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島斷易》第二卦 - 坤 (坤為地)

 《高島斷易》第二卦 - 坤 (坤為地) 

「坤」字本作(暫缺字),此卦三偶六斷,純陰虛闕之象。

「坤」字古文作(暫缺字),順字偏旁及川字,亦(同上暫缺字)之象形也,
故《象傳》曰:「乃順承天」。

又曰:「柔順利貞」。
《文言傳》曰: 「坤道其順乎?」
《繫辭傳》曰:「夫坤,天下之至順也。」皆可見[坤]順之義。

後以其混山川之川,改從土從申,言[坤]、地也。地土也,於方為申也。

地之為體,安靜而至柔至順,以承[乾]也。

《說卦傳》曰:「坤為柔。」《雜卦傳》曰:「乾剛坤柔。」柔順之義可知矣。


坤,元亨,利牝馬之貞。
君子有攸往,先迷後得主,利。
西南得朋,東北喪朋。安貞吉。

[坤]者,[乾]之對,萬物之氣始於天,萬物之形生於地。

其為義也,在人為卑,在物為雌,在事為靜,在學為能,在時為秋。

其為道也,可為人用而不可自用,小人自知其柔弱,而能順從剛明之君子,則得也。

然《易》象變動,亦未可執一而論,非謂君父不得占[坤],臣子不得占[乾]也。

又非謂[乾]六爻無小人,[坤]六爻無君子也。

但君子筮得此卦,則當知其氣運在[坤],要法[坤]順之義,柔順以處事也。

[坤]為地,順承太陽之[乾]。
天有象,地有形,天虛地實,地為土壤積累而成,仰承天施而化成萬物,無所不持載也。

在人則為臣為妻,臣之事君,母之育子,妻之隨夫,皆法地道之至順,其義一也。

[坤]之德,柔而順,含弘光大,篤實厚重,
即《中庸》所謂「寬裕溫柔,足以有容」之大德也。

此卦六畫皆偶,順之象;內外重偶,厚之象;內虛,中之象,又含之象、又通之象。

兩兩相比,行之象、又明之象;
彬彬均適,文之象、又美之象;
六偶,十二方之象、又大之象。

秩序不紊,理之象;左右分佈,體之象、又業之象。

爻辭及《文言傳》所述,皆依是等之象而繫辭也。

「元亨利貞」之義,見[乾卦]下。

唯[乾]者形而上,主天地之道;[坤]者形而下,主陰陽之功;是[乾][坤]之別也。

[坤]之「元亨」,即[乾]之「元亨」,猶月之得日光而有光也。

馬之性,柔順而能服於人,牝馬者,性尤柔順。
北地馬群,每以十牝隨一牡而行,不入他群,「牝馬之貞」,取象於此。

牝對牡,為柔,故曰:「利牝馬之貞」。

[乾]上[坤]下,即[乾]先[坤]後,
[坤]先夫[乾],是逆天也,也所往皆迷;
[坤]從[乾]後,乃「順從天」,斯「得主有常」,無往不利矣。
是即陽倡陰和,陽施陰受之道。

「攸往」者,謂有所行也。
[坤]以得[乾]為主,君子以得君為主,君先臣後,從令而行,是以所往咸宜。

「西南」陰方,屬[巽][離][兌],為[坤]之本方;
「東北」陽方,屬[坎][艮][震],為[乾]之本方。

「西南得朋」,[坤]以陰卦往同朋陰卦之方;
「東北喪朋」,[坤]以陰卦往東北陽卦之方。

以陰往陰,則與陰為類,以陰往陽,則從陽有慶。

是以《彖傳》曰:「西南得朋,乃與類行;東北喪朋,乃終有慶」也。

「安貞」者,安於[坤]順,以配[乾]健,
故「君子有攸往」, 惟法[坤]之順而已矣。

一說讀「主利」為句,謂在家則生殖勤儉以致富,在國則利用厚生以富國,
不知當以孔子《文言》為據,利字屬下二句讀。

「得朋」、「喪朋」,正與上得主相對。 

 

《彖傳》曰:
至哉坤元,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。
坤厚載物,德合无疆,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
牝馬地類,行地无疆,柔順利貞,君子攸行。
先迷失道,後順得常,西南得朋,乃與類行,東北喪朋,乃終有慶。
安貞之吉,應地无疆。

