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三十二卦 - 恆 (雷風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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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經》首[乾]而繼[坤],[坤]即[乾]之配;
《下經》首[咸]而繼[恆],[恆]即[咸]之久。

[咸]為可大之業,[恆]為可久之德,
可久配天,可大配地,故[乾]亦為久,[坤]亦為大。

[震]男[巽]女,本從[乾][坤]而生,雷風即乾坤之噓氣也,
乾坤不變,雷風亦不變,故雷風之卦曰:[恆]。 


恆,亨,无咎,利貞,利有攸往。

「恆」字,從心,從亙,訓常,
《易》曰:「恆,久也。」凡事暫時塞者,久則通,通則「無咎」。

「貞」者,正也,
[咸]為夫婦結縭之始,男下於女,故「娶女吉」;
[恆]為夫婦居室之常,女下於男,故「利」其「貞」。

[巽]柔而順,順故能貞,[震]剛而動,動故有往。
「貞」者,女子之德也,「往」者,男子之事也。
《正義》曰:「得其常道,何往不利?」故曰「利有攸往」也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恆,久也。
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皆應,恆。
恆,亨,无咎,利貞,久於其道也。
天地之道,恆久而不已也。
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
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。
聖人久於其道,而天下化成。
觀其所恆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可此卦上[震]下[巽],
[巽]為風,是剛上柔下也。[震]為雷,雷風相與而為[恆]。
雷風者,即從山澤而生氣,故卦次於[咸]。

其為氣,通徹上下,運行周遍,化育萬物,生生不息,而變化有常,
其德亙古今而不易,是即「天地之道,恆久而不已也」,故名此卦曰[恆]。

恆者,常也,久也,[恆]之為道,「亨」乃「無咎」,亨通無咎,乃得「利貞」。

夫[恆]有二:「有不易之恆,有不已之恆。」

「利貞」者,不易之恆;
「利有攸往」者,不已之恆也。合而言之,常道也。

「亨」者,[恆]之用也;
「貞」者,[恆]之體也。

「剛柔皆應」者,[恆]之成德也;
「利有所往」者,[恆]之行事也。

[巽]以貞終,[震]以行始,大[震]入[巽],故曰「終則有始」。

觀諸日月之得天久照,驗諸四時之變化久成,徵諸聖人之久道化成,
天道聖道之歷久不敞者,莫非此恆久之道也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
[震]為長男,[巽]為長女,變[咸]之二少,為[恆]之二長,
婚姻之禮,夫婦之恆道也。

「雷風相與」者,天地之運也;
「剛柔皆應」者,陰陽之機也;君子則之,以保其恆。

以恆修身,而身教乃亨;以恆齊家,而家道乃亨;以恆治國,而國運亦亨;
所謂「無往不利」者,此也。

讀《關睢》之詩,文王之化行於遠,后妃之德修於內,其得[恆]之旨也夫!

推之日月四時之久照久成,聖人之久道化成,仰觀俯察,而[恆]之情可見矣。
人事之通塞隆替,不外是焉。


以此卦擬國家,
上卦為政府,有雷厲之性,以振興庶政;
下卦為人民,有風動之象,順從政府之命令也。

[恆卦][震]上[巽]下,[震]為夫,[巽]為女,卦體本為夫婦。

[咸]以少為情,[恆]以長為禮,「恆」即「恆其所謂感」也。

然家修即為廷獻,王化起於閨門,齊家治國,其道本一以貫。

王道畢世而仁,聖功萬年無敞,是即聖人之久道化成也。

雷動風散,可見恩威之並施也。剛上柔下,可見寬猛之交濟也。

和順取諸[巽],振作取諸[震],
有為有守,無怠無荒,內秉潔齊之志,外協通變之宜,道以亨而無咎,化以久而彌神,
終始如一,上下不疑,是久於其道也,而郅治有恆矣。

日月之久照,四時之久成,胥於此可見矣。 


通觀全卦,
《序卦傳》曰:「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恆。」

[咸]為夫婦之始,[恆]為夫婦之常,
所謂《下經》首[咸][恆],以夫婦之道配[乾][坤]也。

然[恆]一卦,唯五爻言夫婦,餘爻皆歷言[恆]之不當,為為垂誡;
六爻無一吉辭,即《彖》辭亦第云「無咎」。

蓋[恆]為天地之常道,日且久照,四時久成,不恆則變,恆則得其正,
是以聖人曰:「人而無恆,不可以作巫醫。」皆反言以警之,而於[恆]未嘗有贊辭也。

《象》曰「君子立不易方。」亦唯以不易者,守其[恆]而已。

卦體六爻相應,剛柔二氣,交相為用,
剛有剛之道,柔有柔之道,[恆]之亨而無咎,惟久於其道也。

[恆]之反卦為[咸],故二卦爻象,皆顛倒相因:

