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五十六卦 - 旅 (火山旅)

《高島斷易》第五十六卦 - 旅 (火山旅) ䷷


為卦內[艮]外[離]。[艮],山也;[離]火也。

山者,得主而有常;火者,附麗而不定。 
有常者,象所寓之地;不定者,象寄寓之人。

[離]者,麗也、別也,別其家、麗於外,此卦之所以名「旅」也。

 

旅,小亨,旅貞吉。

「旅」,羈旅也,人當失其本居,寄跡他鄉,
所謂遠適異國,昔人所悲,亦安得曰大亨以正哉?
但求得其所依,足以自存,是亦羈旅之「小亨」也。

[旅]中之「貞吉」,即在此也,故曰:「旅貞吉。」


《彖》曰:
旅,小亨,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,止而麗乎明,是以小亨,旅貞吉也。
旅之時義大矣哉。

《序卦傳》曰:「豐,大也,窮大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,眾也。」
眾在外,謂之「旅」。

三陽三陰,卦從[乾][坤]來,
[坤]三上居[乾]五、變[離],作外卦之主。 
[乾]五下居[坤]三、變[艮],作內卦之主。

[艮]止為體,[離]明為用,止則得其所,明則知其往,斯不患窮大失居矣。

其所以「小亨」「貞吉」者,柔而「順乎剛」,謂剛不忤物,柔不損己。

「止而麗乎明」,謂止而能定,明而能察,旅道之正在斯矣,
是以得其「小亨」,貞而獲吉也。

古人學問多從羈旅閱歷而來,往往於耳之所聞、目之所見,皆足增其知識,
故曰:「旅之時義大矣哉。」


以此卦擬人事,男子之生似桑弧蓬矢,射天地四方,為志在四方也,
故士者負笈而遊,商者載貨而往。

凡有一技一藝,罔不遠客他鄉,各謀衣食,是「旅」本人事之常。
至離父母,背鄉井,廓落無友,惆悵自憐,其窮厄而不亨也,亦無足怪。

於不亨之地,而欲求其亨者,道唯在柔和以涉世,明察以審幾而已。

柔則以悅相親,而與世無忤,明則以誠相接,而與人無欺。
縱不能大有所得,亦可「小亨」,所謂「貞吉」者在此矣。

夫行旅之不得其貞者,無他,患在過剛、亦患在不明耳。

《彖傳》曰:「柔而順乎剛,止而麗乎明」,
所貴剛與柔之適中,明與止之相附,以是為亨、亦即以是為吉也。

人生涉世,一往一來,皆旅之時;一動一靜,即旅之義。
天子有行在,諸侯有朝會,士大夫出疆,農夫越畔,皆旅也,旅之為時為義,所關豈不大哉?


