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三十卦 - 離 (離為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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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離卦]二陰四陽,上下一體,[離]者,偶象也。

奇實陰中,積而成[坎];偶分陽中,兩而為[離]。

水資始,火資生,水化氣,火化形,故「地二生火」。

火者,其象為偶;奇離成偶,偶兩成[離],是故善離莫如火。

火一星也,[離]為火炬,遇物而皆焚;
人一心也,[離]為萬應,觸處而皆通。

惟火中虛,虛則能[離]也。


離,利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
[坤]二成[離],陰虛內合,卦體主柔;
柔則近於不正,不正則不亨通,故利在行正,乃得亨通,是以「亨」在「利貞」之下也。

按:他卦皆言「亨利貞」,[離]獨先言「利貞」,而後「亨」。
蓋[離]內柔外剛,不得其正,始雖通,終必塞矣,故利在貞,貞而後乃亨也。

「畜牝牛吉」者,[離]為[坤]之子,
[坤]為牛,[離]亦為牝牛,牝牛柔順,得[坤]之性。

六爻陰為牝,二五在中,以陽包陰為畜。
牝牛不中、犠牲之用,利在孳生,故曰:「畜」。

[離]由[坤]二成,[坤]曰:「牝馬」,牝馬利在行遠,故取其貞。

[離]曰:「牝牛」,牝牛利在生息,故不取其貞也。

[坤]資生,[離]為火,火生土,牛、土性也,有生息不已之象,
故曰:「畜牝牛吉」。

 

《彖傳》曰:
離,麗也。
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上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
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[離卦]上下皆火,以取「明兩作離」之象。