[恆]初爻之深刻,即[咸]上之巧令也。
[恆]二之「悔亡」,即[咸]五之「無悔」也。
[恆]三之承羞,即[咸]四之「朋從」也。
[恆]四之非位,即[咸]三之「隨人」也。
[恆]五之婦吉夫凶,即[咸]二之「凶,居吉」也。
[恆]上之「大無功」,即[咸]初之「志在外」也。

故二卦同體,卦象反復。

[咸]曰:「聖人感人心,而天下和平」,
[恆]曰:「聖人久其道,而天下化成」,天地萬物之情,皆可於此見之矣。


《大象》曰:雷風,恆,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[震]雷動而在上,[巽]風入而在下,雷風二物,雖至動至變而無常。

而究其極,雷之發聲,不爽其候,風之噓物,各應其時,
振古如斯,未嘗或失,故曰「雷風恆」。

君子體此象以應萬變,而道不變,[恆]而已矣。

「立」者,確乎不拔,「方」者,主一不遷,志有定向,而持守彌堅,
不為富貴淫,不為貧賤移,不為威武屈,特立無懼,
此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,得[恆]道耳。 

 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雷出於地,風生於谷,防有敵兵埋伏,火炮攻擊之虞。
    宜堅守營壘,不可退,後可以轉敗為攻。
  • 問營商:[震]屬正東,[巽]屬東南,曰「立不易方」,言貿易不可改易地方也。
  • 問功名:[震][巽]皆木,木植立不易,幹霄直上,自得直達之象,但宜久成,不宜躁進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坐西北,朝東南,為祖遺舊宅,是恆產,方向切不可移易。
  • 問婚姻:男家長男,女家長女,二長相配,婚姻大利,可卜百年偕老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肝火上沖,痰火氣喘,須服前方,不必改易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必是初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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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浚恆,貞凶,無攸利。

《象傳》曰:浚恆之凶,始求深也。

「浚」,深也。初爻當[恆]之始,以始求終,所當循序漸進,方能幾及。

所謂登高必自卑,行遠必自邇,由此以往,無不利也。

若乃躐等以求,如撮土而期為山,勺水而欲成海,初基戶立,後效殊奢,
事雖不失其正,要必難免於凶也,故曰「浚恆,貞凶。」

《象傳》曰:「始求深也。」
「始」指初爻也,謂其未涉其淺,而遽求其深,是欲速而不達者也。
非徒無益,反見其凶,譬如用智而失之鑿,求道而索之隱,皆「浚恆」者之過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宜步步為營,切忌孤軍深入,深入必凶。
  • 問營商:宜得利即售,不可壟斷居奇,以貪高價。
  • 問功名:宜安分守職,切怭梯寵希榮,徼幸圖功,恐反招辱。
  • 問婚姻:婚姻之道,宜以門戶相當,切勿慕富攀貴,貪結高親,反致後悔,往往有之。
  • 問家宅:宅是新建,昔乎過求華麗,致難持久。
  • 問訟事:死一經涉訟,歷久不了。
  • 問六甲:初胎,生女,唯恐難育。


【占例之248】

明治十五年(1882)七月,朝鮮變起,花房公使以下,脫歸長崎。
同年八月,朝廷發陸海軍,命花房公使重至朝鮮,使之問罪。

余筮之,得[恆]之[大壯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浚恆,貞凶,無攸利。」

斷曰:

觀初六爻辭,知朝鮮之漸進開化也。

今番朝鮮雖失禮於我,政府未嘗舉兵,可謂能守其恆道也。
若政府乘一朝之怒,忘恆久之道,責之過深,則是爻辭所云「浚恆,貞凶,無攸利」,
正當為政府慮矣。

問政府今用問罪之舉,不在深求,而在和解,則其事可諧。
即或一時未諧,[恆]之初爻,變為[大壯],則以[大壯]之軍備,壓制而已。

其策則分我軍為六,留其四於馬關,以其二為朝鮮開化黨之聲援;
如此而猶有不及,可使一軍自元山津而衝其背,可使開化黨維持朝鮮也,是天數之理也。

筮畢,呈之某貴顯,貴顯又使人更問曰:
「朝鮮之事,雖不足憂,清國之關係實大也,子幸占我國與清國關係。」

余復筮之,得[艮]之不變。

斷曰:

[艮]者,兩山相對之卦,兩山相對,可見而不可近也,又不可相應也。
於不近不應之卦,其無戰爭,斷可知也。

其後朝鮮之事,果如此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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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,悔亡。