以此卦擬國家,國家之要,首重財用,而所以使財用之流通者,唯賴商旅耳。

端木子結駟連騎,管夷吾官山富海,皆所以開商旅之源也。

故善策富強者,必計內外交通之益,廣海陸運輸之程,便舟車之往來,課東南之美利,
財用由是而亨,而行旅則由是而勞矣。

夫遺人有候居之館,行役無失路悲,斯行客亦可少安矣。

《大象》曰:「山上有火」,火光所燭,近者蒙其照,遠者見其明,
喻言商者,明能燭奸,遠近無欺,故曰:「旅小亨,旅貞吉。」

蓋重財利,輕離別,商賈之所以營生也。權什一,通有無,朝廷亦藉以致富也。

方今之時,歐美各邦,國稅所關,專以商務為重,
是以海禁宏開,洋舶輻湊,鑿絕島窮崖而開市,率東夷北狄而來商,商旅之道,於斯為盛。

《易》有前知,故曰:「旅之時義大矣哉。」


通觀此卦,[艮]山止而在內,[離]火明而燭外,
下卦為旅客遠行之象,上卦為於時廬舍之象,
互卦有[大過],為行邁跋涉之象。 

六爻中曰「所」、曰「次」、曰「處」、曰「巢」,各有其地也。
曰「災」、曰「焚」、曰「喪」、曰「亡」,各有所失也。
曰「懷」、曰「得」、曰「譽」,各有所獲也。

大凡羈旅之人,宜柔和喈眾,不宜剛暴自恃,故六爻以柔為吉,以剛為凶。

初以柔居下,是旅之微賤者;二柔中,故兼得;三過剛,故「喪」;
四剛居柔,雖得「不快」;五柔中,小費大得;六剛遇高,大喪而凶矣。 

卦與[豐]反,聚則成[豐],散則成[旅]。
旅而能止,是旅之寄跡於外也;旅而遇明,是旅之擇地而蹈也。

總之,明有譽,昏有災也。得於柔,喪於剛也。

為「笑」為「號」,時為之也;曰「貞」曰「厲」,義所在也。

聖人之棲棲者,為道而行也;庸人之攘攘者,為利而往也。
夫非為旅之故與?其為則同,而其義要各有不同者焉。 


《象》曰:山上有火,旅,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獄。

「山上有火」,與[賁]之「山下有火」,相對之文也。

[艮]為山,[離]為火,有火焚山之象,
野火燒山,過而不留,君子取其象以聽訟,片言即折,故「不留獄」也。

「明」取[離]之照,「慎」法[艮]之止,執法如山,不可移動也。

燭奸如火,無可掩蔽也,以斯用刑,刑無枉也。

卦上互[兌],[兌]為刑人,故曰:「用刑」。

反卦[豐],[豐]象「折獄」,故曰:「不留獄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未全盛,宜明以察之,慎以防之,即有災害,可隨即解脫。
  • 問營商:宜出外販賣,隨來隨售,不可留積。
  • 問功名:火在山上,有光明遠燭之象,升用在即。
  • 問戰征:須用火攻。
  • 問家宅:慎防火災。
  • 問婚姻:即日可成。
  • 問疾病:是肝火上炎之症,其勢可危,生死在即,宜慎。
  • 問訟事:即日可了。
  • 問行人:即歸。
  • 問六甲:上半月生女,下半月生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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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旅瑣瑣,斯其所取災。

《象》曰:旅瑣瑣,志窮災也。

初居卦之最下,是始為旅人者。

「瑣瑣」,小也;「斯」《爾雅》曰:「離也」;
「所」,即《詩》:「爰得我所」之所,謂居處也。

與二三爻曰「次」,四曰「處」,皆為旅舍之地也。
「斯其所」者,謂旅行在外,因瑣瑣細故,遂致離其旅處。

《序卦》曰:「旅而無所容。」離其所,則必無地可容矣,故「取災」,言其災由自取耳。

《象傳》推本於「志窮」 ,以其較量尽瑣瑣之故,一有不遂,則離其旅處,
不特旅窮而志亦窮矣,窮則招災,故曰:「志窮災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出身既微,行運亦陋,孤身作客,恐難獲利。
  • 問營商:資財微細,生業亦卑,難免災禍。
  • 問功名:雖得亦卑。
  • 問戰征:按五百人為旅,軍力單薄,有敗無勝。
  • 問家宅:地位委瑣齷齪,必小戶之家也。慎可免災。
  • 問婚姻:《詩》節南山之什第十九「瑣瑣婚婭,則無膴仕」,知非名門大族也。
  • 問疾病:有小災悔,初起可治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38】

友人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[旅]之[離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旅瑣瑣,斯其所取災。

斷曰:

旅,羈旅也,為遠出他鄉,孤身只影,羈旅無親。

爻象以柔為吉,以剛為凶,蓋惟柔順和眾,斯不為孤立也。

初爻為初次行旅,「瑣瑣」,小也,為量淺陋,錙銖必較,以是取災,災由自取耳。

今足下占氣運,得此爻辭,夫人生如寄,天地本逆旅也。
散財和眾,則四海皆兄弟;斂財取怨,則坦途成荊棘。
人苟委瑣齷齪,逐逐為利,勢將無地容身,所謂「旅而無所容」也,災禍之來,必難免矣。
足下宜大度寬容,無吝財,無招怨,和悅處世,所謂「言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可行」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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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貞。

