,亦不失忠厚之意。足下其審度行之!

某甲幹聞而大感,悉從予占,其事乃得平和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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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壯于頄,有凶,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君子夬夬,終无咎也。

「頄」者,面顴也。

三爻居[乾卦]之極,過剛不中,且[夬卦]大象,大率與[大壯]相似,
故初與三皆稱「壯」。

「壯」者,剛壯也;「壯於頄」者,是剛怒之威,先見於面也。

凡謀逐奸臣,最宜深計密慮,不動聲色,若事未舉而怒先形,則機事不密,災必及身,
故曰:「有凶。」

[夬]三之君子,即[乾]三也,
[乾]曰「乾乾」,故[夬]亦稱「夬夬」,謂夬之又夬也。

夬陰者五陽,而三獨與上應,[乾]為行,故曰「獨行」。

[兌]為雨,[夬]反則為[姤],[姤]為遇,故曰「遇雨」。

[兌]澤在上,有降雨之象,三獨行前進,有遇雨之象。
「濡」,濡滯也,「獨行遇雨」,而若有濡滯焉。

「慍」,即《詩》所謂「慍於群小」,故曰「有慍」。
然君子志在袪邪,雖與上應,實與上敵,即濡滯而必進,雖「有慍」而「無咎」。

《象傳》以「終無咎」釋之,謂「無咎」即從[乾]三而來。

陽盈於三,當上下之交,其地本危,
「君子夬夬獨行」,雖「若濡有慍」,有危心無危地也,故終得無咎焉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得其正,但陽氣過盛,率意獨行,未免被人疑忌,然幸可無咎。
  • 問征戰:孤軍獨入,防中途遇水有阻,然亦無咎。
  • 問營商:孤客獨行,雖得無咎,恐遇雨有阻,濡滯時日。
  • 問功名:孤芳獨賞,恐遭小人所忌。
  • 問家宅:此屋門面壯麗,棟上恐有滲漏,致被濡濕,急宜修整,無咎。
  • 問婚姻:爻辭曰「獨」,一時未得佳偶。
  • 問疾病:面上浮腫,必是濕熱之氣上衝所致,醫治無咎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342】

明治二十二年(1889)某月,占印幡沼開鑿。

按:關東沃野,為常總武野,皆自利根、戶田兩川流出之泥土,聯絡安房國,
故上總下總之國,即為上洲砂下洲砂也,乃知關東居民,均沾利根、戶田兩川之利。

兩川中以利根為大,其水常注下總銚子港,流出之泥沙,歸入大海,
善識地利者,深為國家惜之。

若能開鑿印幡沼,疏通檢見川,導此流出泥沙,歸蓄於東京灣上,
積日累歲,便可成一片沃壤,使上總下總之間,又可添出中總,
與古來天明度、田沼、玄蕃頭、天保度,水野、越前守等,同此利益也。

在開鑿之地,中有一種稱為矽藻土,試以此土和水攪之,半浮半沉,土無膏黏,
用之堤防,立見崩壞,唯積其土於兩岸,以重物鎮壓之,地底泥土為之突出,斯得堅固。

約計開鑿之地,凡四里,自印幡沼,至大和田一里半,皆平坦,間有一二丈高低面已。

至在山間之地,當築三丈之堤,其上設置二十馬力之唧筒二十台,
以此唧筒,一晝夜可注入開方五萬步之水於堤中,儼如山中蓄一大湖。

取水力所到,沖過花山、觀音山之下,其山下所蓄矽藻土,每日每水沖擊,
約可流出二萬步之砂土,以一晝夜水力,可代數萬人之勞力也。

隨蓄隨流,凡經一年,左右之山土流空,可變成利根一樣之川底。

觀橫須賀船渠所用小唧筒,一時能浚乾船渠之水,知唧筒之功力為甚大矣。

至山平地成之日,除去山間之堤,自大和田至印幡沼,又成一方安居樂土。
在佈施新田之間,當度地作堰,塞堵利根川上流,使其水流入東京灣。

或云:「移利根川於東京灣,有患利根川下流,水勢減少,殊失通船之便者,謂宜預設善策。」

不知銚子港地勢最平,南沿犬吠岬之暗礁,北帶常陸原之沙漠,流入於海,至利根川,
一經大水,口狹而水不得出,每逆流而激入霞浦北浦,凡沿湖田圃,被水所淹,其害甚巨,
得此開鑿竣功,不啻免此災害,可新得數萬町步之膏腴。

