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二十五卦 - 無妄 (天雷無妄)

《高島斷易》第二十五卦 - 無妄 (天雷無妄) ䷘


無妄,誠也。是即《中庸》「至誠無息」之謂也。

《序卦》曰:「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無妄。」

蓋無妄之誠,天之道也;復而無妄,此為「誠之」者,人之道也。

為卦[乾]上[震]下,[乾]健也,[震]動也,健而動,動合夫天也,
「合乎天」即「誠」也。 

古聖經傳皆言「誠」,「無妄」二字,獨見於《易》。

朱子解《中庸》「誠」字,謂「即真實無妄」,而解《易》「無妄」,謂「即實理自然」。

要之理之「出於自然」者,「天」也,
「天」即「誠」也,「誠」即「無妄」也,其旨一也。


无妄,元亨,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「元亨利貞」,是謂四德,惟[乾]全具,餘卦曰「元亨利貞」者,皆從[乾]來也。

「元亨利貞」,統言之,一「正」而已,「正」則「無妄」矣,
故曰[無妄]「元亨利貞」,此乃自然之實理。

受之於天,不容間以一亳私意,間以私意,即非正矣,非正則妄,妄必多過,故「有眚」也。

既已無妄,不宜妄有所往,故曰「不利有攸往」。


《彖傳》曰:
无妄,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。動而健,剛中而應。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
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。

此卦內[震]外[乾],「剛」,[乾]也。
「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」,[無妄]以初九為卦主,
[震]初九剛從[乾]來, 故曰「剛自外來」,就內外卦而言也。

動在下,健在上,「動而健」,是動之得其健也。

「剛中而應」,謂二五也,
九五陽剛中正,即無妄之天,
六二復以居中得正應之,是應之得其正也。

凡《彖傳》言「大亨」、即「元亨」,「以正」、即「利貞」。

[乾]之四德,天之命也,天之所命者,「誠」也、「正」也,即「無妄」也。

命得於天,天必知之,攸往咸宜,吉無不利矣。

「其匪正」,則是自背夫天之命也,天必不能保之,行將何往?

更有所往,往即入於妄矣。妄則逆天,逆天則天不知,亦安見其可行哉!

《程傳》釋「匪正」二字,謂雖無邪心,苟不合正理則妄,
知「匪正」與「不正」,迥乎各別。「正」與「匪正」,其辨甚微。

「其」字指三上言,三之「災」,上之「眚」,其失甚細,
「匪正」二字,正當體認。 


以此卦而擬人事,蓋此[無妄]之誠,與生俱來,渾然無私,即所謂「天命之性」也。

卦自[復]來,[復]秉[乾]陽一畫,以為「天地之心」。
「天地之心」,即[無妄]之真元也,「元亨利貞」者,即此一心。

自古聖人,必如堯舜之「執中」,湯之「用中」,孔子之「時中」,
斯可謂「大亨以正」,渾全天命者也。

下如顏子之己而待克,禮而待復,猶藉人為,其於無妄,尚未達一間耳。

此外不必顯背夫理,即於理稍有所偏,如動而過動、健而過健、剛而過剛,
往失其正,即此有眚,天不我知,往必無可往焉,至此而人事窮矣。

卦體內[震]外[乾],[震]、動也,
蓋教人以動合天動以天則為無妄,動以人則妄矣。 

《易》之垂誡著明,六爻之辭,皆取任乎天者也,違即有咎。

初爻備卦德之全,行無不吉,志無不遂也。

二爻循當然之理,利本不計,往亦無心也。

四爻則剛而無私,守之必貞,咎自無也。

五爻則中而又正,如其有疾,可「勿藥」也。

惟三上兩爻,不免近於妄矣。
三之「災」,是牽於「得」而來也;
上之「眚」,是窮於「行」而得也。

此即《彖》所謂「非正有眚」者矣。

蓋觀於初、二、四、五四爻,以人合天,吉無不利;
觀三上兩爻,幾微不謹,過即隨之。

為聖為狂,爭此一間,人可不知所勉哉!


