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四卦 - 未濟 (火水未濟)

《高島斷易》第六十四卦 - 未濟 (火水未濟) ䷿


[未濟]反[既濟],以[既濟]之上卦反而居下,[既濟]之下卦反而居上,
水與火相背不交,是炎上者未能成其炎,潤下者未能致其潤,
此卦所以名[火水未濟]也。

 

未濟,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
不曰「不濟」,而曰[未濟],非安處不濟也,未耳。
蓋未濟而自有可濟,未亨而自有可亨,故曰「未濟亨」。

[坎]為小狐。「汔」,幾也。

濟必登岸,始為[既濟],一步不至,猶未也,「汔濟」安得為濟哉!

小狐力弱,中流失濟,尾重不掉,難免濡矣,復有何利?
故曰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」也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未濟,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
濡其尾,無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此卦下[坎]上[離],[坎]為水,[離]為火,
火上水下,水火不相交,即水火不相為用,為天地昏而未旦,宇宙混而未開之會也。

[既濟][未濟],《彖》皆言「亨」,
[既濟]之亨,已然之亨;[未濟]之亨,未然之亨。

未然之亨,而終可得亨者,以其柔之得中也。

小狐不能涉川,不自量力,貿然前進,雖幾乎濟,而終至不濟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

三四當卦之中,[坎]盡於三,故未出中;
未出中,則泊中流,欲進不能,欲退不得,是足未登,而尾已濡矣。

「不續終」者,謂續[既濟]之終也。
[既濟]之終,乃[未濟]之始,[既濟]之首,乃[未濟]之尾。

[既濟]之終而濡首,則[既濟]幾不保其終,所望[未濟]續之耳。
乃[未濟]而濡尾,則不能續[既濟]之首,即不能續[既濟]之終矣。

[既濟][未濟],首尾相接,終而復始,不續其終,
譬如寒暑不錯行,日月不代明,而天地亦幾於息矣,況於人事乎?故「無攸利」。

處[未濟]者,所當原始要終,力求其濟,勿效「小狐汔濟」而濡尾也。

在一時之[未濟]者,無他,以其位之不當也。

然位雖不當,要自有可濟之理。
[既濟]之為[既濟],無非以剛柔之相應,
[未濟]亦同此剛柔,由未而既,在此一濟,即在此一續,
則[未濟]之終,亦即為[既濟]之終,而[乾]元亦由是而始焉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人生涉世,不能無險,不能不求其濟。
當其[未濟],固不可安於[未濟],所當黽勉以期其濟。
安於[未濟],則終不濟矣,黽勉以期其濟,雖一時[未濟],而終必可濟也。

[未濟]而進為[既濟],[既濟]之亨即可為[未濟]之亨矣。故[未濟]亦亨。
處[未濟]者,由此濟彼,涉夫險中,即出夫險外,必求彼岸之登,不為中道之劃。

[既濟]之首可續,[未濟]之尾不濡,復何往而不利者哉!
人事當此,絕而復續,終而復始,
已然者保而無失,未然者進而無窮,如是則[未濟]者必濟矣。

而一時猶有[未濟]者,以其位之不當也。

按爻位必火在下,則水受其煎,必水在上,則火奏其功,顛倒失位,是兩不相用也。

不相用,則不相濟,然亦非終不濟也。

卦體上互[離],下互[坎],[坎]剛[離]柔,上下相互,即上下相應,
[既濟]之為[既濟],在此剛柔之相應,
[未濟]之進為[既濟],亦在此剛柔之相應耳。

以柔濟剛,即以終續始,復有何險之不濟哉!
天道循環,人事代更,要不外此剛柔之相應而已。

 

以此卦擬國家,國家之興衰治亂,顛覆存亡,唯在[既濟]與[未濟]相續相保而已矣。

作《易》者在殷周之際,論者謂[既濟]之卦屬諸殷紂,[未濟]之卦屬諸周文,
文當蒙難艱貞,正值[未濟]之時也,而小心翼翼,不回厥德,乃所以求其濟焉。
彼密祟之距侵,皆小狐之汔濟,其何能濟哉!
惟文以柔順文明,蒙此大難,率能無畔援,無歆羨,率登道岸,其濟也。