《象》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
二爻以陽居陰,是失位也,失位故有悔;
然二處[巽]之中,為[巽]之主,
二與六五陰陽相應,以剛中之德,輔柔中之君,又能持久,故曰「悔亡」。

《象傳》曰:「能久中也」,謂可久之道,不外乎中,能「久於其道」,入能久於其中也。

二爻能之,悔自亡矣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營位失當,恐有後悔,唯宜居中不動,持久固守,可免禍也。
  • 問營商:貨物不得銷路,致有耗敗,宜歷久待價,可得反本。
  • 問功名:失其機會,反招災害,待時而往,雖不成名,亦無尤也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地位不當,居者不利。十年之後,宅運可轉,方得無咎。
  • 問婚姻:平平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249】

某會社社長,來請占社運,筮得[恆]之[小過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悔亡。」

斷曰:

此卦「雷風相與」,「剛柔皆應」,是會社之象也。

卦名曰[恆],業必以久而成也。

今占得第二爻,二爻以陽居陰,未免位置不當,事有窒礙;
足下躬膺社長,當以中正處之,保其恆久。

守[巽]之貞,法[震]之往,歷久不倦,而推行盡利,其道乃亨,何悔之有?

社長聞之曰:「該社自開業以來,多不能如意,今得此占,自當恆久不已,以圖遠大之業。」

後此會社,果得盛大。


【占例之250】

明治二十六年(1893)二月,北海道炭礦鐵道會社支配人檀村登三郎來曰:
「余從事社務有年,事務多端,深恐力弱才微,不勝其任,思欲改就官職,猶豫未決,
幸請一筮。」筮得[恆]之[小過]。

爻辭曰:「九二,悔亡。」

斷曰:

[巽]下[離]上,
[巽]為薪,有煤炭之象,[巽]又為商,為利,有會社之象;
[震]為行,為奔,有鐵道之象。

今占得第二爻,九二[坎]爻,辰在子,上值虛,虛為北方列宿之中,故會社在北海道。

二爻以陽居陰,為失位,故有悔,
然足下既從事社務,必深識其中之利益,久於其道,自然精明練達,能振興其業也。

後植村氏得此占,益加勉勵,不數月,至占重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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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
《象》曰:不恆其德,無所容也。

九三處[巽]之極,[巽]為進退,為不果,「不恆其德」之象。

「羞」者,恥也,九三以陽居陽,其位雖正因其執心不定,德性無恆,而錯誤隨之。

「或」者,將然之辭,謂雖未明見其羞,而羞或承之矣,雖貞亦吝。

「吝」謂「可鄙」也,《象傳》曰:「無容也」,
大節一虧,無所逃於天地之間,蓋深斥之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軍事貴勇往果決,得以制勝,
    [巽]為不果,必多畏卻,則進退無恆,勢將辱國傷師,咎何能辭?
  • 問營商:爻辭曰「不恆其德」,是必商無恆業也,何以獲利?
  • 問功名:二三其德,業必不就,名何由成?
  • 問家宅:三爻居[巽]之終,[巽]終變[震],[震]為大途,
    此宅必近大道之旁,其宅不利久居。
  • 問婚姻:婚事不終,恐貽羞辱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251】

一日某貴顯來訪,謂余曰:「有同僚某,因負債請余援助,長官某亦代為說合,予諾之,
而後至期,彼竟無力得償,敢請占其得失。」筮得[恆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」

斷曰:

此卦「恆久而不已」,是其貸與,永不返還可知。

其辭曰「不恆其德」,謂彼窮迫如此,勢必二三其德,不能恆守此約信也。

「或承之羞」,謂君若盛氣責之,彼必出言不遜,反受羞辱也。

後果如此占。


【占例之252】

明治二十八年(1895),占清國國運,筮得[恆]之[解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」

斷曰:

恆者,久也,溯我國與外國交際,唯清國最舊,是恆之象也。
兩國並立亞細亞,輔車相依,同文之國,尤最親密。

近年歐美各邦,文明開化,日新一日,
我國有所見於此,是以取彼之長,補我之短,乃遣少年子弟留學歐西,
又聘西國教師,使之教我子弟。

在清國墨守舊習,自示尊大,不能達觀宇內大勢。

朝鮮介我兩國之間,我與清國商議,謀欲互為保護,清國有疑於我,終至兵陣相見。

今占得三爻,爻辭曰「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」,
[巽]為進退,謂清國進退無恆,勢必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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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田無禽。