以此卦擬國家,蓋所謂「無妄」者,即唐虞授受,危微精一,千古治統之真傳也。

得之則治,失之則亂,全在大君真實無妄之一心耳。

為卦內[震]外[乾],[乾]君也、天也,[震]動也、行也。

[乾]以君合天,是以健而剛;[震]動而能行,是以往有吉。

古之帝王恭已南面,無為而治者,惟在此善承夫天命也。

故以此而茂對天時,而時無不顧,以此養育萬物,而物無不生。

時一無妄也,物一無妄也,以無妄對之,以無妄育之。

先王法天以行政,一如雷行天下,任時而動,即在無妄之中而已。

苟有行焉,而稍不合於正也,則天不我佑,其何以行之哉?其何以為政哉?

統觀六爻,勸誡昭焉:

初爻是溫恭充基,誠至而物自化也,故曰「無妄,往吉」。

二爻是不言而信,不動而敬,不期治而自治也,故曰「利有所往」。

三爻,是有意求治,轉得此而失彼也,故曰有災。

四爻,是剛柔相濟,為能久於其道也,故「無咎」。

五爻,是以道自治,不待以亂治亂也,故曰「勿藥有喜」。

上爻,是好大喜功,行之有過也,故曰「無攸利」。

為國家者,保其無妄,袪其「匪正」,健而能動,剛而得中,
庶幾四時行、百物生,應天順人,德美化行,「大亨以正」,而天下治矣。


通觀此卦,上[乾]下[震],動合夫天,剛而得中,故名曰「無妄」。

「無妄」者,「渾全實理,絕無意外期望」之謂也。

是以循其實理之自然,則往無不利;出乎實理之所非,則動必得咎。

雖禍福之來,亦有不測,
福自天降,天所佑也;
禍而天降,如六三之災,九五之疾是也;
禍而自致,則「匪正」之「眚」是也。

六爻中,言「吉」、言「利」、言「災」、言「疾」、言「喜」、言「眚」,皆所謂禍福也。

初爻為卦之主,渾全元善,故「吉」。

二爻循乎自然,不假造作,故「利」。

四爻止所當止,守之以恆,故「無咎」。

上爻居卦之終,極而復動,故「有眚」。

凡爻象,初動者必終靜,初靜者必終動。

此卦初「往吉」,二往利,皆取其動也;
三「災」,四「貞」,五「疾」,皆勉其守而勿動也;
上「有眚」,則戒其動之窮也。

卦體[乾]健[震]動,故初象多動,動極反靜,故終必靜也。
知夫此,可以談[無妄]之卦。 


《大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,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。

「天下雷行」,陽氣勃發,鼓動萬物,萬物與之共動,
蟄蟲振,草木萌,有翼者飛,有足者走,無不勃然發育,各正性命,而無有差妄,
謂之「物與無妄」。

法天之象,以茂對天時者,布順時之化,
以養育萬物者,贊生物之功,使時行物生,物物各全其所與,春生養長,咸得其宜,
斯吾心中之萬物皆備,而天下之萬物並育。此所謂「盡性盡物」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得其時,百事咸宜,吉。
  • 問商業:正如大旱望雨,響雷一聲,人人翹望。貨物一到,無不旺銷,百般獲利,大吉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中時有作響,但無忌礙,屋運甚旺,人口繁盛,吉。
  • 問戰征:有風雷席捲之勢,務須正正之旗,堂堂之陣,若欲以詐取勝,反恐有禍。
  • 問疾病:是胸有積物,動而未化,宜隨時運動,物自消化,「勿藥有喜」。
  • 問行人:現時已動身,即日可歸。
  • 問婚嫁:兩家素有往來,門楣相對,大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臨時安產,吉。
  • 問失物:或鼓旁,或磨下,或井臼之側,尋之可得。
  • 問天時:一雨即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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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,无妄,往吉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初為內卦之主,[震]初之剛,自[乾]而來。故《彖傳》曰「剛自外來」。