其亨也,其得天人之相助,而成其濟也,庶幾大畏小懷,無往而不利者矣。

乃能以周繼殷,即周之[未濟],以續殷之[既濟],
則殷之變而為周者,亦即此首尾之相續也。

後世繼周而值[未濟]者,皆當取法於文也。

《詩》云:「淠彼涇舟,丞徒掉之。」可想見其濟之亨也已。


通觀此卦,[既濟]者功已畢,[未濟]者事復始,終而復始,有生生之義焉。

「生生之謂易」,《易》所以終於[未濟]也。

[既濟]者水在上,勢欲下,火在下,勢欲上,二氣參和,交致其用;
[未濟]反是,炎上者上升,流下者反下,分背不交,不相為用。

致用則其用已成,不相為用,而其用正有待也,
此即五德相乘,四時遞嬗,無絕不續之運會也。

[坎][離]之[既濟][未濟],猶[乾][坤]之[泰][否],
[泰]極則[否],[既濟]而後[未濟],其象同焉。

此卦下三爻為[未濟]中之[未濟],上三爻則為[未濟]中之[既濟],
由未而既,故爻象視[既濟]為吉。

卦體[坎]上[離]下,
[離]為日,[坎]為夜,[離]明[坎]暗,[離]虛[坎]實;
德莫大於明,道莫神於虛,故[坎]降而[離]升,
[坎]隱布內,[離]明在外,日麗天上,水行地下,[乾][坤]正位,法象之自然也。

聖人於此,當其[既濟],不忘[未濟]之念;當其[未濟],倍切[既濟]之圖,
業必慎於創始,功不隳於垂成,俾天運得以永貞,治道得以久安,豈不甚願?

無如陰陽倒置,爻位失當,[坎][離]各安其宅,水火互藏其用,卦所以為[未濟]也。

在六爻,位皆不當,而剛柔則各相應也。

初「濡尾」,無濟之具也;
二「曳輪」,得濟之具也;
三「涉川」,以躁動而凶也。

內卦三爻,皆為「欲濟」而猶「未濟」者也。

四「有賞」,以震伐而行志也;
五「輝光」,以「有孚」而獲吉也;
上「濡首」,以飲食而失節也。

外卦三爻,皆進[未濟]而為[既濟]者也。

爻以二五為正應,故皆曰「貞吉」。

初與四雖應,初當濟之始,四得濟之中,故初不如四吉;
三與上皆處極位,三以未濟而失利。

上以[既濟]而失節,故皆示以為戒,戒之正,所以保其終也。

《易》之道以不終為終,乃無終而非始,故[乾]曰「無首」,[坤]曰「大終」。

六十四卦,不終於[既濟],而終於[未濟],
為[既濟]者已盡,[未濟]者無窮,以既啟未,以未續既,
[乾][坤]之大用,即在[坎][離]之相續也。 


《大象》曰:火在水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火熱水寒,物之各異其性也;離南坎北,方之各殊其位也。

火在水上,是炎上潤下,並失其位,兩不相濟也,故曰[未濟]。

君子觀其象,而辨之居之,辨其物,使物得其宜,而不相混;
居其方,使方從其位,而不相越。

皆以審慎而出之,斯知之無不明,處之無不當,而其[未濟]者乃可進於濟矣,
故曰「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」。

 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顛倒,諸事須慎。
  • 問營商:貨物失當,地位不合,所當謹慎處置,方可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未也。
  • 問戰征:營壘器具,各失所宜,不相為用,急宜慎重審察,斯可免敗。
  • 問家宅:方向倒置,須當改易。
  • 問婚姻:門戶不合。
  • 問疾病:上下焦血絡不通,宜升不升,宜降不降,藥方最宜審慎。
  • 問失物:辨明方位,可以尋得。
  • 問六甲:上月生女,下月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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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濡其尾,吝。

《象》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
初居[未濟]之始,《彖》所云: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。」初爻當之。