「乾元」「坤元」,皆根於太極之一元,無二元也。
[坤]以承[乾],故[坤]亦稱「元」。

「乾元」在陽,故曰「大」;「坤元」屬陰,故不曰「大」而曰「至」。

「至」者,謂既到極盡處,陽之極盡處為陰,陰即[坤],故曰:「至哉。」

坤輿隨太陽而圓轉活動,
外面以水為衣,受太陽之光熱,而蒸發水氣,雨露下降,而為資生之功,謂之陰陽之作用。

陰陽者,天地之大氣,而萬物皆乘此二氣以生成也。

《繫辭傳》曰:「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,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」者,即是也。

蓋乾元之大氣,與坤元之精氣相交,萬物森然而興發,生育之功,無所不至,
謂之「至哉坤元,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」。

[乾]為天之積氣,其德在始施也;[坤]承天之氣而為體,其德在受育也。

「資生」之「生」,與[乾]之《象傳》「始」字相對,不可輕看。

此卦上下皆[坤],有重厚之象,
故載山嶽而不重,振河海而不泄,應天之施無疆,以生成萬物,無不包容,無不發育,
謂之「坤厚載物,德合無疆,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」。

按地精為馬,馬亦陰類,牝馬則陰而又陰,以其性柔順,而又能行遠,
故曰:「行地無疆」。

法[坤]之君子,所行正當如是。

「牝馬」一言,聖人懷有深恴,讀《易》者,所宜留心玩索。

蓋此卦純陰,陰主成,以得[乾]為主,宜從[乾]而動,
為人臣為人妻者,固不可爭先而成事也。

故君子筮得此卦,其行事宜安靜,不宜躁進,若先事而動,必取敗也。

夫陰,暗也、昧也,不宜主事也,必以從陽為主。
此卦皆陰,故先人而當事,必迷而多誤,可知承陽而後人,則順而得常,
故謂之「先迷失道,後順得常」。

西南退也,東北進也,且西南陰位,東北陽位。
[坤]之時,退西南則得朋,進東北則喪朋。

然人多喜其得朋而往西南,不知以陰而往陰位,不啻無一亳之益,見柔益柔而暗益暗矣。

雖往東北而曰「喪朋」,以我之暗,往求高明之地,以為補救,
則暗往明來,其道順而得益多,故謂之:「西南得朋,乃與類行;東北喪朋,乃終有慶。」
如此而安其本分,確乎常道,故謂之:「安貞之吉。」

蓋貞之為德,有所守而不變,以全萬物之終,故謂之「安貞之吉,應地無疆」也。


按:《易》因「三天兩地」之數,設天地之位,定剛柔之位。
即「天一,地二,天三,地四,天五,地六」,而陰陽悉交也。

六十四卦中,得定位之整正者,獨有[水火既濟]而已。

凡《易》中所言,當位不當位者,皆因此理也;
天下大小之事,其合道理,或不合道理,皆由是而出者也。

又「地中有天」者,以二與四謂之「兩地」,以一與五謂之「兩天」,
三謂之「地中之天」,總謂之「三天」。

上爻一陰,表地球之外猶有世界也。

此「三天兩地」之位,於《易》最為樞要,
故天位有地,地位有天,皆謂之「不當位」。 

《易》之於時處位,其精密如此。


通觀此卦,
初爻,陰之微也。小人汲汲於營利,不顧災害,有陷入匪僻之象,履霜堅冰,戒之深也。

二爻得[坤]之純體,卦中惟這一爻最純粹,
然第曰:「無不利」, 與[乾]之九五,得天位行天道,而致太平之占者迥別。

三則不中,且不正,是賞罰不明之時也。

四則不中,以玫君子緘默避禍。

五則不正,以致尊卑失序。

上六則群陰交戰,有以血洗血之象,陰之極也。

以其小人故,《彖》辭曰:「主利」,上爻曰:「戰」。

以「履霜」戒其始,以「永貞」慎其終,
雖或取象於君子,與[乾]之君子,自異其趣。

[乾]之君子、賢者也,[坤]之君子、能者也。
賢者用人,能者用於人;賢者在位,能者在職者是也。

蓋[乾]之時,賢者在位而施德化,[坤]之時,能者在職而計利益也。 

 