初陽始生,誠一未分,不雜復起,率性而動,動罔不臧,以其動合乎天也。
由茲而往,往無不吉焉,故曰「往吉」。

《象傳》曰:「往,得志也。」 誠無不通,志無不遂,故往而得志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吉,但宜出而有為,不宜固守家居。
  • 問商業:利行商,不利坐賈。
  • 問家宅:宜遷居,吉。
  • 問戰征:宜進攻,吉。
  • 問疾病:宜出外就醫,吉。
  • 問行人:或有事他往,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,來月可產,吉。
  • 問婚姻:贅婿吉。
  • 問失物:宜往外尋之。


【占例之189】

角觝士毛谷村六介者,土州人,體格肥大,重量三十貫餘。

明治十七年(1884)某月,余與友人某氏,見角觝士於兩國回向院,
友人特愛毛谷村,請占其進步。筮得[無妄]之[否]。

爻辭曰:「初九,无妄,往吉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上[乾]下[震],[乾]為父,[震]為長男,有上體大而健,下體小而弱之象。

又[震]為足,初爻變[震]體敗,必主足疾,恐此人傷足

下爻六二曰「不耕獲,不菑畬」,是農而廢其業也。

由是觀之,力士明年殆將廢其角觝,而轉就他業矣。

翌年,明治十八年,六介果折足而轉就他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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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

《象》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

[乾]為郊野,[震]為禾稼,故爻取農象。

耕而有獲,菑而有畲,原非意外期望;
然以耕而期獲,以菑而期畲,心有期望,無妄之望,即是妄也。

爻曰「不耕獲,不菑畲」,
謂當耕則耕,耕未嘗有心於獲,宜菑則菑,菑未嘗有意於畲,任乎先天,不假後起,
猶之謀道者非為干祿,修德者非為求名,盡其在我,不計外來。

如是則為[無妄],[無妄]則「利有攸往」,言無妄心,自無妄行,則往無不利也。 

《象傳》曰:「未富也。」謂二爻居柔得正,中虛無欲,未嘗有心於富也。
未富而不妄意於富,此即所謂[無妄]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得其正,自有意外財餉,大利。
  • 問商業:不謀而獲,卻得大利,吉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想是承繼之產,或為人經管莊舍。
  • 問戰征:前途倒戈,有不勝而勝之象。
  • 問疾病:「勿藥有喜」。
  • 問婚姻:是招贅之親。
  • 問行人:在外得利,一時未歸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90】

明治十四年(1881)一月,余浴於熱海,同浴者有華族島津公及成島柳北等,暇時相與攀談。
既而大隈、伊藤、井上諸君亦來浴,時大隈君顧眾曰:
「方今俄清兩國互爭境界,兩國派出委員,議論不決,和戰未定,各國之所注目也。
高島氏幸為一占。」余乃應命,筮得[無妄]之[履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」

斷曰:

清為我鄰邦,以內卦充之,外卦為俄。

[無妄]內卦為[震],[震]為木,譬猶木槌;外卦為[乾],乾為[金],譬猶巨鐘。

今觀清國政府,力尚不足,以清拒俄,譬猶以木槌叩巨鐘,巨鐘依然,而木槌早已摧矣。
故知清必不抗俄,必以和議結局也,明矣。

爻辭曰:「不耕獲,不菑畬」,俄之利,清之災也。

一時座客,或拍手讚歎,或疑慮不服。

後果占如此,使疑者亦服焉。


【占例之191】

東京青山有一富商,自二三世來,分為本末兩家。
末家常守勤儉,家業益昌;本家不善治產,遊惰相承,家業凋落。

末家雖屢屢分金相助,如運雪填井,其消立盡。

本家計窮,竊欲吞末家之產,召喚末家主人相商曰:
「汝家之所有,非汝家所自有也,曩時曾從我本家分而與之也。
今本家困乏若此,汝盍歸還之乎?汝其了此意乎?」

末家主人驚愕,雖百方苦陳不聽。本家主人,以事不諧,將欲訟之官。
末家主人,就余請占其吉凶。筮得[
無妄]之[履]。

爻辭曰:「六二,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」

斷曰:

此卦上[乾]下[震],[乾]為金,[震]為木,
金為本家,木為末家,末家持木,以擊本家之金,末家必不勝。其理昭昭也。

爻辭曰「不耕獲,不菑畬」,耕者必獲,菑者必畬,常也。
今曰耕而不獲,菑而不畬,雖為理之所無,往往為事之所或有。

以君家數代勤儉,貯蓄財產,一旦拱手而償諸本家,固屬心之所不甘,故曰「無妄災也」。

今既得此占,宜如其意而讓之,獨懷資金,另興一家。
爻曰「則利有攸往」,君從此孜孜勉勵,當必再致繁昌也。

末家主人,果從余言,舉財產讓之,另開一戶,勵精家業,未幾又獲興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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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

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

「無妄之災」,謂非己之所致而災,天數之災厄,或有不可免也。

六三位不中正,故事出意外,有如「或繫之牛」。
「繫」者,而曰「或」,原不知為誰氏之牛也。

「行人」,行路之人也,見其牛以為無主也,而竊得之。

在邑之人,未之知也,而捕者則必就邑人而詰之,是邑人無故而受災也,
即所謂「無妄之災」也。

三至五[離](/*??),[離]為牛,
下互[艮],[艮]為拘,上互[巽],[巽]為繩,有繫牛之象。

[乾]健行,象行人,[震]為守,象邑人。

[乾]之行,至上止,上為行人,故上曰「行有眚」,是得牛而遭眚也。

[震]之守,屬於三,三為邑人,故曰「邑人之災」。

上得其牛,而三罹其災,是三為「無妄之災」。

上之《象》曰「窮之災也」,上乃自致之災,所謂自作之孽也。

《象傳》曰:「邑人災也。」此意外之災,唯順受焉而已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運值尷尬,防有意外之事,宜謹慎。
  • 問商業:防他人占利,而已反耗財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恐為外人侵佔。
  • 問戰征:行軍得勝,守軍防有損敗。
  • 問疾病:此病死是外來人傳染,可慮。
  • 問行人:歸則歸矣,恐家人有災。
  • 問婚嫁:宜與遠人結親,吉。
  • 問失物:已被行人拾去。


【占例之192】

一日友人某,突然來訪曰:「僕近與朋友某,共計一商業,書來約今日會晤,
今忽以家事混雜謝絕,其中或有變計乎?請勞一筮。」筮得[無妄]之[同人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」

斷曰:

爻辭謂:「或繋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」,
按[離]為牛,亦為女,觀此知其家必有遠來親友,以婦女寄托也。

此女像取[離卦],必有離絕之事,且[離]為孕,或婦女已懷孕矣。

「行人之得」,是與行人而皆奔也,在某住所,非畜牛之地,故知其必為女也。

「繋」者,即寄託之謂也,「邑人」者,即君之友也。
然此友受此女之寄,所謂「邑人之災」,恐難免矣。

某所稱家事混雜,殆即此歟?

 

友人驚余言奇異而歸,後數日,來謝曰:過日占辭,不誤一語,悉合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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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,可貞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可貞,无咎,固有之也。

四陽剛而居[乾]體,剛而無私,無妄者也。

然位當上下之爻,初[乾]陽剛猶柔,恐固守未定,或有偶涉於妄者乎?
故誡之曰:「可貞。」

蓋以[乾]之健,乘[無妄]之體,更當以[乾]之貞,葆[無妄]之誡。

斯無妄之理,靜以存之,固以守之,自無過失矣,故曰:「無咎。」

《象傳》曰:「固有以之。」無妄之心,即天心也。

秉於生初,非由外鑠,故曰「固有」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氣運平順,循分則有獲,妄動則有咎。
  • 問商業:堅守舊業,自然亨通。
  • 問家宅:此宅本是祖基,宜永保之,毋墜。
  • 問疾病:此時宜安靜調養,來月「勿藥」而癒。
  • 問行人:一時未歸,在外無咎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  • 問失物:必可復得。