[未濟]之初,與[既濟]之上,首尾相接,
[既濟]之上,以濡首而厲,初踵其後,見上之濡首,反而自懲,
[未濟]者亦可免於濡矣。

乃前首後尾,同遭其濡,頑不知戒,故曰「吝」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亦不知極」釋之,謂前覆其轍,後又不知而蹈之,故曰亦不知其極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不審前後,不顧進退,魯莽從事,是昏而無知者也。
  • 問營商:前既失敗,後又不戒,覆轍相仍,其將何以了事乎?
  • 問功名:龍頭既失,驥尾亦必難附。
  • 問婚姻:流離首尾,團聚難矣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前門後乍,方位不正。
  • 問疾病:病在下身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8】

友人某來,請占製造物品生業如何,筮得[未濟]之[睽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濡其尾,吝。」

斷曰:

初居[未濟]之初,正在濟末將濟之時,
[既濟]之終「濡其首」,[未濟]之始「濡其尾」,有首尾不相顧之象。

今君占製造生業,得此爻辭,知此業必是舊業,君接其後而重興也。
君乃不知前車之覆,貿然而蹈其後,以致製品所出,一時不能銷售。

以此質金,反致失利,得失不償,進退兩難,
幾同「小狐汔濟」,而「濡其尾」也,未免吝矣。

 

至二爻曰「曳其輪,貞吉」,在明年當以車運出外,可以販賣獲利也,君可無憂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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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
《象》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二居[坎]之中,[坎]為輪,故曰「輪」。

輪者,濟之具也。
[既濟]初爻曰「曳輪而濡尾」,有濟之具而濡者也;
此曰「曳輪」,而不曰「濡尾」,有濟之具而不濡者也;
視[既濟]之初為優也,故曰「貞吉」。

[坎]又為矯鞣,按《周禮‧考工記》:「行澤者反鞣,行山者仄鞣。」取其便於曳也。

禦輪濟水,中道而行,其濟以正,是為中行以正,吉何如之!
《象傳》所釋,最為明著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如輕車撞水,中道以濟,無往不利。
  • 問營商:有滿載而歸之象。
  • 問功名:二與五應,五為君,二為臣,二五皆吉,是君臣相濟也。有後車以載之象。
  • 問戰征:有曳柴偽遁之謀。
  • 問婚姻:有桓少君鹿車共挽之風,必得賢婦,吉。
  • 問家宅:有輪奐並美之象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胸腹作鳴,轆轆如車聲,宜開通三焦,使氣機舒展,自癒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99】

明治八年(1875)九月,朝鮮國炮擊我雲揚艦,物論洶洶,朝廷將興問罪之師。

時陸軍大佐某氏來請一占,筮得[未濟]之[晉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」

斷曰:

水火不交,不相為用,謂之[未濟]。
然[未濟]非不濟也,時未至則不濟,時至則濟,故曰「未濟亨」。

為卦皆取水火,既濟水在火上,初爻曰曳輪,是為陸道之輪車也;
[未濟]火在水上,二爻曰曳輪,是為海道之輪船也。

今雲揚艦被朝鮮炮擊,爻曰:「曳其輪,貞吉」,想雖被擊,尚可曳輪而歸,故不失其吉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中以行正」,言必得中和之道,以行其正,今年必不致構怨興兵也。

至三爻曰:「征凶,利涉大川」,恐明年有事於朝鮮。

曰「征凶」者,恐陸軍不利;
曰「利涉大川」者,知海軍必大勝也。

九四曰:「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,
自二至四為後年,必可解決朝鮮之事矣。
當以朝鮮土地屬我版圖,以之賞賜有功諸藩。

且二爻變而為[晉],[晉]者,進也,
[晉]五曰:「失得勿恤,往吉,無不利」; 上曰:「晉其角,維用伐邑,厲吉,無咎」,
是皆征伐有功之占也。

占象如是,知以後必獲大功。

但[未濟]以外卦為[既濟],內卦為「將濟」,
占在二爻,故今年未能成事,必待外卦,乃得全濟也。

後朝鮮事局平和,征討不興,於是某氏來曰:前日之占,事未甚驗,
余曰:「《易》占無不靈應,但所應有不在一時也」。

現雖歸和平,其「中以行正」一語,恰好符合,此後占象,君須緩以待之,無不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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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《象》曰:未濟,征凶,位不當也。

