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五十四卦 - 歸妹 (雷澤歸妹)

《高島斷易》第五十四卦 - 歸妹 (雷澤歸妹) ䷵


卦體[震]上[兌]下,[震]長男,[兌]少女。

凡《象》之取象男女者,如[咸]之少男少女,如[漸]之長女少男,皆言夫婦,
而獨於[震]男[兌]女,取象兄妹。

按女子先生為姊,後生為妹,諸侯一娶九女,姊嫁則妹媵。

孔穎達曰:「少女謂之妹,從姊而行,謂之歸。」

此卦之所以曰[歸妹]也。

 

歸妹,征凶,無攸利。

[歸妹]少長非偶,夫婦之不正也。

女子以夫為家,在男曰娶,在女曰歸,故[漸]曰「女歸吉。」[咸]曰「娶女吉。」

「征」者,往也,是私奔也,故凶。

所謂鎖隙相窺,逾牆相從,父母國人皆賤之。

女德若此,夫何利焉!故曰「無攸利。」是痛誡而深惡也。


《彖傳》曰:
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,而萬物不興。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
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征凶,位不當也。無攸利,柔乘剛也。

三陽三陰之卦,皆自[乾][坤]來,
變[乾]上畫為偶,而成[兌],變[坤]下畫為奇,而成[震]。

[兌]女[震]男,卦名[歸妹],[震][兌]之父母,則為[乾][坤],
[乾][坤]即天地也。

天地相交而萬物蕃興,男女相交而生育繁昌,是「天地之大義」,即人倫之終始也。

[兌],悅也;[震],動也。「悅以動」,是以情悅相從也,以此歸妹,失其正也。

「征凶」者,[震]為征,因悅而求進,是獻媚工讒,意欲以媵而奪嫡也,
故《傳》斥之曰:「位不當也。」

「無攸利」者,以柔悅之性,乘剛動之勢,一經得寵,便欲挾制[乾]陽,
女權如此,不特不利於一身,必將不利於家國矣。
《傳》特明揭其不正之由,曰此所歸之妹,乃「悅以動」者也。 


以此卦擬人事,[歸妹]者,女有家,男有室,人事之終始也。

天地之道,以陰陽相交,而化生萬物,夫婦亦一陰陽也,
但女子之嫁也,以禮而騁,以時而歸,如[漸]之止而動,故「女歸吉」。
反之,女悅男動,是私相從也。
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以悅而動,豈得謂[歸妹]之正乎?
其位以陽居陰為不當也,故「凶」。

且一陰據二陽之上,是「柔乘剛」也,故「無攸利」。

《傳》之一一垂誡,蓋深警色升愛選,豔妻煽亂。
婦德一乖,而家道因之而虧,此即人事之變也。
牝雞司晨,其禍蓋有不可勝言者矣。


以此卦擬國家,婦之從夫,猶臣之從君,夫婦君臣,本人倫之大節,亦即「天地之大義」也。

臣之容悅得位者,巧言令色,一以諂媚為工,極其奸謀所出,
必將結援宮幃,聯合閹寺,以作聲勢。
且於佞媚之中,寓以箝制之用,一旦威權在握,幾將藐視王靈,不復願天位之有在,
卒之凶禍來臨,勢敗身亡。

此女子小人,自古難養,聖人所以痛切而垂警也。
[歸妹]《彖》辭,首揭「征凶,無攸利」五字,即此旨焉。

《傳》復進之曰:「悅以動,所歸妹也。」

蓋謂[歸妹]者,人倫之常,「悅以動」,為[歸妹]之變,
其所以「征凶」而「無攸利」者,皆自「悅以動」之過也。

天下之事悅而動,未有能正者,女子與小人,其凶一也,有國家者,最宜凜凜焉。


通觀此卦,[歸妹],少女也,少女無知,故稱「妹」。

情欲相感,見可悅而昏,動不以禮,是為[歸妹]。

姊未嫁而妹先歸,紊其序也;躬居媵而思奪嫡,越其分也。
婦德若此,凶莫大焉,夫何利乎?


文爻柔上剛下,內外倒置:
二四以陽居陰,男以不正而從女;
三五以陰居陽,女以不正而從夫;
上卦六五乘九四,下卦六三乘九二。

夫屈於婦,婦制其夫;陰反居上,陽降居初,皆失其[漸]。

故[漸]六爻多吉,至上愈吉;[歸妹]初爻獨吉,至上則「無攸利」矣。
是以君子貴艮漸而戒輕悅也。


《大象》曰:澤上有雷,歸妹,君子以永終知敝。

此卦反[漸],上卦為雷,下卦為澤,雷動則渾水為之搖漾。

以陰感陽,猶女子之挑而可動也,失身敗德,不謹其始,安能保其「永終」乎?