【占例之193】

某貴顯來,請占氣運,筮得[無妄]之[益]。

爻辭曰:「九四,可貞,无咎。」

斷曰:

四近尊位,德秉乾剛,正合貴顯身位。今占得第四爻,曰「可貞無咎」。

在貴顯德位俱優,功業素著,無復絲毫妄念;
恐民在下,有以妄動干進,全在貴顯堅貞而鎮定之,得「無咎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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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,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

「疾」猶災也。五動體[坎],[坎]為疾,故曰「疾」。

疾之來也,有由自致者,有因天時而非自致者,非由自致而疾者,即所謂「無妄之疾」也。

「無妄之疾」,如在天為日之食,風之暴,雨之淫,雷之迅,皆一時陰陽之偏,
偶觸而來,時過則平,未可以藥救也。

故曰「勿藥有喜」。「有喜」,謂疾去而為喜也。
當疾之時,以藥治之耳,五爻剛中得位,天德全,無妄之至者也,復何遺憾?

爻之取象於疾者,蓋以湯之幽夏台,文之囚羑里,或有為盛德之累者焉。

此則謂「無妄之疾」也,順以守之,禍患自釋,即「勿藥」之義焉。

《象傳》曰:「無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」

「無妄之疾」,本非真疾,藥之反成疾矣,故曰「不可試」,慎之至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時運:目下氣運當正,意外之事,不必介意,全乎在我而已。
  • 問商業:凡一時物價,無故上落,皆無害商業,過時自平,切勿擾動。
  • 問家宅:防有風摧雪壓、傾圯之患,然無大害,致有喜兆。
  • 問戰征:防軍隊中有時疫流行之患,宜潔淨營屯,勿妄用藥,無咎。
  • 問行人:恐中途有涉意外之事,然即歸來。
  • 問訟事:有意外牽涉,不辯自釋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  • 問失物:不尋自得。


【占例之194】

明治二十二年(1889),占某貴顯氣運,筮得[無妄]之[噬嗑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」

斷曰:

五爻陽剛中正,下與二應,可謂[無妄]之至者也。

今占得此爻,知某貴顯德高望隆,復有何病?
但道高招謗,或遭意外之嫌,是即「無妄之疾」也。

宜勿與辨,逾時自釋,若一為計較,轉致多事,故曰「無妄之疾,勿藥有喜」。

某貴顯不用此占,遂釀紛紜,翌年遂罷職閒居。


【占例之195】

明治十五年(1882)八月,余弟德右衛門,患大腸痞結,聘醫師守永某,乞診服藥,數日不癒。
某曰:是非施截解術,不可治也。謀之佐藤國手,余復為占施術之適否?
筮得[無妄]之[噬嗑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」

斷曰:

「無妄之疾」,非自致也。今弟之疾,亦自然而發,非關自致。

爻曰「勿藥有喜」,蓋為不假人治也,是宜安養任其自然,
三周間(震之數為三八)後,必可癒快。

後服補藥,不復施術,三周後,果得痊治。


【占例之196】

占明治三十年(1897)海軍之氣運,筮得[無妄]之[噬嗑]。

爻辭曰:「九五,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」

斷曰:

無妄全卦,卦德為真實無妄,括言之曰正。
《彖》辭曰「非正有眚」,眚災害也,故《說卦》曰「無妄災也」。

今占得五爻,曰:「無妄之疾,勿藥有喜」。
「無妄之疾」猶言意外之災也,恐海軍中於九十兩月中,必有非常之驚異也。
此非關人為,實由天意,非可強也。

後橫須賀鎮守府長官相浦中將,巡見北海道炭山,余在汽車相晤,告以此占,中將如不介意。

然至九月,聞扶桑艦沉沒豫海,占兆乃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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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,无妄,行有眚,无攸利。

《象傳》曰: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

上爻陽居卦之終,為[無妄]之極,極而復行,行必有眚,有何利焉!