三爻以陰居陽,當內外卦之交,首尾俱不著岸,故爻曰「未濟」。

專以卦名歸之,謂[未濟]之所以[未濟]者,在此爻也。
三為[坎]之終,地當重要,進一步則出險,誤一步即履危,
魯莽前進,一經失足,功敗垂成,故曰「征凶」。

然[未濟]有可濟之道,有險有出險之時,
自古定大難、建大功者,罔非從「征凶」之時而興起也。

所謂「征凶」者,第誡其不可妄動,非欲其退縮不前。
三之地,正當利涉之地,三之時,正當利涉之時,此而不濟,則終不濟矣;
此而得濟,則吃濟者乃得濟矣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位不當也。」
[未濟]六爻,位皆不當,三為[坎]之終,故《象傳》專以「不當」釋之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宜鎮靜待時,躁動則凶。
  • 問戰征:宜會集海軍,水陸並進,則凶者吉矣。
  • 問營商:以舟運為利。
  • 問功名:有涉川作楫之材。
  • 問婚姻:《詩》云:「造舟為梁,親迎於渭。」迎娶則吉,往贅則凶。
  • 問疾病:[艮]為狐,病由孤祟所致,宜涉川以避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500】

三十年(1897),占眾議院氣運,筮得[未濟]之[鼎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」

斷曰:

此卦火上水下,水火不相為用,故曰「未濟」。

三爻居上下內外之交,出[坎]入[離],正當[未濟]之時,是以爻辭直曰「未濟」。

曰「征凶」者,指初之濡尾也;曰「利涉」者,指二之曳輪也,為利為凶,任人自為之耳。

《傳》則釋曰「位不當」,於此即可見眾議院之氣運矣。

蓋在政府欲效歐美之文明,以圖富強;
在眾議員,欲學歐美之自由,以圖權利,猶之火上水下,兩不相濟也。

且現時所選議員,多由賄賂而來,是明明位之不當也,由此以往,安得不凶?故曰「征凶」。

然於議院之設,苟當其位,而「中以行正」,未始無利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
但此爻處[坎]之終,猶未出險,今年眾議院,正當[未濟]之地,難期盛旺。

四爻曰:「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,
知明年眾議院,必得其人,能贊襄國家人事,勞邀厚賜,此盛象也。

五曰:「君子之光」,五為君,定當入觀天顏,武功文德,並煥輝光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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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

《象》曰: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
[未濟]濟在四,[既濟]濟在三,[未濟]之四,即[既濟]之三,
故爻辭皆曰「伐鬼方。」

三居[離]知始,[離]為戈兵,故「用伐」,[坎]為鬼,故取象於「鬼方」。

「震」者,威怒之象,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。
[未濟]則有悔,濟則悔亡,故曰「貞吉,悔亡」。

「三年」者,言其久也,即[既濟]三爻所云:「三年克之」也。

「有賞」者,為獻俘授飲,至大賞是也。

「大國」謂殷,爻雖不明言高宗,要不出[既濟]三爻之義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志行。」謂班師奏凱,威震遐方,主三軍者,得行其志矣。

[既濟]三爻《象傳》曰「憊也。」為勞師遠征而言;
此《象傳》曰「志行。」 為振旅告捷而言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有此大運,「貞吉,悔亡」,名利俱全。
  • 問戰征:率軍遠征,奏凱而還,得以榮邀賜命。
  • 問營商:行商遠出,財利豐盈。
  • 問功名:聲名遠震,得承天寵。
  • 問婚姻:三年可成。
  • 問家宅:貞吉。
  • 問疾病:「鬼方」二字不祥,三年後恐難保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501】

友人某來請占氣運,筮得[未濟]之[蒙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下三爻為[未濟]之時,上三爻為[既濟]之時,
今占得四爻,知年來困苦之事,漸次可奏成功,謂之「貞吉,悔亡」。