今請一占,以決成否如何?筮得[夬]之[兌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:壯於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無咎。」

斷曰:

澤為受水之地,以卑下為用,《象傳》曰「澤上於天」,是洪水滔天,其勢甚凶,
故卦以夬去為義。謂之「夬者,決也」。

決字從水,從夬,明是決水之象,與所問開鑿印幡沼水,其象適合。

茲占得三爻,辭曰:「壯於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無咎。」

「頄」為頭面,是高處也,譬言水勢壯盛於上,一經泛決,其勢甚凶,故曰「凶」。

「君子」者,指此創鑿之人;「夬夬」者,謂其功非一夬能了也。

「獨行遇雨」者,議夬者因多同志,以三為首創,故曰「獨行」;
水之下流,一如雨之下降,故曰「遇雨」。

「若濡有慍」者,治水一夬,勢必洶湧直下,
凡所就近村居,或有稍被淹沒者,未免有慍恨之意,故曰「若濡有慍」。

諺云「謀大事者不記小怨,成大功者不顧小害」,
此沼鑿成,其利及數十萬民,其功垂千百年,故《象傳》曰「終無咎也」。

凡興一利必有一弊,《象》曰「終無咎」,可知此事,有利有弊,得以永終,利莫大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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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臀無膚,其行次且;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

《象》曰:其行次且,位不當也。聞言不信,聰不明也。

[夬]與[姤]反對,[姤]三「臀無膚,其行趑趄」,
[夬]之四,即為[姤]之三,故其辭同。

四體[坎],[坎]為臀,故有臀象。

《易》例陽為脊,陰為膚,四本陰位,故「無膚」。

且[夬]旁通[剝],[剝]四曰「剝床以膚」,「無膚」,則[剝]之已盡矣。

[夬]四出[乾]入[兌],與上同體,不無瞻徇之意,故「其行趑趄」,欲行而復退也。

[兌]為羊,羊善決,四亦羊之一,能牽率群羊以行,則悔可亡。

朱子曰:「牽羊者,當前則不進,繼之使前,而隨其後,則可行。」

四隨九五之後,可以牽之使進也。

「聞言不信」,言即《象》「孚號」之辭。
一時聲罪致討,大言疾呼,天下莫不聞知,四首鼠兩端,「其行趑趄」。

四非不聞其言,特以疑信不定,故欲進復止,尚得謂有耳能聽乎?

《象傳》以「位不當」釋趑趄,謂四以陽居陰位,剛為陰掩,故曰「位不當也。」

以「聰不明」釋「不信」,謂四居[兌]首,與上相比,故曰「聰不明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途不當,作事顛倒,精神不安,所謀難成。
  • 問營商:心無主見,故販售貨物,每失機宜,獲利殊難。
  • 問功名:「趑趄」者,不進之狀,焉得成名?
  • 問戰征:「臀無膚」,是見傷也;「行趑趄」,是欲退也;「聞言不信」,是號令不行也。
    以此行軍,何能決勝乎!
  • 問疾病:剝膚之災,其疥癩之患乎?防潰爛及耳,致兩耳失聰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屋後無餘地,屋前行路迂斜,為羊腸小徑,居者尚無災悔。
  • 問婚姻:始則躊躇不決,久之得以牽羊成禮。
  • 問訟事:防有杖笞之災。
  • 問行人:一時不歸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43】

元老院議官西村貞陽、前神奈川縣令井關盛艮兩氏,偕一商人來訪,兩氏指商人曰:
「此為橫濱洋銀仲買雨宮啟次郎也,此友近以洋銀時價,博取十五萬元,
獲此巨金,意欲謀度此後基業,與余偕來,請求一筮,以決之。」筮得[夬]之[需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臀無膚,其行次且;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」

斷曰:

足下以一博,驟得十五萬金,可謂大幸。

足下欲定後來基業,問諸《易》占,余有一策,先為足下告之。

山梨縣為足下父母之鄉也,縣下有富士川,川路淺狹不能運載重物,
若陸道通橫濱東京,其路險惡,行道苦之。

足下能將此巨金,首創一大利益,自山梨八王子通達東京,開鑿馬車鐵道,
縣下富紳亦必聞風興起,則一舉可以成業。
將合山梨長野兩縣人民,開一公行之便道,可以一日而達東京,其利益為何如乎!