《彖》辭所謂「非正有眚」,蓋指上也。

上與三應,三為「邑人」,上為「行人」,
三之災,自上致之;三既被災,上豈能無眚乎? 

《象》曰「窮之災也」,位已上窮,復欲進行,是窮極而為害也。


【占問】

 

  • 問時運:好運己終,宜安守勿動,動則終凶。
  • 問商業:歷來貿易,頗稱得利,茲值歲終,或當時令交換之際,宜暫靜守,切勿再進,防有損耗。
  • 問家宅:此雖舊宅,居之則吉,慎勿他遷,遷則有眚。
  • 問戰征:地步已極,不可復進,進則有害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老年,宜頤養自適。
  • 問行人:即日可歸,歸後切勿出行。
  • 問六甲:生男。
  • 問失物:恐窮追不得。


【占例之197】

每年一月,余必避寒於熱海。
明治二十二(1889)年一月,靜岡縣知縣關口隆吉君偶巡迴縣下,同宿湯戶某家。
關口氏為幕府舊士,嘗學於昌平校,夙具才學,維新之際,五棱廓將帥之一也。
氏索余占當歲運,筮得[無妄]之[隨]。

爻辭曰:「上九,无妄,行有眚,无攸利。」

斷曰:

異哉,何其爻象之凶也!

《說卦》曰「無妄災也」,「災」謂天災也。
爻辭曰「行有眚,無攸利」,觀此爻象,恐於行路中,忽遭禍變。

「眚」,損也,必身體有大損傷。

《象》曰「窮之災也」,言災害之至極也。

余就占象直言,吉人天相,君勿過慮,慎之而已。關口氏聞之,面為失色。

後見新聞報道,阿部川城之越間汽車衝突,關口知事被傷,政府聞之,遣侍醫偌藤橋本醫治。

余閱報驚曰:果哉關口君,竟罹「無妄之災」!愈感《易》之神知,悚然者久之。


一日得靜罔警部長相原安次郎氏來函云,知事被災,果應熱海之占,不堪敬服。
今欲再占知事之生命如何,煩為一筮回告。筮得[泰]之[大畜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:城復於隍。」

《象傳》曰:「城復於隍,其命亂也。」

斷曰:

[泰]為天地之交泰之卦,今占得上爻,是[泰]之將終,轉而為[否]之時。

「城復於隍」者,傾斃之象;「其命亂」者,謂命之不全也。即以此旨答之。

時見者多怪余斷之凶,曰:「據醫師診斷,有回生之兆,是新聞所報也,貴斷毋乃過乎?」
余曰:「諸君有疑,請俟諸他日。」

未幾,關口氏訃告至,於是當時諸君皆感服《易》占之妙用。


後復晤相原氏。氏曰當時得子返書,已知事不起。
懷書往訪,知事謂余曰:今春熱海之浴時,高島氏占象,預誡余之遭難,果若此,殆天命也。
近得醫治,言可回生,尚為幸耳。

余因嘆息,不忍以貴占出示。

談及當時車變云,此日知事至靜岡停車場,適將發鐵石雜車,
知事急麾之,驛吏命暫停,使知事乘之。

迨行二里餘,至鐵路屈曲處,忽前面汽車驀地駛來,與之衝突,
轟然一聲,積載貨物,悉飛天外,乘客中即死一人,負傷二人,知事其一也。

余本同行,因知事心急,單身乘車,余未知之,得免於禍,幸哉!

 

翌年春,晤關口氏養子某於熱海,曰:
「亡父平素語足下《易》學,去歲熱海歸,
每閒居讀君《易》斷,至[無妄]一卦,常三復不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