《象》曰:得童僕貞,終无尤也。

「即」者,就也;「次」者,舍也;「資」者,貨也。

幼者童,壯者僕,[艮]為童僕,故曰「童僕」。

[離]為資斧,故曰「懷資」。

二爻柔中居正,有「即次」之象。
以虛承實,有「懷資」之象;柔順,則童僕亦盡其忠信,三事皆得其便宜。

內不失己,而已無不安,外不失人,而人無不與,皆由柔順中正之德所致也,
故曰:「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貞。」

不言「吉」者,旅寓之際,得免災厲為幸耳。

《象傳》之意,亦不外此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有財有人,運途中正,自無憂也。
  • 問營商:得財則可以謀利,得人則可以共事,千里作客,可以無憂矣。
  • 問功名:是以財捐納者。
  • 問戰征:資財,即軍餉也;「童僕」,即軍卒也。餉足兵強,攻無不克。
  • 問家宅:必是寄居之宅,喜得財用充裕,童從順正,家室和平,自無咎禍也。
  • 問婚姻:有富室贅婿之象。
  • 問疾病:旅處得病,喜有童僕,盡心服侍,可以調養痊癒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39】

明治十七年(1884),余漫遊九州,一日往觀某石灰坑,其夜有社員過訪予寓,曰:
「君精於幹事,今日巡視敝坑,定有高見,幸請教示。」
余曰:炭坑之業,余素所未諳,辱承諸君下問,敢為一占以決之。筮得[旅]之[鼎]。

爻曰:「六二,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貞。」

斷曰:

本社在東京出店,遠離九州,營謀坑業,諸君皆行旅在外者也,
故曰「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貞」。

知此坑業,有財有人,可大可久,其所經辦,上下用人,皆正直無私,本可無憂矣。

但三爻有焚次喪僕之象,明年防有火災;
四爻曰「得其資斧」,後年可以獲利,償斯所失;
五爻小失大得,坑業聲名,得以上達,是為坑辦全盛之時;
惜上爻曰「鳥焚其巢,先笑後號咷」,此象可慮,約應在五年之內也,宜預為慎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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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。

《象》曰:旅焚其次,亦以傷矣。以旅與下,其義喪也。

三爻處內卦之極,出[艮]入[離],
[離]為火,故有焚象,[艮]為居、為舍,「次」,旅舍也,故曰:「焚其次。」

童僕隨侍於次者,次焚,而童僕亦喪,是背主而去者也。

[艮]為童僕,故曰:「喪其童僕。」

旅次焚,禍起不測,有由童僕之不戒者,亦有不由於童僕者。
三爻「童僕貞」,然雖貞亦危,故曰:「貞厲。」 
旅次經焚,身危資失,旅客固受傷矣,
而在童僕,向承使令,一經焚災,深恐主人責問,捨此而去,亦其義也。

故《象傳》兩釋之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顛倒,破敗重重,大為可危。
  • 問戰征:謹防火攻,尤慮軍心渙散,不戰自遁。
  • 問營商:防有不測之禍,可危。
  • 問功名:目下難望,必兩年後,至五爻曰:「終以譽命」,可以成名也。
  • 問婚姻:一時不成,難偕其老。
  • 問家宅:防有祝融之災。
  • 問疾病:本人可癒,兒女或童僕,難以保全。
  • 問失物:必是童僕所竊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40】

真言宗高僧雲照律師,博職釋風俗,為一宗之覺士也,余昔遊高野西京,時得相晤。
明治十八年(1885)夏初,雲照師偶訪余廬,謂余曰:
「貧衲以虛無為宗,吉凶悔吝,無復掛念,所以眷眷不忘者,惟在宗教之盛衰耳,敢煩一占。」
筮得[旅]之[晉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。」

斷曰:

夫「旅」親寡之卦也,在禪家離凡脫俗,身入空門,以四大為禪房,以六道為逆旅,
凡一生所涉,悔吝吉凶,悉屬幻境而已。

今律師占宗教盛衰,得[旅]三爻,
在律師脫離本山,雲遊世外,到處天涯,何有旅舍?隨身衣缽,何有童僕?

