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經原文》21. 噬嗑卦 (火雷噬嗑)
噬嗑卦 震下離上
噬嗑,亨,利用獄。
彖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,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象曰:雷電,噬嗑,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初九,屨校滅趾,无咎。
象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六二,噬膚,滅鼻,无咎。
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六三,噬腊肉,遇毒。小吝,无咎。
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吉。
象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无咎。
象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象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