「離,麗也」,[離]為火,火之為物,有氣而無形,著物而顯其形。

夫物莫不有所麗,「本乎天者親上」,則麗於天;「本乎地者親下」,則麗於地。

日月之在天,百穀草木之在地,其明象也。

「重明」者,重[離]也,[離]以中虛而明,得正明之體,
六二為[離]之主爻,五因而重之,與二相附以成其明,故曰:「重明以麗乎正。」

惟其所麗者正,故得向明而治,化成天下。

「柔麗乎中正」,謂六二也,六二以柔處柔,中而又正,得所麗也,故亨。

[離]互[巽][兌],[兌]辰在酉,上值昴,昴南有星曰天苑,主畜牛馬。

苑西有芻槁六星,主積草以供牛馬之食,故曰:「畜牝牛。」

牝牛性柔,待人芻牧,其麗無心,無心之麗,正之至也,正故吉。

麗夫天地,亨之大,牝牛之畜。亨之小,舉小大而麗之,用悉賅矣。


以此卦擬人事,[離]以中虛而成。
人心亦中虛,故[離]為火,人心亦為火;離取明,人心亦取其明。

火本無質,有所麗而焰生,心亦無形,有所麗而神發。

是以麗於目則為視,麗於耳則為聽,麗於口則為食,麗於身則進退周旋皆是也。

人心莫不有麗,然麗道則正,麗欲則邪,麗德則中,麗利則偏,
邪而偏者必塞,中且正者乃亨也。

由其心之所存,發而為事,則所麗者,皆得其正矣。

由一人之心,而及之眾人,則天下無不化矣。

蓋人心虛則靈,靈則明,明則通矣,而其所以虛而能靈,在得乎柔之正耳。

[離]之為卦,柔居其中,以二剛包一柔,即以二剛畜一柔。

凡物性之柔者唯牛,牝牛則柔认又柔也,最為易畜。

[離]以二畫得[坤]柔,
故[坤]曰「牝馬」,[離]曰「牝牛」,義皆取其柔也。是殆教人以牧畜之事也。 


以此卦擬國家,上卦屬政府,下卦屬人民,
[離]為火,火炎上,則威德皆出於上;[離]又為孕,孕能育,則下民皆受其養。

[離]以二為主位,五為尊位,二五皆陰,上下同體,足見君臣一心,朝野合志。

「離者,麗也。」麗於物而始彰,
「在天垂象,在地成形」,皆因所麗而顯,國家之治象,亦猶是焉。

麗於政令,則象魏之懸書也;麗於刑罰,則虎門之讀法也。

政者、正也。
麗苟不正,則刑罰不中,而民多怨謗;
麗而得正,則政教乃亨,而民皆感化矣。
教化之行,由近而遠,化及天下,即可由此而贊也。

「畜牝牛」者,畜其柔也。

牧畜牧民,其道本同,
孟子所云:「受人之牛羊而為牧之」者,大旨本為牧民者,發也。
知夫此,而治道得焉。


通觀此卦,[離]得[坤]二,[坎]得[乾]二,天地之用,莫要於水火。

文王《序卦》始[乾][坤],中[坎][離],
以二卦為天地之中氣,上承[乾][坤],下啟[咸][恆]者也。

蓋以[坎]之中實為誠,以[離]之中虛為明,誠明者,易理之妙用,聖人之心學也。

明之本在身,其用在國家。

[離]者,火也,今試以飛螢視燭火,則燭火明也;以燭火視列星,則列星明也;
以列星視日月,則日月明也。

故一曲之學,猶飛螢之明也;文學之士,猶火燭之明也;
賢人之學,猶列星之明也;聖人之學,猶日月之明也。

聖人之明,其存也無瑕,其運也無間,明之至也。
夫明由虛生,中實者必暗而無光;明以柔著,過剛者必發而遂滅。

[離]之卦,中虛而柔,柔得其正,聖人以火食化天下,而天下化之,
[離]之用正,[離]之道亨矣。

就六爻而推論之,初爻為始,如火之始燃也,始宜「敬」,故得「無咎」。

二爻居中得位,如日之方中也,[離]色黃,故曰:「黃離,元吉。」

三爻處內卦之終,其明將沒,如日之將夕也,哀樂失常,故凶,此為內三爻也。

九四介內外二火之間,火勢為炎,上卦多為凶,九四適值其位,故有「突如其來」之禍,
「焚」、「死」、「棄」,皆言其凶也。

六五得中居尊,為外卦之主,[離]至五,以日言為重光,是大人繼明久照時也。
憂盛防危,勵精圖治,是以吉也。

上九處明之終,[離]道已成,化乃天下矣。

其有梗頑不化者,不能不以干戈從事,是以征伐濟禮樂之窮也。

殲厥魁,舍厥從,所謂王者之師也,有何咎焉!此為外三爻也。

統之,[離]之全卦,以二五兩偶,內外相應,二得履盛之方,
五凜保泰之懼,至中至正,均獲其吉。

《大象》所謂「大人以繼明照乎四方」,二五兩爻得之矣。 

 

《大象》曰:明兩作,離,大人以繼明照乎四方。

「明兩作」者,內外兩[離]之象。

[離]者,日也,然不曰「日」而曰「明」者,以天無二日也。

[離]者六畫,重[離]之象。
日月之明,終古不忒,大人之明,四方畢照,辨忠邪,知疾苦,燭幽側,處久長。

大人以德言,乃王公之稱,有與天地合德,與日月合明者也。

「繼明」云者,內卦之[離],繼以外卦之[離],即「明兩作,離」之義也。

明之功不繼,則有時而昏,故必如《大學》之稱「明明德」,《湯盤》之云「日日新」,
可以向明出治,光被四方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克敵者宜用火攻,防敵者亦宜備火攻,「兩作」者,恐前後一時俱焚。
  • 問營商:想營業定是近火,或運辦硫黃,或創設電火,或製造火柴等業,皆利。
  • 問功名:[離]為目,可有榜眼之兆。
  • 問家宅:此屋必係新造,前後開通,窗戶生明,屋外四圍空闊,是巨室貴人之宅也,吉。
  • 問婚姻:此非原配,必是繼妻;夫家定屬貴室,非尋常百姓之偶也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  • 問疾病:熱勢其重,恐一兩日內即防神魂離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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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。