君子見此象,知悅牽於私,動失其正,始既不善,敞即在後。
欲防之於未然,故宜「永終」以「知敞」,斯不以妾為妻,不以賤妨貴。

嫡庶正而名分嚴,足以維大義之不敝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一時發動,恐難持久。
  • 問營商:貨價升動,賣客喜悅,但恐不能圖終。
  • 問功名:進不以道,防有後悔。
  • 問戰征:地雷陡發,足以制勝,恐一勝以後,兵力疲敝,無以保終。
  • 問婚姻:徒戀一時情欲之私者,難期百年偕老也。
  • 問家宅:地磐有動,己嫁之婦,不宜同居母家。
  • 問疾病:「永終」二字,獨於占病不利,顯見命限已終。
  • 問訟事:可以終結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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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

《象傳》曰:歸妹以娣,以恒也。跛能履,吉相承也。

六爻以五為尊,是正嫡也,其他皆為娣,初爻在最下之位,故曰:「歸妹以娣。」

娣承嫡妻之命,不能專制,猶跛足之不能行,唯守為娣之分,行承順之道而已,
故曰:「跛能履。」[震]為足,[兌]為毀折,有跛之象。

九居初,為當位,是態安於娣而在下,行不先人,知其無僭越也,故曰「征吉。」

就全卦論,以悅而動,女子感情悅之私,故其征也凶;
就一爻論,以剛居剛,女子有賢正之德,故其征也吉。

《象傳》以「恆也」釋之,謂妹而為娣,禮之恆也;
以「相承」釋之,謂百事承順,是以吉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低微,祗可依人成事而已。
  • 問營商:不能自主,聽命而行,幸得獲利,吉。
  • 問功名:偏裨之位。
  • 問戰征:非主帥也,能以偏帥制勝,吉。
  • 問家宅:此屋必是廊廡偏屋,吉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足疾,不良於行,身命無妨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防有足疾。


【占例之423】

明治十六年(1883),余遊上毛伊香堡,得遇藤野正啟先生。

先生當代鴻儒,夙精《易》理,與余相知最久,茲得相聚客舍,晨夕晤談,意甚得也。

一日先生正襟而言曰:「幸為一占僕之氣運。」筮得[歸妹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」

先生精羲《易》,既得占爻,自能詳判,余復何言?
然前余為橫濱某商,占得此爻,在此人久遊歐美各邦,通曉各國事情,
歸國之後,橫濱某商店,遂雇為主管。

其人正道,又能勤勉,凡財貨之出入,物品之優絀,以及時價之高低,罔不一一計劃,
其用心之誠篤,有足使人感者。

未幾商店解雇,一日某來請占,筮得[歸妹]之[解]。
余為之再三玩索,乃得其解雇之由也。

蓋娣者從姐而嫁,一切家政,皆當奉命而行,不得自主,譬跛者雖有其足,不能自行也。

今某雖盡心從事,未免有專主之嫌,是以有咎。

先生今日所占,爻辭正同,乃知先生秉道履中,剛方素著,
但於當今世衰道微,所如不合,反若娣之隨人,不能自主,先生能卑以自牧,
故曰「征吉」,此就爻辭而斷也。
然余又可慮者,以[歸妹]為歸魂之卦,至六爻為命終之年,
先生固達人也,自初至上,為六年,先生須為注意。先生微笑曰:《易》理精妙,固如是也。

後六年,先生果歿。


【占例之424】

某官員來請占氣運,筮得[歸妹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」

斷曰:

初居爻下,娣居人下,爻象卑微,是不能出人頭地者也。

足下占氣運得此爻,知足下依人成事,不能獨斷獨行,
譬如娣之從姐而嫁,一以順承為事,若欲擅自作為,反恐如跛者捷行,必致顛撲;
不如隨人步趨,斯無僭越矣,故曰「征吉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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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
《象》曰:利幽人之貞,未變常也。

此爻陽剛得中,亦娣之賢者也。

下互[離],[離]為目;上互[坎],[坎]為疾,有眇之象,
眇一目小也,兩目之視正,一目之視偏。

妾媵則處於偏者也,不敢正視,故取「眇能視」為喻。

二與五正應,二能側視,得其寵矣。
然正未可以寵自恃,故又誡以「利幽人之貞」。

「幽人」者,猶云靜女也,女子行不逾閾,窺不出戶,有幽人之義焉。

《象傳》曰:「未變常也。」謂能守其道,安其分也。

幽則至靜而不動,貞則至賢而不渝,
幽人不以不遇變其道,女子不以失偶改其節,其致一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不正,宜幽貞自守。
  • 問營商:以其窺察商情,有獨見之明,頗有暗得之利。
  • 問功名:以高尚不仕為貴。
  • 問戰征:能察幽窺微,有料敵如神之妙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最宜幽居。
  • 問婚姻:此女宜作偏房,若在嫡室,恐反目不和。
  • 問訟事:防有幽禁之災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425】

華族某訪余別墅,時方霖雨,悶悶不樂,會招伊藤潮花,特設宴席,藉以侑酒。

潮花見余床上筮竹,問曰:「主公好《易》乎?」余曰:「然。」

潮花曰:「拙生欲卜生命,請為一筮。」筮得[歸妹]之[震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」

斷曰:

[歸妹]者,歸魂之卦,今自二爻至上爻為五年,今後五年,子命殆將終乎?

