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四十二卦 - 益 (風雷益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四十二卦 - 益 (風雷益) ䷩


卦體上巽下震,[巽]為風、[震]為雷,風之天來、雷自地出,
是以損[乾]下畫之陽為[巽],益[坤]下畫之陰為[震]。 

益者、益陰,陽者、損陽。
陽實,而[乾]為純陽,實之至也,故可損;
陰虛,而[坤]為純陰,虛之至也,故曰益。
且風之勢過暴,必致摧喪萬物,損之而其氣和;
雷之威不振,無以鼓動萬物,益之而其氣斯暢,
是以損上益下,名其卦曰[風雷益]。

 

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
益字,
上從(益字去皿),形同
☵,為坎。橫之則從水,坎為水,亦為大川。
下從皿,《釋文》:「益以增長為名,以宏裕為義。」
增長宏裕,皆言其利益之普也。

[震]為行,[巽]為利 ,故曰:「利有所往。」

凡卦言「利涉大」,有取[乾]、有取[坤]、有取[巽],隨卦取象。

[益]上卦為[巽],
變[巽]之下成[乾],變[巽]之上成[坎],得[乾][坎]之氣;
[巽]為風,風行最疾,波濤無阻,是以既曰:「利有攸往」,又曰:「利涉大川」也。 


《彖傳》曰:益,
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
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。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
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

[益]與[損]相對,
[損]者,減省也。「
益」歸於上,「損」歸於下,未免有剝民奉君之象。
[益]者,增加也。「益」歸於下,「損」歸於上,即孔子加富加教之意也。

「民說」者,即自[損]之[兌]下來,[兌]為悅,民受其益,必感其恩,故悅。

下互[坤],坤道無疆,[坤]亦為[艮],故曰:「民悅無疆」。

「損下益上」,謂之「上行」;
「損上益下」,故曰:「自上下下」。

「道」者,乾道也,
損[乾]之陽,益[坤]之陰,[坤]得其益,適以成[乾]之大、顯[乾]之光,
故曰:「其道大光。」

旁通為[恆],[恆]《彖》亦曰:「利有所往」,
[恆]之「攸往」利在恆久;
[益]之「攸往」,利在「中正」,正而且中,是以「有慶」也。

「利涉大川」,言「木」者三:[益][渙][中孚]是也,皆取[巽]木。
[益]則[震][巽]皆木,卦本三剛在外,四柔在內,有「刳木為舟」之象。

乘風而行,蓬蓬然達於北海,蓬蓬然止於南海,斯之謂「利涉」,斯之謂「木道乃行」。

[益]動而驕盈,則益即變損,動而巽順,則所益日進。

「益下」者,益[坤]也,故悅無疆,而進亦無疆。

[乾]為施,[坤]為生,四時百物,並受教化,不可以方隅限,故曰:「其益無方。」

四時之序,由[震]而[巽],[益]為正月之卦,風雷始作,膏澤下降,
王者體之以益艮,有加無已,道亦如斯,故曰:「與時偕行。」


以此卦擬人事,所謂「益」者,有益於我謂之益。
若於我有益,而於人有損,即不得謂益也。
必於我有益,而於人亦無損,斯可謂之益矣。 
此謂「損上益下」,要即「裒多益寡」也。

以此理家,因其有餘,從而損之,則損即為益;因其不足,從而益之,則益不為損。
以此治身,己有未克,力為損之,是損所當損;禮有未復,力為益之,是益所當益。
得其益而往,則無往而不獲益,即無往而不獲利也。

「木道」,謂[震][巽],凡人之所用,莫不各因其利,
陸用以車,水用以舟,人力之無遠弗屆者,即賴此木道而行也。

動者,[震]也,動而曰進者,得[巽]之順也。

推之天地之運行,上施下生,一氣鼓鑄,發育無窮,其為益未可限量。
人事,一小天地也,亦惟法夫天地,順時而推行已耳。


以此卦擬國家,卦義以「損上益下」為益,正為有國家者示一條誡:
「毋私爾財,毋屯爾膏,毋剝下以奉上,毋足國以貧民。」 
反是謂「損」,即使有孚而無咎,而損下終非美名,有國家者所當凜凜也。