初爻為內卦之始,如日之始出,黎明乍起,為作事謀始之時也。

「履」,踐履也。「錯然」者,謂應酬交錯也。
當至紛至沓來,而不以敬將之,必致動輒得咎矣。

[履卦]曰:「履虎尾」,履而知懼,故曰:「吉」;
此卦曰:「履錯然」,履而能敬,故「無咎」,其「履」同矣。
夫禍福每兆於幾微,始而能謹,斯終必無禍,
所謂君子敬而無失,得者得此旨也。

《象》曰:「履錯之敬,以避咎也。」,夫人以身接物,不必居功,最宜避咎,
避之之道,唯在居敬而已矣。 

 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初爻為始,是三軍始行,旗轍交錯之時也。
    「敬」者,即所謂臨事而懼之意。戰,危事也,慎重持之,或可免咎也。或曰邪行謂錯,宜從橫路進兵。
  • 問商業:必是新立之業,初九爻辰在子,北方屬水,卦位居南屬火,想是南北生意,一時難許大利,要可無咎。
  • 問功名:《詩》云「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」,蓋言得助而成也。
  • 問家宅:[履卦]云:「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」,是宅必在大道之旁,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235】

友人某來占氣運,筮得[離]之[旅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」

斷曰:

[離]者,火也,火之性炎炎而上,
其功在明,其用足以取暖,又足以烹調,是人世不可一日無者也。

以人身配之,火為心魂,有心魂乃有知覺,有知覺乃可謀為萬事。

今占得初爻,知心為謀事伊始。
然火之為功甚大,火之為禍亦甚烈,當其始燃,最宜謹慎小心,
苟一不慎,初與四應,延及四爻,則「突如其來」,咎莫大焉,故戒之曰「敬之無咎」。

足下占得此爻,宜知所畏懼焉。

凡爻象一爻一為一年,三年後正當四爻,尤宜謹慎,至四年則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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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黃離,元吉。

《象》曰:黃離,元吉,得中道也。

二爻以陰居陰,為[坤]二成卦之主,位處中正,
《彖傳》所謂「柔麗乎中正」者,即指二爻也。

[離]為黃,故曰:「黃離」,
黃者、中色,[離]者、文明,居中而處文明,是以「元吉」也。

《象》曰:「得中道也」,
[離卦]六爻,唯二爻以一柔居二剛之中,中而且正,
《象》曰:「得中」,不言正而正在是焉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[離]二變[大有],[大有]《象傳》曰:「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」
    「大車」,謂兵車;黃,中之色也;「積中」者,謂中營軍糧充實;
    「不敗」者,謂兵士勇健,得以獲勝也。故吉。
  • 問營商:[離]屬南方之卦,經營利在南方;黃為土,土生木(/*?),又利在土木。
  • 問功名:[離]位在什,上值文昌,有文明之象,功名必顯。
  • 問家宅:[離]為火,土色黃,火之子,喻言其家得有令子,能振起家聲。吉。
  • 問婚姻:二爻以陰居陰,位得中正,主夫婦順從,佳偶也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內火鬱結中焦之症,宜涼解之。無咎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 


【占例之236】

某來請占某貴顯,筮得[離]之[大有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黃離,元吉。」

斷曰:

[離]為火,又為日,得其柔暖之氣,自足噓枯回生,有煦育萬物之象。

今占得六二,二爻與五相應,五為尊位,知其某貴顯輔翼至尊,君臣合德。

[離]有文明之德,黃屬中央之色,知必能握中圖治,化啟文明也,故曰「黃離元吉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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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

《象》曰: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?

九三以陽處陽,是由明入晦之象,故曰:「日昃」,反者,日之將傾也。

「缶」,即盎,腹大而斂口,[離卦]上下奇而中偶,形似缶,故象取缶。
[坎]日:「用缶」,[坎]中實,則用以盛酒;[離]中虛,則鼓以節樂。
「不鼓缶而歌」,必歌無節也。