「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」者,
知君於此三年中,得以威名遠揚,賞賜榮膺,為生平業成志滿之時也。


【占例之502】

明治二十七年(1894)冬至,謹占二十八年聖運,筮得[未濟]之[蒙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」

斷曰:

四爻當內外之交,出坎入離,為脫險難而進文明,是由[未濟]而抵[既濟]也。

今占得四爻,爻曰「震用伐鬼方」,是為征清之役,必得全勝也。

「三年」者,謂戰役之久;「有賞於大國」者,謂奏凱行賞也。

廟算之精,聖武之顯,遠過湯武,洵可謂萬年有道之天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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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《象》曰:君子之光,其輝吉也。

五為[未濟]一卦之主,居[離]之中,與四相比,與二相應。

二以居中行正,四以征伐有功,
當此文德昭明,武功顯著,臣下之勳業,要即為天子之威光也,
故曰「君子之光。」

柔得中,故「貞吉,無悔」。

[離]為明,為光,德莫盛於明,業莫大於光,
六五之君,和順積中,英華發外,其光皆出於君子之身,天下莫不仰文明之化,
故曰「有孚,吉。」

《象傳》以「輝吉」釋之,謂其篤實輝光,自然昭著,吉何如也?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當全盛,百事皆吉。
  • 問戰征:[師卦]曰「師貞,丈人吉。」可並占之。
  • 問營商:其營業必關係政府公幹,或為軍餉,或為軍器,得沾朝廷之餘澤,故吉。
  • 問功名:有入覲天顏之象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大吉,當邀旋賜之勞。
  • 問婚姻:「君子好逑」,必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主貴。


【占例之503】

某縉紳來,請占官階升遷,筮得[未濟]之[訟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」

斷曰:

五爻居[離]之中,[離]為日,為光,五當君位。日有君象,故曰「君子之光」。

日光照臨,下土遍被,故曰「有孚」。

五與二應,二為臣,是先得「君子之光」者也。

今足下占祿位升,得[未濟]五爻,五為尊位,二爻屬貴下,
二爻曰:「曳其輪,貞吉」,輪為日輪,
曳夕者,有如羲和御日,是為天子之近臣,沐浴聖化。
瞻仰龍光,君明臣良,可為貴下賀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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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《象傳》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
上九當[未濟]之終,反為[既濟],[坎]險已脫,上下交孚,則飲食以燕樂之。

《詩》:「南有嘉魚,君子有酒,嘉賓式燕以樂。」
《序》曰:「太平君子至誠,樂與賢者共之」,有孚於酒食之義也,故「無咎」。

然酒以成禮,不及於亂,立監立史,所以示其節也。
「濡其首」,則醉而不出,是謂伐德,亦何取於孚矣,故曰「有孚失是。」
是始為有孚而飲酒者,繼反為飲酒而失孚也。

《象傳》以「不知節」釋之。
《易》之為書,患太過,更甚於防不及,欲不可縱,樂不可極,持盈保泰,無非節也。
此特於[未濟]之終,借飲酒以為喻耳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[坎]難已平,眾心歡樂,能知搏節,可以永保無咎。
  • 問戰征:此為得勝班師,飲酒策勳之時也。
  • 問營商:己得厚利而歸,從此量入為出,富可永保矣。
  • 問功名:有得而復失之患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飲食不節所致。
  • 問訟事:《序卦》曰:「飲食必有訟。」知其訟必由於酣酒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504】

二十八年(1895)七月廿七日薄暮,余與友閒敘於書樓,偶聞有叫新聞號外者,
客曰:「號外所報,不審何事,君試占之。」筮得[未濟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」

斷曰:

號外所報,必因飲酒過度,醉溺水中之禍也。

時女僕適賫號外來,展而閱之,為山陽鐵道,汽車顛覆中途,致傷旅客之報也。

後數日,會該鐵道會社員,問及當時情況,
曰:「會風雨暴作,勸令止車,機關師某不肯,臨行且滿酌火酒,
啟車而進,猝罹此禍,因此傷命云。」乃知爻辭果不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