凡民情莫不欲無損而有益,有益則喜,喜則悅,益宏,悅愈眾,
所謂自西至東,自南至北,無思不服,其悅也,誠有悠久而無疆者矣。

蓋益之道,自上及下,悅之情,自下感上,上下相孚,即五爻所云:「有孚惠心」者是也。

道即乾道,損乾益坤,乃見乾道之大而光焉。

[乾]為健行,[震]亦為行,故「利有攸往」,以斯而往,往無不利。

涉川者,利用舟楫,舟楫以木而成,故曰:「木道」。
聖人「以美利利天下」,刳木剡木,應時定制,守約而施博,道濟天下,知周萬物。

《說卦傳》;「益以興利」,此之謂也。

人主本惠心,行惠政,省方觀民,百廢俱舉,歸於有孚,其益無方。
有施有生,天道也,地道也,君道也。與時偕行,一而已矣。


通觀此卦,[損]與[益]名相反,而用相濟。
[乾]在下,邦國富庶之象,故損下;
[乾]在上,朝廷豐盈之象,故損上。 

「損上」不曰「損」而曰「益」,厚其本也;
「益上」不曰「益」而曰「損」,剝其基也;聖人所以示厚下也。

能損則益,此卦之所以次[損]也。

「損上而益下」,即自上而下下,上以益往,下以悅來,
上之益得「中正」也,下之悅在「有慶」也。

是上「以美利利天下」,不期悅而民自悅焉,
悅至此,將見悅以勞民,民忘其勞,險難不避,波濤可涉,焉往而不得哉!故「利涉大川」。

「益動而巽」,[震]為動,[巽]為順,動而順行,是以「日進無疆」。

「其道大光」,乾道也;「木道乃行」,巽道也,亦震道也。
[乾]動而為施,[坤]動而為生,不動不見其益,動則見其益,動無方,益亦無方。 


觀夫天之道,隨時而動,故其益隨時而行,
君子之「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」,亦隨時而遷,隨時而改。
知益之在身者如是,即益之在天下國家者,無不如是。

上下互卦為[剝],[剝]《象》曰:「剝,上以厚下」,其旨與「損上益下」相同。

然[剝]六爻多凶,而[益]六爻多吉,
所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,有益之惠,無益之病,故與[剝]上者,有異焉。

卦與[損]反,六爻亦與[損]先後互反。 

[益]初「大作」「元吉」,即[損]上之「大得志」也。
[益]二「十朋之龜」,即[損]五之「或益」之龜也
[益]三「用凶事」,即[損]四之「損其病」也。
[益]四「遷國」,即[損]三之「得友」也。 
[益]五「有孚惠心」,即[損]二之「中以為志」也。
[益]上「莫益之」,即[損]初之「酌損之」也。

其辭或相因而來,其義或相濟而成,其旨或相反而為戒。

《論語》曰:「節用而愛民,使民以時」,損者、節用,益者、愛民,
「時」即「與時偕行」之義,國道之要在是焉。 


《大象》曰:風雷,益,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

風雷者,二氣之升降進退,周旋以相損益者也。
故[震]上[巽]下為[恆],《象》曰:「雷風恆」,
[巽]上[震]下為[益],《象》曰:「風雷益」。

象以風雷易其位,蓋以風雷相遇,天地之間,上下無常也。

以方位言,[震]為卯,[巽]為辰巳,由[震]而[巽],其行順,故其為益也宏。
君子法之,見人之善則屈己以從,見已有過,則反躬自訟。

故遷善當如風之,改過當如雷之勇,謂之「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」。
「見」「有」二字,可以見人己之分界。 
王弼曰:「遷善改過,益莫大焉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迅雷烈風,正當運途振作之際,改舊換新,在此時也。
  • 問戰征:電逐風行,正可一鼓而平。
  • 問營商:有利則貿易,無則改善,宜迅速,不宜遲緩。
  • 問功名:風雷合益,大得志也。
  • 問疾病:是肝火太盛之症,治宜損陽扶陰。
  • 問婚姻:震男巽女,天然配合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防有雷擊風摧之患,宅主宜修葺之,朽者宜改造之。
  • 問訟事:反躬自省,怒息氣平,訟事自罷。
  • 問失物:已經遷改變易,不可復得
  • 問六甲:單月男,雙月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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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《象傳》曰: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「大作」者,天子巡狩之事,所謂「春省耕而補不足,秋省斂而助不給」,
其他祭告、賑貸、遷國,皆「大作」也。