八妄皆空,無所謂貞也;
九根無礙,無所謂厲也;
三昧之火既消,無所焚也;
四禪之縛既脫,無所喪也。
爻象所示,不足為律師掛慮。

按[旅]三變而為[晉],
[晉]《彖傳》曰:「晉,進也,明出地上」,[離]者,日也,象如佛日長明,照大地。
禪門之宗教,當有日進日盛之象,是可為律師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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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旅于處,得其資斧,我心不快。

《象傳》曰:旅于處,未得位也。得其資斧,心未快也。

四居[離]之始,[離]為見,四之旅行,是往而求利見也。
得位進於朝,不得則「旅於處」,故《象傳》曰:「未得位也。」
[離]為資斧,故曰:「資斧。」
即《春秋傳》所謂「居則具一日之積,行則備一夕之衛」是也。
「資」
與二「懷資」不同,二之資,由我而具;四之資,自外而來,故曰:「得。」

[離]為干戈,有斧象,斧所以為衛也。

四之所以僕僕行旅者,惟期得位乘時耳,乃所得而僅在資斧,所願未償,故「我心不快」也。

以四初入[離]爻,文采未彰,名譽未顯,故祿位猶未得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盛運未至,所得亦僅耳。
  • 問營商:出外販運,少有獲利,未能滿望。
  • 問功名:一時未得,容待來年,定可成就也。
  • 問戰征:可以擄得敵糧,未能遁獲大勝。
  • 問婚姻:嫁資頗厚,但是偏房,非正嫡也。
  • 問家宅:地位不當。
  • 問疾病:是心疾也,因謀望不遂,憂鬱所致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  • 問失物:可得。


【占例之441】

明治十八年(1885)某月,某貴顯來訪,曰:
「余知友某氏,今受外國公使之命,在某氏尚別有希望,不知成否?請勞一筮。」
筮得[旅]之[艮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旅于處,得其資斧,我心不快。」

斷曰:

[旅]者,出內向外之卦,出使外國,即旅行之象。

凡使臣遠適異國,行則授餐,宿則授館,固其宜也,故曰「旅於處,得其資斧」。
至捨使任而別謀位置,是得隴望蜀,恐未能如願以償,宜其中心不快也。

迨五爻曰「終以譽命」,則所謀可遂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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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射雉,一矢亡,終以譽命。

《象》曰:終以譽命,上逮也。

五爻柔順文明,為[離]之主,[離]為雉、又為弓矢,故取象「射雉」。

五動體[乾],矢動雉飛,故「一矢亡」。

五自[坤]三來,[坤]為終,[離]為譽,下互[巽],[巽]為命,
故曰:「終以譽命。」

古者士以雉為贄,射雉而得,是士之進身有階也

本以遠適他邦,得以射雉著能,一時翕然稱美,名譽上聞,而來賜命之慶也。

故《象傳》釋之曰:「上逮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柔順,小往大來,終有慶也。
  • 問營商:雖小失,有大得也,名利兼全。
  • 問功名:晚運亨通,聲名上達。
  • 問戰征:有成功之象。
  • 問家宅:翬飛鳥革,善美堪稱。
  • 問婚姻:二五得應,世稱佳偶。
  • 問疾病:想是身臨矢石,以忠殉難,得有賜命之榮。
  • 問六甲:有桑弧蓬矢之兆,男喜也。


【占例之442】

明治二十四年(1891),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旅]之[遯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射雉,一矢亡,終以譽命。」

斷曰:

五處文明之爻,雉,鳥之有文者也,故「離為雉」;射雉得之,言能取法文明也。

矢發於近,及於遠,有旅之象;一矢雖亡,一雉可獲,小費大得,宜其志譽上聞也。

今貴下占氣運,得此爻,就卦象論,知貴下有奉命遠遊之象;
就爻辭論,知貴下有小往大來之慶。

自維新以來,國家政令,多取法歐美,今貴下皇華奉使,遠適異國,
一以敦兩邦之好,一以觀上國之風,彼所謂日進文明者,何難一舉而得之?