在足下以此十五萬金,每年亦得沾五朱利潤,約計一年可得七千五百元,
擬之華族之世祿,不多讓也。

今占得夬之四爻,辭曰「臀無膚,其行趑趄。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」,
「臀無膚」者,臀在人身下體,「無膚」,皮傷也,知足下早年氣運不佳,不免有剝膚之患。
今去皮而得肉,肉肥滿也,為目下得巨金之象。

「其行趑趄」者,為足下既得巨金,籌謀不決,行止未定,是來卜之本意也。

「牽羊悔亡」者,[兌]為羊,亦為金,「牽」,牽率也,
言足下得巨金,就山梨縣下,創設馬車鐵道,牽率諸豪商,共成此舉。

羊之義亦通「祥」,[夬]易位為[履],
[履]二曰「履道坦坦」,[履]上曰「視履考祥」,其斯之謂歟?既曰其祥,悔自亡矣。

「聞言不信」者,言即余之所言也,「不信」,謂足下疑而不能從也。

就[夬]卦義言,[夬]者,亦為夬去險惡而成坦夷也。

雨宮氏聞之,唯唯而去,閱十四日,又來曰:
「過日受教,實銘心肺,不意歸途,遇同商某,勸余乘此盛運,再博一籌,
遂致大耗,喪其過半,後果再得巨利,必從君命。」

余曰:「噫!已矣!爻象所示,至此益驗。」

「臀無膚」,謂足下有切近之災,終不獲安坐而享福也。

「其行趑趄」,「聞言不信」,與足下行為深切著明,不待解而曉然也。

「牽羊悔亡」,為足下此後當牢牽此羊,毋萌貪念,否則此羊亦遂亡矣。

人生得失,自有定數,《易》道先知,不可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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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,莧陸夬夬,中行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中行无咎,中未光也。

「莧陸」之說,馬、鄭、王皆云:「莧陸」,一名商陸。

宋衷以莧為莧菜,陸為商陸,分作兩物,本義從之。

《虞氏易》作「莞睦」,以莧為莞,以陸為睦,諸說紛如,各有偏解。

按《說文》:「莧,山羊細角者,胡官切,音桓。」
莧字從廾,象羊角,不從草,[夬]全卦是[兌],皆有羊象。
羊性善決,五動體[大壯],[夬]之爻象,多與[大壯]相同。

[大壯]五曰「喪羊」,故[夬]五取象山羊。
古稱皋陶決獄,有疑罪者,令羊觸之,羊能夬邪,是其明證。
四曰「牽羊」,羊指五,四在其後,而牽之也。

「夬夬」者,四五同卦,牽引並進,故曰「夬夬」。

五居[兌]之中,下承[乾]來,[乾]為行,故稱「中行」。

五陽至五而盡,上爻一陰,與五比近,最易惑聰,必待夬而又夬,始得去讒遠佞,廓清王庭。

「中行」者,中道而行,示無偏曲,不為己甚。

《象傳》以「中宋光也」釋之,謂五始近小人,縱能聯合群陽,決而去之,
雖不失中,而於光明之體,終未盡顯,故曰「中未光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得中正,萬事無咎。
  • 問戰征:五為卦主,是主將也,率諸軍以齊進;「中行」者,就大道而行,故得無咎。
  • 問營商:夬,決去也;爻當五位,時令將過,貨物宜決計速售,斯可無咎,否則有悔。
  • 問功名:五為尊位,其名必顯,唯宜遠小人,近君子,斯可無咎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蔓草叢生,幾成荒廢,當速剪除盡淨,居往無咎。
  • 問婚姻:五與二應,五居[兌]中,二居[乾]中,陰陽相合。
    「羊」取義於「祥」,有吉祥之兆,故無咎。
  • 問疾病:五以陽居陽,氣過盛,宜調劑得中,可以無咎。
  • 問訟事:以正決邪,決去務盡,不使復萌,訟乃得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44】

某華族家僕來,請占其老主人氣運,筮得[夬]之[大壯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莧陸夬夬,中行无咎。」