[離]互[兌],[兌]屬正西,日出東入西,日薄西山,謂衰年暮景,故象取「大耋」。

八十曰「耋」,三爻居二卦之中,猶年在半百,未可云大耋也。

「嗟」,悲歎聲,謂未老而歎其老也。
其歌也,樂失其節,其耋也,哀失其常,哀樂無時,致神魂顛倒壽命不永矣,是以凶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何可久也。」謂若此之人,忽歌忽嗟,乃天奪其魄也,安能久乎?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「日昃」,日將夕也。軍中長歌浩歎,皆失紀律,不吉之兆,尤防敵兵夜襲。
  • 問營商:《周禮》地官司市:「大市日昃而市」,謂大市交易繁多,至日晨始集市。
    爻曰:「日昃之離」,是日昃後而散也。市區擾雜,或歌或嗟,哀樂無度,必傷正業,宜戒。
  • 問功名:恐老大無成,徒自悲耳。
  • 問婚姻:鼓缶而歌,難望偕老,凶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難育。 


【占例之237】

友人某來曰:「余將娶某女,請占其凶。」筮得[離]之[噬嗑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」

斷曰:

爻辭曰:「日昃之離」,離,離散也,「日昃之離」,謂婚後而復離也。
「鼓擊而歌」,憚亡也;不鼓而歌,非憚亡,必生離,「大耋之嗟」,是歎其不得偕老也。

此婚不成為上,成則離散,不吉之兆。

後友人不信此占,媒娶成婚,未幾因家門不和,又復離散,果如所占云云。


【占例之238】

明治三十年(1897),占我國與法國交際,筮得[離]之[噬嗑]。

爻辭曰:「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」

斷曰:

[離]為甲,為刀,為失,皆主戰兵器也;離亦為火,又足備火炮之用。

今占法國交際,而得三爻,是令我急備兵甲戰具也。

爻辭曰:「日昃之離」,「日昃」者,日將西傾,可見西土運旺之時。
「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」,謂不當歌而歌,不當嗟而嗟,猶言措置失時也。

善謀國者,當即時修備,固不可自耽安逸,亦不必自示衰弱。睦鄰修好,以保永圖,斯為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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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突如、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

《象》曰: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
「突如,其來如」者,謂剛暴之禍,不可測度;
「焚如」者,謂如烈火之焚物;
「死如,棄如」者,謂其身滅亡,其名亦遂廢棄。

四爻處上下卦之間,下卦之火將熄,上卦之火又熾,火炎於上,其勢尤烈。

「突」,揚子《方言》,「江湘人謂卒相見曰突」,「突如其來」,是驟來而不及防也。

「焚如」,燒其廬;「死如」,毀其身;「棄如」,舉之而委諸溝壑也。

「焚如」,[離]火本象;四動體[艮],[艮]為鬼冥門,故曰:「死如」。

又互[兌],[兌]刑人,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,故曰:「棄如」。

焚而死,恐而棄,其勢相連,其禍甚凶,以九四在二火相傳之際,是以兇焰如此。

《象傳》曰:「無所容也」,謂火焰逼近,無可容身也。

四與初應,初之火其咎可避,四之火猛,屋毀身亡,無地可容矣。

或曰「突」謂「灶突」,《漢書》所云:「其灶直突」之突。
「突如其來」者,所謂祭神如神在,恍惚而見其來也。

「焚如,棄如」者,謂灶神察其為惡,而降茲凶也。此又一說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有營壘被焚,槍砲暴烈之禍,來勢洶湧,緊宜慎防。
  • 問營商:有人財兩亡之禍,宜藏身退避,或可免也。
  • 問功名:有唾手可得之勢,但位名愈重,得禍尤烈,不如隱退。
  • 問家宅:舊說以「突」為不孝子,此家必生逆子。「焚」「死」「棄」,皆言逆子之罪也。
  • 問婚姻:四動體[艮],[艮]為鬼冥門,又[離]互[兌],[兌]為刑人,此婚大不吉利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必不育。


【占例之239】

明治二十三年(1890)春,友人某來,請占本年氣運。筮得[離]之[賁]。

 爻辭曰:「九四,突如、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」

斷曰:

九四在上下二火之間,下火將熄,上火復燃,火炎上,故[離卦]以四爻為最凶。

今占氣運,而得四爻,四爻以陽處陰,外剛內柔,位不中正,主有陰險邪僻之徒,撥弄其間。
初若不覺,及其勢燄一熾,「突如其來」,不特禍延家室,而身肌髮膚,并受其殃,
如火之燎原,有不可撲滅者矣,謂之「焚如,死如,棄如」。
足下宜謹防小人,毋為飼犬而嚙手也。