上爻之辭曰:「女承筐無實,士刲羊無血」,
「女承筐無實」者,謂家計赤貧,筐中無實也;「士刲羊無血」者,屍體之象也。

潮花曰:「主公之言誠當,諺云人生四十不為夭,今吾已六十,命數亦不短矣。
雖死期已迫,家計不可不預謀,由是奮然改革家政,計度產業,以期家室盈豐,
得能積有餘資,實出自主公所賜也。」

當時談笑而去,後至五年六月,潮花竟爾病歿。


【占例之426】

明治三十一年(1897),占台灣總督府氣運,筮得[歸妹]之[震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」

斷曰:

卦體下互[離],[離]為目,目所以視也,曰「眇」,只可偏視而已。

「幽人」者,幽閒貞靜之人也,謂人能幽閒貞靜,必無所亂之事矣,故曰「利幽人之貞」。

今占台灣總督府政略,得此爻辭,
按台灣新入我版圖,一切風俗,難以一時遽革,只得另眼相視,以示寬容,
至其人粗暴,未服教化,往往躁動為亂,在政府總宜以靜默鎮之,使之化暴為良,
故曰「利幽人之貞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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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
《象》曰:歸妹以須,未當也。

「須」者,賤女之稱。
三爻居[兌]之極,為悅之主,「歸妹以須」者,以之為須也。

三以柔乘剛,務為悅人,故於其始歸也,降為之須,
雖明知其未當,以故為抑之,不令其工妍獻媚,開以妾奪嫡之嫌,
所以懲淫逸而正名分者,其旨嚴矣。
迨三能反其悅之為,始得復歸娣之位,故曰「反歸以娣。」
《象傳》曰:「未當也。」謂陰柔不正,不當位也。

《正義》以「須」為「待時」也,以三未當其時,則宜有待,故曰「歸妹以須。」
既及其時,以娣乃行,故曰「反歸以娣。」
亦通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運途尷尬,受人抑制,是宜忍耐,後可得伸。
  • 問營商:貨價低落,不能獲利,過後可望提升。
  • 問功名:所得卑微。
  • 問婚姻:必非正娶。
  • 問家宅:此屋非正宅,必是廊廡,地位低小。
  • 問疾病:待時可癒。
  • 問行人:且宜暫待,緩時可歸。
  • 問訟事:待時可以斷結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427】

某縣人攜親友書來,占求官之成否,筮得[歸妹]之[大壯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」

斷曰:

鄭云:「須,有才智之稱」;《正義》曰:「須,女謂賤妾也」,是有才智而屈居下位者也。

今足下占求官,得此爻辭,知足下與某顯官有舊,乞為代謀官階,
不料某抑之,不與以相當之位置,而授以微末之官階,即「歸妹以須」之象也。

足下宜順受之,切不可妄意干進,後當必有升遷。「反歸以娣」,行有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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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

《象》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九四以陽居陰,為動之主,動則急欲於歸,但[兌]為少女,故曰「妹。」
未可先姊而行也,是宜待年於閨,故曰「歸妹愆期。」

年及而歸,未為遲也,故曰:「遲歸有時。」

《詩‧江氾》序謂媵有待年於國,而嫡不與之偕行,其後嫡悔而迎之,亦終歸矣,
即可作此爻之注腳也。
三爻主悅,求貴而得賤;四爻主動,求速而反遲,皆深誡「悅以動」之必凶也。

告之以遲歸有待,所以遏其躁動之志,使知待時而行之為得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須知順時而動,行運有時,躁進無益。
  • 問戰征:最審時度勢,無取躁急輕進,致損兵力。
  • 問營商:待時得價,自可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躁進必敗。
  • 問婚姻:待時而歸。
  • 問家宅:宅運未來,未可遷居。
  • 問行人:一時不歸。
  • 問訟事:宜緩,可了。
  • 問失物:遲久可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28】

某商人來,請占買賣之機會,筮得[歸妹]之[臨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」

斷曰:

女子待時而嫁,猶貨之待價而賈也。
「愆期」者,謂期限已過,「遲歸」者,謂遲久可售也。

足下占買賣之機會,得此爻辭,爻象與占象,辭意適合。
「歸妹愆期」,由於姐猶未嫁,妹因不得先行,故宜遲歸待時,
知足下必有前售之貨,未曾銷脫,故於後置之貨,行當遲遲有待。