斷曰:

五爻與上爻,一陰相比,群陽在下,協力並進,決去小人,以清君側,故名卦曰[夬]。

貴主翁向有癇癖,維新以來,隱居別邸,遺棄故舊,狎比小人,以致家業日索,人所共知也。

今占得[夬]五爻,[夬]之為義,以剛決柔。

莧草柔弱,易生易長,夬之不盡,漸復滋萌,是以夬而又夬,務使剪根滅種。

然不得中行之道,不足以服邪,亦不足以去害,唯其中行,故得「無咎」。

五為卦主,正合貴主翁之象,務勸貴主人,遠小人,親君子,家道乃正,氣運亦盛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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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无號,終有凶。

《象傳》曰:无號之凶,終不可長也。

「號」者,即《彖》之「孚號」,二之「惕號」也。

至上則卦己終,[夬]已盡,謂小人之道已消,可以「無號」矣,
不知「無號」,則小人之罪名不彰,小人之奸謀,亦將復起。

[夬]於此終,[姤]即於此始,故曰「終有凶」也。

《象傳》申之曰:「無號之凶,終不可長也。」
[姤][夬]相反,[姤]上五陽,喜君子之猶存,夬上一陰,小人之復盛。

陰陽消長,本相倚復,明「無號」之凶,[姤]之始,即伏於[夬]之終,
故曰:「終不可長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正運已退,更宜警惕,斯可免凶。
  • 問戰征:軍事將畢,餘孽猶在,所當重申號令,警嚴戒備,始得廓清。
    若偷安忘備,終必有凶。
  • 問營商:上為卦之終,是貨物脫售將盡,當重申後約,斯商業得以繼續。「無號」,為無商業名目,其業必凶。
  • 問功名:「無號」,為聲名滅絕之象,凶。
  • 問家宅:凡一宅之中,或書聲,或歌聲,或笑語聲,以至雞鳴狗吠,皆有聲也,「無號」,則寂滅無聞,其家必凶。
  • 問疾病:是陽盡陰息之症,痛癢不覺,叫號無聲,其病危矣。凶。
  • 問婚姻:媒妁無言,不成。
  • 問訟事:冤莫能伸,訟不得直,凶。
  • 問行人:未通音訊,凶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45】

一日,外務書記官北澤正誠君來訪,曰:
「余同藩士佐久間象山先生,當世有志之士也,夙講洋學,旁說《易》理。
余嘗游其門,屢聞先生講說,會長藩吉田松蔭氏,私謀出洋,先生大贊其志,賦詩贈之。

及松蔭事發,先生被議,幽閉江戶,未幾得免。
時長侯薩侯,皆慕先生名,遣使招聘,先生皆不應,其後一橋公重禮來招,先生乃應命。」

余曰:『先生嗜《易》,此行請為一筮。』

先生曰:『今四夷內侵,國步艱難,
士應將軍之召,榮譽莫大,出而有為,正在此時,奚用卜為?』

余復強之,先生扔揲筮占之,得[夬]之[乾]。

先生曰:『此卦凶象,然既應使命,不能復猶豫,唯慎而已。』

攜裝將發,苦不得馬,適木曾氏有一馬來售,先生知為駿馬,高價購之,
呼其名曰「都路」,蓋取「乘而上都」之義。

先生過大垣,寓於舊友小原仁兵衛氏邸,小原氏亦知《易》,乃問曰:『此行《易》卜如何?』
先生曰:『夬之乾。』小原氏默然久之,如有阻意,先生不語,告別而行。

至京都,公卿盛來問賀。

一日赴中川敂召命,酒間陳說歐洲形勢、兵備嚴整及騎衛之術,興酣,先生請間,
乃出乘都路,試濱騎術之精,以自誇耀。

中川宮大為賞讚,親賜杯酒,先生感激曰:『微臣出自卑賤,醞殿下之寵遇,榮譽已極。』
復改都路為王庭,拜謝而退。

歸至木屋街,浪士左右要擊,殪先生於馬上。

余時在藩邸,聞變慨嘆,驚感《易》理神妙,凶禍之來,有不能幸免矣。」

僕聞北澤之言,謂象山先生雖能知《易》,而惜其不能守《易》,終為急於用世之念誤之也。
僕有感於此,特節其語以附錄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