[震]為作;[巽]為利;[乾]為大,為元;[坤]為用,為厚。
「厚事」,即「大作」。

初居內卦之下,事之始也,
王者舉大事,建大功,利益計夫恆久,規則定於首圖,故「利用為大作」。 

在初,其事與天下共為之,其益亦與天下共享之,
斯下民樂事趨公,願敦其勞,不以其事為上之事,直以其事為己之事也。
故得「元吉,無咎」。

《象傳》以「下不厚事」釋之,謂不以其事厚重而難為,乃以其事輕易而樂從,
踴躍爭先,「吉無咎」焉。 

或云[震]屬春,[巽]屬春夏之交,「大作」者,東作之事,
《繫辭》所云:「耒耜之利,以教天下,盡取諸益。」
其說亦通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好運初交,可以興作大事,無不如意。吉。
  • 問戰征:兵隊初交,即可一戰以成大功,有吉無咎。
  • 問營商:初次營業,資本既厚,經營亦大,可獲大利,且能悠久無咎。
  • 問功名:可望大魁天下,大吉。
  • 問婚姻:大吉。
  • 問訟事:此訟為公眾大事,非關一己私憤也。無咎。
  • 問行人:在外正當謀事立業,一時未歸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31】

明治二十四年(1891),占秋收豐歉,筮得[益]之[觀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」

斷曰:

此爻虞氏以「大作」為東作,即《繫辭》謂「耒耜之利取諸益」,與所占秋收,爻象適合。

爻辭曰「利用」,曰「元吉」,曰「無咎」,知收成必豐無歉。

卦名曰益,卦體曰「益下」,年穀豐登,千倉萬箱,
正如《彖傳》所云,「天施地生,其益無方」,吉莫大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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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,王用享于帝,吉。

《象》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

「十朋之龜」,解同[損]五,[益]二之龜,即[損]五之龜也。

[損]五以龜奉上,[益]二即以下所奉者,轉而益下。

龜之益人,其靈爽足以世守,非在一時之吉也,故曰:「永貞吉」。

二居[震]之中,當位應[巽],[震]為帝、為祭,故曰「王用享於帝」。

「王」,指九五,五用二之朋龜,告享於帝,以乞上祐,吉莫大焉。

《郊‧特牲》曰:「卜郊受命於祖廟,作龜於禰宮」,是為享帝用龜之事。

《象傳》以「自外來」釋之,以益為內,損為外,龜自[損]來,故謂「外來」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主得意外之則,且能世守,永吉。
  • 問戰征:古者行軍先卜,出師必禱,此爻均吉,其戰必克。「自外來也」,可由外而攻之也。
  • 問營商:貝貨即貨幣也,「十」數之盈也;「或益之」者,疑有神助也。
    營商得此爻,必獲厚利,故吉。
  • 問功名:吉者命相舉賢,皆從枚卜,既得吉兆,其顯可知,故曰永吉。
  • 問疾病:禱之即癒。
  • 問家宅:二至四為[坤],[坤]為安、為土,有安宅之象。
    [坤]「利永貞」,故曰:「永貞吉。」此宅可以久居也。
  • 問婚姻:[震][巽]為長男長女,卜鳳之兆,自昔稱祥,百年好合,故得永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 


【占例之332】

友人某來,請占富紳家政,筮得[益]之[中孚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,王用享于帝,吉。」

斷曰:

二爻處內卦之中,體柔當位,卦名曰[益]。已知伊家內政得當,有益無損也。

《漢書.食貨志》云:「人用莫如龜」,龜者貨貝;「十朋之龜」,
「十」,盈數,富足之象。「或益之」者,不知誰為益之也。

《象傳》曰「自外來也」,蓋謂其益有來自外者也。

《正義》謂二居益用謙,物自外來,朋龜獻策,弗能違也,故曰永貞乃吉。

享帝者,謂明靈降福,報告於天也,
即損五所謂「上祐」,「上」,天也,「自天祐之,吉無不利」,其在斯乎?