此所行不能不待,所售不能不遲也。遲之要自得利,可無憂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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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

《象》曰: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,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

「帝乙」者,殷紂之父;「君」者,小君之稱,謂嫡妻也;「袂」者,袖也。

「月」者,太陰之精,以象婦德;「望」者,謂月之圓滿;「幾」者,近也。

五爻居[震]之中,[震]長男,下與二應,二居[兌],[兌]少女,是兄妹也。

所謂「帝乙」,乃為[震]兄,「歸妹」者,是以天子之妹,下嫁於諸侯,故爻曰「其君。」

《傳》曰:「以貴行」,即所稱君夫人曰小君是也。

卦體變[乾]成[兌],[乾]為衣,故曰「袂。」

《史記》:「長袖善舞」,女子之態也,是袂足以取悅。

月盈於望,八日[兌]見丁,十五[乾]盈甲,[兌]長至十五始盈,[乾]化[兌],
故曰:「幾望。」

《京房易傳》載湯嫁妹之詞曰:「陰之從陽,女之從夫,天地之義也。往事爾夫,必以禮義。」

其訓以禮義者,即誡其不可以袂美取悅,亦不可以恃貴而妄動也。

六五爻辰在卯,仲春之月,嫁娶男女之禮,故吉。
《傳》曰:「其位在中。」
五居[震]中,二居[兌]中,以二嫁五,中與中應,其位悉當;
且五爻最貴,故曰:「以貴行也。」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事事謙抑,不敢自誇,不敢自滿,運途得中,是以吉也。
  • 問戰征:降尊居賤,能得軍心,從月夜進兵,出敵不備,可得全勝。
  • 問營商:前進貨品,不如後進者良,約在望前可售,必得高價。
  • 問功名:如有兄弟,同出求名,弟必獲雋。
  • 問婚姻:當有二女同歸,吉。
  • 問家宅:宅位居中,當有喜事臨門,吉。
  • 問行人:望前可歸。
  • 問疾病:半月可癒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429】

有友來訪,請占某氏赴任吉凶,筮得[歸妹]之[兌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」

斷曰:

「歸妹」者,以女從夫,猶士者出而從政也。

今足下占友赴任吉凶,而得歸妹五爻,細玩爻辭,知此友身分必貴,
此次赴任,定是小受,如帝女之下嫁也,其才調之良,當必勝於前任,
故曰「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」也。

「月幾望」者,喻其設施之周到,政體之光明,有如三五之月也,
而又不敢以諂媚取悅,不敢以貴盛自恃。以茲臨民,吉可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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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女承筐無實,士刲羊無血,無攸利。

《象》曰:上六無實,承虛筐也。

「士」者,未娶之稱,「女」者,未嫁之稱。

《士婚禮》云:婦人三月而後祭行,上,宗廟爻,故曰祭。

三月祭行,而後成婦,未承祭,猶稱女也。

宗廟之禮,主婦奉筐,即《詩》所詠「於以盛之,維筐及筥」是也。

[兌]為羊,少牢饋食,司馬刲羊,「刲」,殺也,承筐刲羊,皆助祭事也。

《易》例,陽為實,陰為虛,三四復位,變[坤]為虛,故曰:「承筐無實。」

四互[坎],[坎]為血卦,三四復位成[泰],[坎]象不見,故曰「刲羊無血。」

按祭禮,執盎者宗婦,薦豆者夫人,設黍者主婦,未聞有以娣妾從事者,
使娣而與祭,是瀆倫也。

欲以示寵,適以啟禍,亦何利焉?「永終之敝」者,可不戒哉!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萬事不利。
  • 問戰征:餉糧不備,戈矛不修,以斯從征,必敗之道。
  • 問營商:資本既虛,貨物又匱,莫以獲利?
  • 問功名:空手求名,其何能得?
  • 問婚姻:婚娶不正,維家之索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家範不端,防有妾嫡紛爭之患。
  • 問疾病:是虛勞失血之症,不治之象。
  • 問失物:不得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 

【占例之430】

友人某來曰:「近欲與友謀興一業,就余私計,事既可喜,利亦頗豐,
但未審吉凶如何?請為一筮。」筮得[歸妹]之[睽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女承筐無實,士刲羊無血,無攸利。」

斷曰:

卦體[兌]悅[震]動,卦象[兌]女[震]男,
悅不以道,故夫婦配合多不利,而凡以資財合業者,亦可推相而知矣。

今足下為謀事業,占得此爻,爻辭曰「承筐無實」,「刲羊無血」。
筐無實,是囊空也。血流行一身,猶財之流通一國,無血則羊死,無財則業敗。

士與女為合業之人也,女既無實,士又無血,是財力兩空,其何能成業乎?故曰「無攸利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