《大象》曰:地勢坤,君子以厚德載物。

[坤]之為象,兩[坤]相重,一下一上,如地形之高下相似。

天以氣運,故[乾]曰:「天行」;地以形載,故[坤]曰:「地勢」。

蓋地有高低,而丘陵山嶽之起伏,由地中火氣之作用也。

地球原來以水為衣,故其低處儲而為海,
《易》謂之[澤],其四面所纏之水,為太陽所吸引。

至地形見於水上,雖地之形勢,互有高低,各隨其形而延出者也。
延者,伸也,故曰:「地勢坤」。

夫人之有智愚賢不肖,猶地形之有高低,地質之有肥瘠也。

農夫不為瘠土廢其耕作,君子不為愚不肖止其教育,
教之以事物之所以然,導之以道義之所以貴,以示社會之標準。

然人性有上智,有中材,有下愚,
上智修己以及人,中材自修而已,下愚不能自修,而待治於人。
凡天地間有形之物,莫厚於地,莫不載於地,
故君子法[坤]之象,以厚德而待人,無智愚賢不肖,悉受包容,
亦猶[坤]之無不持載,故謂之「厚德載物」也。 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[坤]為地,為眾,「勢」者,有力之稱。
    在行軍,既得其地,復得其勢,又得其眾,宜乎攻無不克矣。
  • 問功名:士者能法[坤]德之厚,積厚流光,自得聲名顯遠。
  • 問營商:[坤]為富、為財、為積、為聚,皆營商吉兆也。
    曰「厚德載物」,「德」者,「得」也,可必得滿載而歸也。
  • 問家宅:知此宅勝占地勢,大吉。
  • 問婚嫁:[坤]順也,柔順而已,地道也,即婦道也。大吉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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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,履霜,堅冰至。

《象傳》曰:履霜堅冰,陰始凝也。馴致其道,至堅冰也。

初爻居純陰之初,陰之始凝也,雖其端甚微,其勢必漸至於盛,
故取其義於霜之將至堅冰也。

蓋謂履霜之初,宜察陰氣之漸長,終至堅冰而預防之也。

在人則陰邪之萌猶微,如霜之易消。
然積累之勢,終至堅堅冰,其惡逆不能復,如之何?

故大而治國,小而修身,皆宜謹之於微。

《文言傳》曰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
臣弒其君,子弒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漸矣。」可謂能解此義者也。

抑此卦,全卦皆陰,小人知利欲而不知道義。

當其初,由於父教不謹,日深月久,愈趨愈下,遂致利慾薰心,不孝不悌,
極至犯上作亂,而亦無所忌憚,其禍實始於教之不謹所致。

抑陰扶陽,防微杜漸,聖人所以諄諄垂誡也。

[坤]道雖至順,然至順之變,流極而至於大逆。

聖人因[坤]順之流害,以戒堅冰之馴致,履霜防冰,履尾防虎,其訓誡一樣深切。

《文言傳》曰:「其所由來者漸矣。」來也者,即在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般中。

《彖傳》曰[訟]「剛來而得中」,曰[訟]「柔來而文剛」,皆言「來」之意。 

往往固執之士,以果果報應,為釋氏之說,聖人所不言,可謂誤矣。

《象傳》曰:「陰始凝」者,即小人之欲念始萌,
則馴者、順也,隨自然之勢,不復留意,習而至於盛也。

陰邪之萌,其初雖微,自履霜而至堅冰,漸漸而來,不可遏抑,遂至滅身喪家,不復可救。

諺曰:「竊針者竊鐘」,即此義也。

是以聖人於其過感之未大,戒後來,欲其速改也。

此爻變則為[復],[復]之初九曰:「不遠復,無祇悔,元吉。」
即所謂速改其過,不貽其悔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營商:初六陰氣猶微,曰:「履霜,堅冰至」,是由微而推至於盛也,
    猶商業由小至大,積漸而至於富大。
  • 問功名:初爻是少年新進之時,由卑而尊,猶履霜以至堅冰,隨時而來,未可躁進也。
  • 問戰征:初爻陰之始,「履霜」之象,至上爻「龍戰」陰之極也,「堅冰」之象。
    曰:「其血玄黃」,是兩敗也。所當先慎其始。
  • 問家宅:[坤]純陰之卦,初爻陰氣尚微,故曰:「履霜」。
    「至堅冰」則陰氣盛矣。陰盛則衰,不吉之兆。
  • 問婚嫁:[坤卦]純陰,曰霜、日冰,皆陰象。純陰無陽,不利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  • 問疾病:恐是陰邪之症,初起可治矣,久則難醫。


【占例之10】

明治二十一年(1888)冬,男爵某氏來告曰:
余頃日欲從采礦之事業,其礦山為礦學士某所保證,其為有利無疑,雖然,子幸占其得失。
筮得[坤]之[復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履霜,堅冰至。」

斷曰:

此卦純陰而無一陽爻,是無統一事業者,是眾人各謀私利之時也。

且初爻為陰初凝,有小人貪而不知饜足之象。

乾陽為金,此卦無一陽爻,是不能獲金也,雖有礦學士保證,未可遽信。

陰卦屬小人,小人趨利而不顧君父,況朋友乎?君宜謝絕其謀。

某氏從之。後得所聞,礦學士某,與外國人交通,
謊言其礦山金產之盛,造作騙局,誘獲多金,凡入其局者,皆大失利。

因是談礦業者,雖實有利益,往往人多不信,是阻人起業之心,絕人進取之氣,
皆此等小人貽之害也。

某氏因此占,不入其局,不致失利,可謂幸矣。


【占例之11】

明治三十一年(1898)冬至,占明年我帝國氣運,筮得[坤]之[復]。

爻辭曰:「初六,履霜,堅冰至。」

斷曰:

《易》例,陽為君子,陰為小人。所謂君子者,忠心謀國,不挾私曲者也。

聖上聰明睿智,臨御天下,亦當以君子為法,小人為戒。

若小人則唯利是務,不顧國家之隆替,
孟子所謂「上下交征利」,不奪不饜,優勝劣敗,弱肉強食,亦勢所必至也。

幸當聖明之世,文化日隆,雖比美、歐美各邦,亦不多讓。

無如世道人心,日益頹敗,惟利是重,
求其敦上古風,講論道德,喻義而不喻利者,百無一人焉,豈不慨乎!

夫[坤]之為卦,純陰而無陽,是小人行世,君子退藏之時

今得初爻,地變為雷,即小人擅權,專博私利之兆

其辭曰「履霜,堅冰至」,言方當履霜,小人之機心乍萌,猶霜之易消,
至堅冰固結,有不可復動之勢。

孔子曰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
臣弒其君,子弒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漸矣,由辨之不早辨也。」
《易》曰「履霜堅冰至,蓋言順也。」

如此不祥之辭,他邦征誅之朝,時或有之,
至我帝國,為萬世一系之天子,下亦不乏忠君愛國之輔弼,故無慮此。

今占國家氣運,而得此爻,豈可不戒慎乎?

按二爻變而為[師],[師]者,以身為儀表,教導萬民之像,是為明年及明後年之氣運也。
其辭曰:「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」此爻以陰居陰,備[坤]厚之德,居大臣之位。

直者,廉直而溫,方者,剛方而嚴,大者,光也,謂其功也。

君子秉直、方、大之德,雖無其位,天爵之貴者也;
小人無直、方、大之德,一昧徇私,雖貴為公卿,人爵之賤者也。

君子小人之判如此,是以小人而在高位,
往往借公濟私,不顧國家之安危,徒作子孫之計,自以為得計,是亦不思之甚也。

夫大臣而徇利,必至賄賂公行,是非顛倒,禍亂自此而起,不知禍亂之來,富者必先罹其毒。

然則小人所為肥家,實釀敗家之患。履霜堅冰而不知戒,小人之為計,不亦愚乎?

今我國家,幸得賢明之君子在上,秉正直剛方之德,行公明博大之政,
正躬率物,師表群倫,庶幾陽剛來復,陰邪退避,移風易俗,太平之治,其在斯乎?

[坤卦]以十年為數,其純陰而無一陽,為統御不全之象,
今而不知所戒,恐因循以及十年,或者有上六龍戰之禍,亦不可不預防也。

「龍戰於野」者,龍者為上,野者為野心之徒,反擊而至流血也。

自「履霜」而至「龍戰」,國家之不祥莫大焉。

今時大臣及各黨首領,皆廉直公正,故無患此,但占筮如此,思其終局,頗切杞憂。

夫爻所謂「龍戰」者,所指何事,有識者,自能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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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