今占某富紳家政,得此爻辭,
知某富紳家風清正,內政修明,卜之而善龜呈祥,禱之而神明賜福。
家道之盛,日進日益,蓋有應乎時,得乎天,可大可久,而未有艾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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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
《象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六三以陰居陽,處[震]之極,是動而求益者也,故曰:「益之」。

下互[坤],[坤]為用、為事、為死喪,故曰:「用凶事。」

益在於三,民信素者,不特處常為益,即處變亦為益。
蓋益非私己,用適其時,志在拯凶,事得無咎,故曰:「無咎。」

三動體[家人] ,[家人]上爻曰:「有孚威如」,[震]為應,誠心相應,有威孚之象。

[震]為諸侯,又為告,故曰:「告公」。

《周禮》:「珍圭以征守,以恤凶荒。」
毛氏西河云:「凡王者凶之禮,出珍圭以致王命,使恤凶之地,或去其征,或弛其政。」
此即益下之「用凶事」者也。

圭為符信,所以示信,以通上下之情也,故曰:「告公用圭。」

《象傳》以「固有之也」釋之,謂[益]「用凶事」,
在民若第知為益,而不知為凶,以為其事為固有之也。

夫益至於「用凶事」,斯其益之無方矣;
凶事而若「固有之」,愈見悅之無疆矣。 

初爻《象傳》曰:「下不厚事」,意亦相同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多歉,以其素行誠實,人皆信之,可以無咎。
  • 問戰征:兵本凶事,又陷危地,幸眾軍同心戮力,得奔告大營,獲救出險,無咎。
  • 問功名:先苦後甘,先難後易。
  • 問營商:諺云:「欲求富,走險路氣。」
  • 問家宅:此宅多凶,唯有中行之德,斯能逢凶化吉。
  • 問婚姻:恐從喪服中成親,然無咎也。
  • 問訟事:須訴之上官,乃得准信,罷訟。
  • 問失物:恐涉詞訟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333】

友人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[益]之[家人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」

斷曰:

爻辭曰「益用凶事」,是能極凶濟危,為益之至難至急者也。
曰「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」,是必所益之事,得中行之道,可見信於人,
即告諸上官而無不允行也。

今足下占氣運,而得此爻,知足下有過於求益之心,一涉私己,咎有難免,
幸而志在救凶,素行中正,又能實心辦事,可以無咎。此皆就爻象而論也。

近聞足下設立移民會社,於西亞米利加地方,收買土地,創辦開墾牧畜之業,
使無產之徒各就其業,爻辭所云「益之用凶事」者,蓋指此也。
邇來貧民信之,紛紛遷徙出外,即爻辭所謂「有孚中行」也。

政府以足下創此拯凶濟危之大業,為之賞譽嘉獎,即爻辭所謂「告公用圭」之義也。

至四爻曰「從,利用為依遷國」,其辭愈明。
五爻曰「有孚惠心」,其德愈新。《象傳》曰「大得志也」,正足下得志之時也。


【占例之334】

明治二十五年(1892)四月,余就任北海道炭礦鐵道會社長。
一次巡行鐵道礦山,地當嚴冷,凍雪未消,
一時胃寒罹疾,止宿札幌旅店,就札幌病院長診察,發熱超四十度。
翌朝約將入院,因之一筮,得[益]之[家人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」

斷曰:

此卦名曰[益],益之為言「增」也,於病亦然。
爻曰「益之用凶事,」在病恐愈增凶也。
至翌日則當四爻,四爻有「利用」「遷國」之辭。

余篤《易》占,決計帶疾發程,遂告病院長,請給藥劑,院長止而不聽,
即夜自小樽搭汽船,翌朝至函館。

忽得札幌來電,報昨夜札幌市中失火,余所止宿旅店,已被回祿,
乃知《易》機所云,有不在病,而在火者,其神妙誠不可測也。

時札幌新聞社所論,謂余舉動,有預知有火而去者,
然余因病而占,就病論病,第知為凶,猶幸無咎,故得力疾而行,並未嘗推測火災,
今災後推繹,乃知變卦為[離],離為火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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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,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

《象》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

四居[巽]之始,與初相應,與三相比。

初曰「利用」,故四亦曰「利用」;初曰「為大作」,四之「遷國」,即「大作」之事也。

三曰「中行」,曰「告公」,故四亦曰「中行、告公」。
三四皆當內外卦之中,故皆為「中行」;
「告」指三,「公」指四 ,以四為[益]主爻,三欲益下,恐四阻之,是以告於四也。