譬如射雉,可一矢而中的矣。
則貴下之聲譽,可遠播於四方,貴下之使命,定勞邀夫三賜。
是可為貴下預賀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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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,喪牛于易,凶。

《象》曰:以旅在上,其義焚也。喪牛于易,終莫之聞也。

[離]為鳥,[艮]為止,故曰:「巢。」

[離]為火,互[巽]為木,故曰:「焚其巢。」

三居內卦之極,剛而過中,故其次焚。

上居全卦之極,高而忘危,故其巢亦焚,辭雖不同,其義一也。

三至五互[兌],[兌]為悅、為口,有笑之象;
[離]五曰:「出涕沱若」,有號咷之象。

先互[兌],後入[離],故曰:「先笑後號咷。」

[離]本[坤]體,[坤]為牛、亦為喪,故曰:「喪牛。」

牛性最順,[旅卦]全體,以柔順者吉,剛暴者凶,上以剛處極,失其順矣,是謂「喪牛」。

「易」,不難也;喪其牛,勢必凶矣。

《象傳》以旅處上極,猶如離木上槁,故曰:「其義焚也。」

「終莫之聞」者,「喪牛於易」,猶客死於外,無室無家,終無人過而問之者矣。

[大壯]曰:「喪羊」,喪其狠也。
[旅]曰:「喪牛」,喪其順也。狠可喪,順不可喪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行運已極,高而無與,樂極悲來,凶之道也。
  • 問戰征:防有焚營劫寨之危。
  • 問營商:先小利,後大損,凶災疊至,可危可危。
  • 問功名:有喪無得。
  • 問家宅:有覆巢累卵之危。
  • 問婚姻:先成後散,先喜後悲,凶。
  • 問疾病:屬牛者必凶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不育。


【占例之443】

明治廿四年(1891)五月,余遊寓大孤,一日侵曉,有新聞記者數人,訪余旅舍,曰:
「今回有一大事變,請為一占。」余詢為何事,曰大津事變也。
筮得[旅]之[小過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,喪牛于易,凶。」

斷曰:

卦名曰「旅」,無論為名為利,或貴或賤,凡北馬南船,邀遊天涯,皆旅人也。

旅人馳逐風塵,猶鳥之翺翔雲霄,鳥之棲集有巢,旅之止宿有所,其義同也。

上居高位,有貴人之象;高而可危,有焚巢之慮。
巢之未焚,安棲可喜,巢之既焚,失所可悲,故有「先笑後號咷」之辭。
牛所以駕車而行也,「焚其巢」,既不得其棲;喪其牛,又不便於行,不幾倀倀無之矣!

占大津事變,得[旅]上爻,上爻處[艮]之極,
[艮]反為[震],[震]為主器,有太子之象;上爻又在位外,有太子出遊在外之象。

[離]為火,火炎上,巢於樹上,故象為「鳥焚其巢」,是巢之焚,以高而在上取凶也。

今番大津之變,亦因俄為強國,太子又在高位,是以有此非常之禍。
[離]又為刀,故傷為刀擊,傷在頭部,亦應上爻。

當俄太子始來我國,禮遇之豐,彼此歡洽,忽罹此變,彼此驚嘆,即所謂「先笑後號咷」也。

是日俄太子遊至大津,
意在輕車簡易,不駕輿衛,不知此一擊也,正因其易而來,故曰「喪牛於易」。
[離]為牛,故取象於牛;[離]又為甲,聞太子之易,中有鐵甲,故無重傷。

卦至上已終,出卦為[巽],[巽]為歸,知太子必即罷遊歸國矣。

《象傳》曰「終莫之聞」,料知太子無恙歸國,在俄國亦以狂暴目之,置之不聞而已。
至凶犯津田三藏之罪,旅《大象》曰:「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獄」,當以速決無疑。

余明晰以斷,新聞記者咸皆驚服。

此占為關兩國交際,未許剩揭報紙,謹錄以呈扈從諸大臣。

 

後見大阪《朝日新聞》報刊載副島伯所論,謂津田凶犯,宜速處決,此言正合《易》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