《象》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

「禽」者,鳥獸之總名,[震]為獵夫,[巽]為禽。

九四處[震]之初,已出於[巽],是[震]之獵夫前進,[巽]之禽後退,
以此而田,必無獲也,故曰「田無禽」,以喻失民心也。

夫所貴於[恆]之道者,德稱其位,才勝其任,
事上而有所建明,治下而有所康濟,積日累久,則其裨益必多。

九四以陽居陰,與初六相應,初六「浚恆」既「無攸利」,無利者,亦即「無禽」之謂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」

大凡所處非其地,所乘非其時,所為非其方,所交非其人,皆久而無功也。

田之於禽,其得失最著者也,故以之為象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立營不得其位,必致師老無功。
  • 問營商:凡貨物銷售,各有其地,如求木於漁,問魚於樵,雖久於其業,必無獲也。
  • 問功名:如不入場屋,而望高科,不登廊廟,而求顯官,居非其位,雖久無獲也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方位不利,不可久居,宜急遷移。
  • 問婚姻:兩姓配偶不合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恐難養育。


【占例之253】

明治二十三年(1890),某縉紳來,請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恆]之[升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田無禽。」

斷曰:

就卦論卦,直言不諱,望勿見責。

今君為某貴顯占氣運,得[恆]之四爻,
四爻以陽居陰,居不當位,爻辭曰「田無禽」,猶言謀而無功也。

知某貴顯雖久處高位,目下時運已退,才力亦衰,凡所作為,多無成效,
自宜退隱,毋貽竊位之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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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恆其德,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

《象》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

六五居得尊位,為[恆]之主,下與九二相應。

九二居[巽],[巽]為婦;六五居[震],[震]為夫。
六五專守九二之應,貞一其德,貞則貞矣,為婦則吉,為夫凶也。

不知五為[震]主,[震]為行,丈夫之志,當以義制事,推行盡利,以垂久之業。

若第以從一為正,是妾婦之道也,孟子所謂「賤丈夫」者是也。

《象傳》曰「從一而終」,謂婦人之德,惟宜從一;故曰「貞吉」。

夫「夫子制義」,謂丈夫之行,惟宜審義。
義則不害於貞,貞則或傷真義,故曰「從婦凶也」。 

《象傳》所云「貞吉」者,指婦人也。「利有攸往」者,指丈夫也。

知夫此,而[恆]之道得矣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古稱軍中有婦女,士氣不揚,項羽之敗,未始非虞姬累之也。行軍宜凜之。
  • 問營商:商業宜隨時變通,若拘泥執一,婦孺貪小之見,必無大利也。
  • 問功名:丈夫志在四方,前程遠大,若徒貪戀閨房,傷身敗名,凶莫大焉。
  • 問家宅:古云「牝雞司晨,惟家之索」,是當深戒。
  • 問婚姻:女家占此則吉,男家占此則凶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

【占例之254】

豪商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[恆]之[大過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恆其德,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」

斷曰:

足下久營商業,精明強幹,余所素知。

今占氣運,得[恆]之五爻,五為[震]之主爻,[震]為從,故《象》曰「從婦凶」。

夫女子小人,皆屬陰象,
商業之推行,權宜自主,不可聽從人言,治家之道,亦不可偏聽婦言。
爻象之辭,垂誡深矣,足下宜凜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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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振恆,凶。

《象》曰:振恆在上,大無功也。

[震]動也,故[恆]至於上,爻育振動之象焉。

上六處[震]之終,為動之極。
動者宜守之以靜,終者宜返之以始,斯德可全於末路,業不敗垂成,恆道成矣。

今上六處[恆]之極,而振動不已,以振為恆,恆有盡而振無盡,是以凶也。

[震]為決躁,[巽]亦為躁卦,
躁動無時,猶是雷發而不收,風行而不止,其何能有功哉!

故《象傳》曰「大無功也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上為主帥,行軍之道,全在鎮定,若妄動喜功,必無成也。
  • 問營商:上為一卦之歸宿,是商業歸結之時也,當歸結而不歸,收發無時,終無結局也。
  • 問功名:上處卦之終,功名已盡,若復癡心妄求,不特無成,恐反致禍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已舊,不必改作,改作必凶。
  • 問婚姻:必是晚年續娶也。無須再娶,娶則必凶。
  • 問訟事:急宜罷訟。
  • 問失物:不得。


【占例之255】

某商人來,請占氣運,筮得[恆]之[鼎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振恆,凶。」

斷曰:

凡占卦遇上爻,上為卦之終局,必其人好運已終,只宜靜守而已。

今[恆]之上六,曰「振恆」,以振為恆,是卦已終,而動未終,故曰凶也。

 

足下占得此爻,當守靜以制動,斯可無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