「公從」者,四從之也。

上互[艮]、[艮]為社稷,下互[坤]、[坤]為國邑,
[震]為奔走,[巽]為進退,皆有遷之象,故曰「遷國」。

卦體本為乾坤[否],
[否]五爻曰:「其亡其亡,繫於苞桑。」有國難之憂焉。
[否]《象傳》曰:「儉德辟難」,有避之意焉。
[否]變而為[益],故利用遷國。

《左傳》隱公五年,《傳》曰:「我國之東遷,晉鄭焉依?」
《盤庚》曰:「視民利用遷」,皆以遷為益者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益志」釋之,謂四從而遷之,四之志,唯在益下也。

按[震]為東方,[巽]為南方,
《易》當殷周之際,「遷國」者,指太公遷岐而言,岐屬殷西南,為[坤]方,是明證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日下有難,宜擇善地暫避。
  • 問戰征:宜退兵移營,急請救援。
  • 問營商:宜稟告店主,改遷別地,另開市面。
  • 問家宅:宜遷居。
  • 問功名:不成,須改就別業。
  • 問婚姻:須別尋媒妁。
  • 問失物:不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35】

友人來請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益]之[無妄]。

爻辭曰:「六四,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」

斷曰:

卦象為損上益下,爻象為動眾遷國,某貴顯身任當道,為國為民,正合此象。

我國寰海平定,固無盤庚遷殷,太公遷岐之事,唯近來為開拓北海道地面,使內民移住。
天皇陛下議就北海道建築行宮,為避暑計,爻辭所云「利用遷國」,意者其在此乎?

且聞移民之議,某貴顯實主其事,爻所云「中行,告公從」,
謂某貴顯秉中行之德,創利用之謀,進告於天皇,得以允從而行也。
此為國家開化之盛業,即可卜貴顯運命之盛行也已。

友人大喜曰:「爻辭精切的當,誠吉事之占也,當速回告某貴顯。」匆匆辭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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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五爻剛健中正,得位居尊,為[益]之主。
以惠為益,其益愈大,以心行惠,其惠愈宏,是以實心行實惠。
心無盡,惠亦無盡,故謂「有孚惠心」。 

自初爻以來,凡巡狩、祭告、賑災,遷國,無一非惠民之事,
所謂「乾元以美利利天下」者,即此心也。

事之益,其吉待問,心之惠,其吉不待問矣,故謂之「勿問元吉」。

信惠之施於下者,在我為心,下之受此信惠者,目之為德;
九五得[坤]氣,[坤]為我,故謂之「有孚,惠我德」。

「問」,問卜也,古者舉大事,必卜之,以決吉凶。以惠行政,勿疑何卜? 

「元吉」,即從初爻「元吉,無咎」來,
上以孚惠下,下即以孚德上,下上爻孚,上益下而上亦受其益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大得志」釋之,本此惠心,行此惠政,天下皆受我德惠,而中心誠服,
正可得志而有為也,故曰:「大得志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「心好無歹運」,以仁存心,事無不吉,不待問也。
  • 問營商:以義為利,誠實相交,利益與共,以此為商,利益廣矣。
  • 問功名:實至名歸,大吉。
  • 問戰征:罰必信,必公,戰無不克,大吉。
  • 問家宅:此為仁里德門,勿問而知為善人之室也,大吉。
  • 問婚姻:非親即友,必是舊交,「勿問元吉」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36】

友人某來曰:「欲以某氏子為養嗣,占前途吉凶。」筮得[益]之[頤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」

斷曰:

九五坎爻,坎為孚,為心,為美,亦為後,故爻辭曰「有孚惠心」。
美,即吉也,為後者,適合足下養嗣之占也。

卦以損上益下為益,就養嗣論,益在損父益子。
「有孚惠心」,是父以誠實之心,授惠於子,子必樂為其子,不待問而知其吉也。
子既受父之惠,當必有以報父之德,將承父之業,繼父之緒,必興父之宗,
故曰「有孚惠我德」。