《象》曰:六二之動,直以方也。不習無不利,地道光也。

二爻以陰居陰,即[坤]之主爻,故有上人之勢也。

蓋[乾]之九五,[坤]之六二,各居陰陽之本位,而合中正之德也。

[乾]以君道,故以九五為主;[坤]以臣道,故以六二為主。

六二具地道之全德,在內則無私苗,在外則事皆當理,稱之曰:「直方大」。

「直」者,無邪曲也。

「方」者,圓之對,純陰之象也。
「圓」者,動而不靜,陽之道也。「方」者,止而守常,陰之道也,故曰「天圓而地方」。

「大」者,廣大也,謂[坤]地生在王之功德廣大也。

「直」則其心無私,「方」則其事當理,「大」則謂其功也

「直方大」剛配天之剛,而合自然之德。

天理雖至直至方,人欲則邪曲也。人之性雖善,人欲蔽之,百歧橫出,反致害天理之直也。

此卦本非凶,唯為私欲所蔽,則陷於凶

然此爻得[坤]道之純,其中直、方正,廣大之全德。

凡學之有待於習者,由於未曉其理,未諳其事也矣,亦何習之為?
故曰:「不習無不利。」 

「不習」者,謂其自然而能也,《大學》所謂「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」之意。

[乾]之六爻,莫盛於九五;[坤]之六爻,莫盛於六二。

《象傳》之意,謂六二柔順中正,居本卦之主,動容周旋,皆中其規矩,
又有「不習無不利」之功德。

陰道、地道、臣道、妻道,皆得其當,德行光大之故也。

蓋此卦純陰,初、三、五,三爻柔順而不正,四上兩爻,柔順而不中,
唯此爻柔順中正,獨得坤道之粹者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營商:六二[坤]之本位,「直方」者、地之性,「大」者、地之用,知其營業必是地產,如谷米、木材、絲棉之類是也。
    「不習無不利」,「習」與「襲」通,謂不煩重筮知其獲利也。 
  • 問功名:二爻居中得位,動而獲利,言不待修營而功自成,其成名也必矣。
  • 問戰征:戰之一道,以得地勢為要,動以其方,勢大力強,可一戰而定也。
  • 問家宅:六二中正,居宅得宜,故曰:「地道光也。」
  • 問嫁娶:「直方大」,地道也,妻道通於地道,故婚娶亦利。
  • 問疾病:爻曰「直方大」,知其素體強壯,不藥有喜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2】

明治二十三年(1890)一月,占伊藤伯氣運,筮得[坤]之[師]。

爻曰:「六二,直方大,不習无不利。」

斷曰:

[坤]者、地也,地之德順也,順者臣之道也。此爻中正而為一卦之主。

夫地之為物,載華嶽而不重,振河海而不泄,稟天氣而生育萬物者也。

今占大臣而得此爻,是其負世務之重而能堪其位,奉至尊之命而能盡其職。

且此爻柔順中正,具臣道之全德,故稱贊之曰「直方大」。

「直方」者,即所謂「敬以直內,義以方外」,而終之公明正大,是功之全也。

伯有此器識,而復由此德性,循夫自然,故「不習無不利」也。

此爻變則為[師]。[師]之為卦,九二一陽為全卦之主,統御眾陰之象。
本年兩議院之開設,必當推為議長,以統督眾議員,用以奏整理之功。

故曰「六二之動,直以方」,蓋不待習而無不利也。

後果如此占。


【占例之13】

明治三十年(1897)六月,余趨愛知攝綿土製造所。該製造所,屬小兒嘉兵衛所擔當。
因赴愛知縣廳,晤江木知事及吉田書記官。
書記官曰:「今者將興築埠頭於治下熱田,以圖名古屋市之便利,其費凡二百四十萬。
欲提出此議與縣會,為其大業,知事及余,深疑縣會之贊否如何,踟躕久之,子幸占其成否?」
筮得[坤]之[師]。

爻曰:「六二,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」

斷曰:

[坤]之為卦,上下皆柔順而無一毫間隔。
況[坤卦]主利,而此事尤屬平直方正,大有利益。

事成之後,不特當縣獲利,即他縣亦得利便。後必得縣會眾員贊成,不容疑也。

知事及書記官聞之大喜,速附之於縣會之議,
議員中四十四名,不合議者不過三人,立議決之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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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三,含章可貞,或從王事,無成有終。

《象》曰:含章可貞,以時發也。或從王事,知光大也。

三爻不中不正,而居內卦之極,改革之地,其心術行為,不能無不中不正之失;
且柔順之臣,與六五之君,皆陰柔而不相應,是人臣不得於其君者也。

大扺六三之爻,多不得時位,即有才識之士,只宜韜德匿采,以待時至。

若妄露才能,必招疑忌,故戒之曰:「含章」。

剛柔相雜日文,文之成曰章,含者,含而不露也。唯其靜而能守,故曰:「可貞」。

大凡為人臣者,不聞其遇與不遇,當有守其常而不可變之志操,
縱無干進之心,亦未嘗無進用之日。

如或出而從事,則仍含其章,而不自居其功,從君之令,以終君之事而已,
事即不成,必使後人得續以成之,謂之「無成有終」。

六三居下卦之上,有「從王事」之象。

蓋[乾]之九四,[坤]之六三,皆居進退未定之地,
曰「在淵」、曰「含章」,故皆加曰「或」,示以將進未進之意。

當此進退之際,亦宜不失時宜,以從王事也。

《象傳》「知」字與「時」字相對。含蓄才能,未敢吐露,謂其能審時而發。

「時發」者,即吐發其含章之光,退則能含,進則能發,是以其光大也。

此爻變則為[謙],[謙]之九三曰:「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」
《繫辭傳》曰:「勞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厚之至也。」