某氏素性柔弱,不甚介意,委用親族少年,不料妄作妄為,既凶且毒,
某氏家產,因人傾敗,禍又未已,某氏始為悔悟,亦已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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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

六五為外卦之主,得中居尊,與二相應,《象傳》所謂「大人繼明」久照,即指五爻也。

[離]為目,自目出者曰涕,故曰:「出涕沱若。」

又[離]互[兌]為口,嗟是口之暗聲,故曰:「戚嗟若。」

所謂「若」者,是未當「出涕」而有若「出涕」,未當「戚嗟」而有若「戚嗟」,
蓋形容憂傷之情狀也。

九三樂盡悲來,「大耋之嗟」,則為凶兆。

九五憂盛慮危,所謂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」,故吉。

《象傳》曰:「離,王公也。」九五為王公之位,故云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據爻辭「沱若」「嗟若」,有臨事而懼之意。
    戰、危事也,能懼則能謀,能謀則可以制勝矣,故吉。
  • 問營商:此經營必是王家商務公業,非下民私計也。故曰「離、王公也」,其業亦必由辛苦艱難而成。
  • 問功名:位至宰輔,極貴極顯,然一身憂勞倍甚,如武侯之鞠躬盡瘁,乃吉。
  • 問婚姻:此婚事極貴,然有先號咷而後笑之象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防難產,終吉。


【占例之240】

占某豪商時運,筮得[離]之[同人]。

爻辭曰:「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」

斷曰:

五居尊位,在國為一國之君,在家為一家之主,在鄉為一鄉之望也。

爻辭所云「出涕沱若,戚嗟若」,謂能先事預謀,防危慮盛,百計圖維,以期萬全者,
此非老成練達者不能也。

足下占得此爻,可知足下歷嘗艱苦,在平時悲泣號歎之狀,不知若何哀切者;
亦由此繼明之德,足以察識事機,而能保守家業,不為親族少年所得欺瞞也。故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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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,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

《象傳》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「王」者,指六五,「用」者,指上九也。[離]為兵戈,故用以「出征」。

「首」者、首惡,「醜」者、類也;「嘉」者,賞其功也;
所嘉者,在折其魁首,而不及醜類,《書》所謂「殲厥渠魁,脅從罔治」者是也。

九三居下卦之上,與上為敵,不順王化,殘害民生,
上九於是奉命出師,以除天下之害,獲其首惡,誅而戮之,其餘黨類,皆從赦免。

此誠弔民伐罪,王者之師,復何咎焉!

《象傳》曰:以正邦也。謂如湯之征葛伯,文王之伐昆夷,唯在勘亂以安邦,夫豈好為窮兵哉!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觀爻辭已明示矣。王者之師,不妄殺人,斯道得焉矣。
  • 問營商:販售貨物,宜選取上等佳品,不取低劣,乃可獲利。
  • 問功名:必膺首選,吉。
  • 問疾病:「折」,夭折也,不利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241】

明治七年(1874)三月,佐賀亂,朝廷將發師征討。

有陸軍大佐某,同中佐某來,謂曰:「今將出師,請為一占」。筮得[離]之[豐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,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」

斷曰:

爻辭所云「王用出征」,適合今日之事也。

在佐賀亂黨興叛,其中必有主謀,既所謂「魁首」,是乃亂之首,罪之魁也,罪在不赦;
一時響應而起,皆脅從之徒,是醜類也。

今以佐賀啟叛,命師往征,在我皇上神機廟算,素以不嗜殺人為心,
必將布告天下,謂構兵倡亂,罪在一人,寡人誓必取而戮之,餘無所問。
有能擒獲渠魁者必膺上賞,與爻辭云「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」,如出一轍焉。

按上與三相應,上為王師,敵必屬三,三爻曰:「日冕之離,何可久也」,
知此番行軍,定卜馬到功成,不數旬而戡定矣。

後果未匝月,而渠醜受誅,佐賀遂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