《詩》所云「為他人子,為他人子」,可不必詠也。


【占例之337】

明治二十八年(1895),占我國與清國交際,筮得[益]之[頤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」

斷曰:

此卦內卦為雷,其性動,外卦為風,其性順;內卦屬我,外卦屬清,即可見兩國之動靜矣。
卦名曰[益],知兩國必互受其益。

爻居九五,應在六二,二內,五外,亦當以二屬我,以五屬清。

二爻曰:「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」,在我國得此十朋之益者,即清之償款是也。
「永貞吉」者,謂其吉不徒在一時也。

五爻曰,「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」,
謂清與我國,從此議和以後,不問而知其元吉。

論歐洲各國,虎視眈眈,唯圖損清而益己,或侵其地,或奪其利。
在清固守舊政,不知改圖,其為外邦所損削者,亦不知凡幾矣。
而我與清幅員相鄰,當思有利共享,有益共受,以共保此東海之國也。

 

《象傳》曰,「大得志也」,
知兩國信惠交孚,必當得志而行,大有振作之為,斯不為歐西各國所輕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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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《象》曰:莫益之,偏辭也。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

上九,陽剛居外卦之極,是求益而過甚者也,太過則變,變則不為益而為擊矣。

聖人觀象設卦,以「損上益下」為「益」,其心本偏在厚下,
至上九,為上之益下者已多,轉而責下之益上,非待「莫益之」,夫且「或擊之」,
「或」者,眾而未定之辭。

上動體為[屯],「屯其膏」即「莫益之」之謂也;
反卦[損],損上為[艮],[艮]為手,故稱「擊」也。

[巽]為進退,為不困,是無恆也。

上動為[坎],[坎]為心,本以益下之心,易而為益上之心,是無恆也。

旁通為 [恆],[恆]上曰:「振恆,凶。」恆致敗於垂成,無恆不可以持久,故皆凶也。

《象傳》所云:
「偏辭」者,謂其心之偏而不公也。
「外來」者,謂其擊之出於意外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好運已退,貪心過甚,防有意外之禍。
  • 問戰征:不待添兵加餉,即可進擊。
  • 問營商:專求利己,所謂不奪不厭,必啟爭端,凶。
  • 問功名:奪人之功以為名,其名必不久也,凶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地位太高,有害無利,不可久居。
  • 問婚姻:恐不能偕老。
  • 問訟事:訟事無恆,轉凶為吉。
  • 問行人:防中途有盜劫之患,凶。
  • 問失物:或已打破,不可得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338】

友人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[益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」

斷曰:

卦名曰益,本有大得利益之象。
今占得上爻,上爻居益之極,物極則變,恐非特無益,且有損傷之患。

爻辭曰「莫益之」,是無益也;
曰「或擊之」,是被傷也;
曰「立心無恆」,謂人心不測,反手為雨,覆手為雲,防有意外之變也;
終之曰「凶」,明言其占之不吉也。爻象如是,足下當有戒焉。

友人聞之,頗為心憂。

後據所聞,此友一日至某家,商借千金,適某家藏金無為多,僅借得五百元,懷之而歸。

途過某友家,告以其故,曰今因商要用款,約需千元,
頃向某氏貸得其半,復欲向君假取,以足其數。

此友即以囊乏餘金婉辭,不知此友近遭破落,知其攜有巨金,忽生不良,
伺其歸途,乘間襲擊,奪其金而去,某氏失金,又被重傷。
日後此友就縛,始知奪金者,即為此友,倍感《易》理先示其兆也。


【占例之339】

明治二十六年(1893)某月,受親友雨宮敬次郎之囑,占銀貨漲落之結局,
筮得[益]之[屯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下卦為震,震為玄黃,上卦為巽,巽為白色,白色銀,黃色金也。

卦象巽上震下,是為銀高金落,可知銀之出產,多量於金也。

爻辭曰:「莫益之,或擊之。立心勿恆,凶。」
「莫益之」者,為價不再漲;
「或擊之」者,謂價必損減;
「或」者,將然之辭;
「勿恆」者,謂時價無定也。

上爻變而為[屯],[屯]者,難也。
銀貨下落,市面皆受困難,必待出[益]入[夬],
[夬]者、決也,將決去其弊,使銀貨時價,再得復舊也。
若第以紙幣充行,恐未可永久繼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