下卦為[艮],[艮]者,止也,有含之象,亦得含章之義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爻曰:「含章可貞」,言平時含蓄才智,斂藏不露,一旦從事,自能制勝,
    即不成功,亦無大敗。故曰:「無成有終」。
  • 問營商:[坤]地也,百貨皆生於地,商能蓄積百貨,故曰:「含章」。
    凡從事營商者,貿遷百貨,以時發售,故曰:「時發」。
    [坤]內卦至三而極,正盛滿之地,故曰:「光大」。是以一時雖或未成,知必有終也。吉。
  • 問功名:凡求名者,最宜待時,時未當發,「含章可貞」;時而當發,出從王事。
    知此道者,必能保功名以終也。吉。
  • 問疾病:玩「無成有終」句義,知不可藥救矣。凶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4】

明治十九年(1886),占知友柳田某氣運,筮得[坤]之[謙]。

爻辭曰:「六三,含章可貞,或從王事,無成有終。」

斷曰:

[坤]之時,柔順而亨也。

《彖》曰「利牝馬之貞」,牝馬負重而為人用,即勞而無居之意也;
又曰「君子有攸往」,先迷而後得主,利」,謂不能得名譽,唯得奉給。

三爻值有為之地,爻辭曰:「含章可貞。或從王事,無成有終。」

「含章可貞」者,是足下包含文章,藏器於身,以待其時。今時會既來,當有從事於文章也。

雖主管者知足下文才,欲任以事務,授以官職,
其餘屬官,不得不出足下之下,以其勢有不可也,只可酬報而已。

此卦各爻皆陰,無自主之權,雖殫勞心力,苦無知之者;
事成之後,其功亦必為人所奪,不能得分毫名譽,不勞者卻得褒賞,或邀升進。

以[坤]之卦純陰,陰人得勢,唯以主利,故篤實之人,反為彼所籠絡,而不行於世。

足下之時運如此,惟宜修德而待時,「或從王事,無成有終」,
或之云者,今日無事,他日必將從事也。

其後同氏果受某局囑托,從事編輯五年,早出晚退,事極繁劇。

終了編輯,於是屬官關其同事者,皆有升級,或受褒賞,
氏以不登仕籍,不得邀恩典,止解其囑托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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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,括囊,无咎,无譽。

《象》曰:括囊,无咎,慎不害也。

四爻雖柔順得正,而居失其中,故不足以有為也。

四居近五之位,而兩柔不相得,上下閉隔,是大臣不信於君之象也。

當此之時,宜慎重緘默,晦藏其智,如括結囊口,杜口不露,默默隱忍,以守其愚,
如此則「無咎無譽」,斯得遠於災害矣。故謂之「括囊,無咎無譽」。
「無咎」者,在避害;「無譽」者,在逃名。

若因括囊而得譽,則有譽即有咎,必深藏不露,並泯其括囊括之跡,
故《象傳》曰:「括囊無咎,慎不害也。」

此爻變則為[豫],卦形有括囊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營商:四[巽]爻,[巽]為商、為利,[巽]「近利市三倍」之謂也。
    茲爻曰:「括囊」,是明亦以閉囊之象,知必昔日得利,財已入囊,不使復出也。
    故曰:「括囊,無咎無譽。」
  • 問戰征:六四重陰,當閉塞之時,雖有智,囊其才,無所施其計謀也,
    是宜閉關不戰,如囊之括其口也,斯無咎矣。
  • 問功名:四重卦,動當否位,《文言》曰:「天地閉」;「括囊」者,閉口也。
    天地且閉,何有於功名?若妄意干進求名,適足致禍,有譽反有咎矣。宜慎。
  • 問家宅:六四以陰居陰,履非中位,是宅必在山谷幽僻之處,宜隱遁者居之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,或得孿生二女。

 

【占例之15】

明治十二年一月,邂逅大阪五代友厚氏,氏請占本年商務,筮得[坤]之[豫]。

爻辭曰:「六四,括囊,无咎,无譽。」

斷曰:

[坤],主利之卦,有群聚爭利之象。
四爻以陰居陰,不可進而為事也,故本年宜退守,不宜擴張商業。

爻辭曰「括囊」者,括財囊之口,不可出財貨也。
故「括囊」則無損益,開囊便多失。囑慎勿著手商事。

五代氏有感此占。然商業之勢,雖知不利,只可小做,不能不做,偶有營業,果致虧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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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,黃裳,元吉。

《象》曰:黃裳,元吉,文在中也。

黃屬中央,土色也;裳,下服;黃,中色;守中而居下,為臣下之象。

蓋此爻以柔德居五尊位,或女後南面聽政,或如伊周之輔主攝政者也。

然[坤]者,純陰,六爻皆臣事,未可以六五直為人君

占此爻者,為當垂中和之盛德,維持朝憲,輔到國君,終復退守臣職。

此尊位所以為尊,陰爻不失其常,故曰:「黃裳,元吉」,否則,居尊而為天下,必大凶也。

《左傳》昭公十二年,南蒯筮得此爻,以不守「黃裳」之義,敗家喪身,其垂誡也深矣。

聖人以「裳」字繫此爻者,恐有權臣乘勢位、擅威福,失臣下之道、蔑視君上,其垂誡也深矣。

《象傳》曰:「文在中也。」
[坤]為文,五居中,言美積於中而形於外,為能柔中而克守節也,故為「元吉」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[坤]臣道,五居尊位,為人臣之極貴者,如舜之攝位誅四凶,周之攝政誅二叔。
    爻曰:「黃裳,元吉」,是以文德而發為武功者也,故《象傳》曰:「文在中也。」
  • 問功名:六五辰在卯,得[震]氣,[震]有功名奮興之象。
    五又[離]炎,[離]為黃位,近午,上值七星,七星主衣裳文繡,故曰:「黃裳。」
    [離]又為明,有文明發達之象,故曰:「文在中也。」
  • 問營商:[坤]五變[比],[比]吉也、輔也,商業必得比輔而成。
    [比卦]下[坤]上[坎],[坤]為裳,故曰:「黃裳」;
    [比]為美,故曰:「文在中。」 知其經商必是錦繡章服之品。
    曰:「元吉」,必獲利也。 
  • 問疾病:[坤]為大腹,又黃為中色,裳、下飾,可知其病在中下兩焦。
  • 問六甲:生女。


【占例之16】

明治二十二年(1899),占貴顯某之氣運,筮得[坤]之[比],乃呈之三條公及伊藤伯。

爻曰:「六五,黃裳,元吉。」

斷曰:

[坤]之為卦,純陰而無一陽,五爻雖屬君位,而[坤卦]皆臣事

「黃裳,元吉」者,
如周公位塚宰,輔成王以攝政,畏天命不敢服黃衣,唯著黃裳,以言君臣之分者是也。

唯其忠信篤敬,雖持朝憲,輔弼國君,故曰「黃裳,元吉」,否則,其凶可知也。

今貴顯某,幼而有神童之譽,
及長拔擢藩中,久留於歐洲,不特博學,又通曉海外各國之政體風俗。
其歸朝也,立要路而鞅掌職務,隱然負眾人之望。
然今筮得此爻,不堪駭異,蓋此人久居歐洲,雖通君民同治之政體,或不明本邦建國之治法。

安危之所繋,殆見於此筮數乎?甚難其判。

其後憲法發布之日,某氏為凶暴者所害,於是始嘆此占之有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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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,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。

《象》曰:龍戰于野,其道窮也。

上爻居全卦之終,是陰邪極盛之時,變而為[剝],則有一陽與五陰相戰之象。
是以初六履厢之始,聖人諄諄警其將至堅冰。

夫陰邪之勢過盛,必將剝陽;其[剝]之甚也,勢遂至於相戰;
及其戰也,陰雖盛大,陽雖減退,終必兩被其傷。

「血」者,傷害之甚也。
「玄」者、天色,「黃」者、地色,天地即陰陽,故血色玄黃,為陰陽共傷也,
故曰:「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。」

近推之於一家之事,為人父兄者,其初誤子弟之教育,遂養成不肖,
其結果遂致骨肉相殘,同類相害,爭鬥殺傷,勢窮而始止。

《象》曰:「其道窮也。」其字即指陰陽君臣而言。
「道」字,亦指君臣;「窮」者,窮困窘迫也。

夫至君臣相戰,其臣之橫逆無道,固不俊論,其君亦未無過。

《繫辭傳》曰:「上慢下暴,盜思伐之矣」,「慢藏誨盜,冶容誨淫」,
使其臣下至此者,君道之窮,亦即臣道之終也,故曰:「其道窮也。」

龍本[乾]之象,今此爻言「龍」者,示陰極而抗陽也。

又曰「野」者,以在外卦之外也。爻辭不言凶者,其凶不待言也。


【占問】

  • 問戰征:象已明示是兩敗也。
  • 問功名:上處外卦之極,是窮老入闈,抑塞已久,一戰復北,劉蕡落第可哀也。
  • 問營商:上六[坤卦]之終,其道已窮,是資財既竭,血本又耗,商道窮矣。
  • 問疾病:必是陰虧之症,陰極抗陽,肝血暴動,命已窮矣。
  • 問六甲:陰盡變陽,可望男孩。


【占例之17】

明治六年(1873),占政府氣運,筮得[坤]之[剝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。」

斷曰:

[坤]之為卦,純陰而無一陽,是君德不耀之時。
今者明君在上,俊傑在位,占得此卦,竊怪與時事不合。

蓋在朝諸公,遠憂深思,襄理國是,同心同德,厥躬盡瘁,何至有龍戰之象?

既而思之,龍之為物,神化不測,古者豪傑之士,才能卓絕,往往以龍稱之,
或者大臣之中,各懷忠憤,因意見之不同,
以致議論之過激,始而相忌,繼而相仇,終至相鬥,各分黨與,互相攻擊,不奉朝旨,
是謂野鬥,故曰「龍戰於野」,如曩昔源平之爭權是也。

此爻之象如是,然度今日在朝諸公,必不出此,猶疑莫決,乃呈之於三條相公。

先是,維新偉業略得整頓,大臣參議,多經歷歐美各邦,視察實地,將取彼之長,更定國政。

岩倉右大臣以下,木戶、大久保、伊藤山縣諸公,遠赴歐美,
蓋行者居者,各盡厥職,以匡中興。

約以一行未歸之間,不啟別議,豈圖事出意外,
緣我雲揚艦測量朝鮮國仁川港,彼國轟炮擊之,殿議紛起,謂宜興師問罪,以雪國辱。

電信達於歐洲,大久保公先歸,欲停此議,西鄉以下諸公不從,議論愈激。

未幾,岩倉右大臣等皆歸,征韓之論,為全國之一大問題,物議囂囂,人心悻悻,終歸議和,
而主征韓者各懷不平,紛紛去官,於是七年有佐賀之變,九年有長州之亂,十年有鹿兒島之役,
國家之不祥連臻,「龍戰於野」之辭,實不虛也。

《易》之前知事變,大抵類此。


【占例之18】

明治二十七年(1894)冬至,占明年之豐歉,筮得[坤]之[剝]。

爻辭曰:「上六,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。」

斷曰:

[坤]地有生育萬物之性,受太陽之光熱,以奏其功者也。

然此卦純陰而無一陽,為多雨少晴之象。

《爻辭》「龍戰於野」者,謂陰陽不和,氣候不順,恐難望豐熟,
故《像傳》曰:「其道窮也。」

願當路者預知年穀之不登,宜講救荒之策,以備之也。

果是年諸國有洪水之害,暑氣亦比他年稍薄,秋收止七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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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六,利永貞。

《象》曰:用六永貞,以大終也。

用六之義,己示之卷首。

「永」者,長也、遠也。[坤卦]之象純陰,為臣妻之義,
在人事則柔順貞正,而悠久有恆,不變其志,可以從君從夫矣。

忠臣不事二君,貞女不更兩夫,即「永貞」之義也。

為人臣為人妻者,從「永貞」之義,則大吉而有終,
若少變之,則大凶大惡之道也,故深誡之曰:「利永貞」。

蓋陰之性,柔躁而難守其常,有易進易退之弊。

《象傳》曰:「以大終也」,謂其不變[坤]道之順,而全其終也。

若變動則陰侵陽,臣侵君,妻淩夫,道理背常,焉得全其終哉!

又陽為大,陰為小;陰者,柔也、暗也、小也,
然勤而不怠,必強學而不懈,終明,是有以大終之義也。

按:
[乾]之用九,以過剛強,宜守無首之道;
[坤]之用六,以陰道、臣道、妾道,宜守恆常之德,不可變動。
是警戒之辭也。